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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工作评语

    1.试用期员工转正评语怎么写

    入职【多长时间】以来,XX同志认真、勤恳、踏实、努力,能较好地完成日常工作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平时做事认真,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服从上级安排,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能主动帮助其它岗位,工作态度端正,心胸开阔,关心和热爱集体,是一名称职的好员工。

    简言之,实习期间XX能够做到服从领导指挥,团结同事,不怕苦不怕累,将学校所学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当然,该员工还存在一些缺点,经验、阅历较缺乏,不善于自我表现,缺乏积极性等。“学而后知不足”今后要更努力学习并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并再深入研究。

    考核合格,给予转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3、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两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5、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试用期员工转正评语怎么写啊

    一般对试用期员工评价分为以下几方面:

    1.专业能力是否胜任;

    2.工作积极性如何;

    3.考勤纪律是否遵守;

    4.团队配合程度;

    5.比如领悟能力/接受能力、抗压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展开讨论。

    领导对试用期员工转正评语。

    1.**同志来公司工作X年多的时间里,一直保持着勤奋主动的工作作风,能够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协助并较好的完成部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同事的关系也比较融洽,责任心比较强,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同事们的认可和好评。

    2.**同志近一年来,工作主动,踏实,肯干,和同事关系处理的很好,耐心学习不断的努力工作,以提高技术的自身,受到大家好评,望今后发扬成绩。考核合格,成绩优秀,给予转正。

    3.**同志在我单位试用期间,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待人诚恳,能够做到服从指挥,踏实肯干,不怕苦,不怕累,并能够灵活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在工作期间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同意该同志按期转正。

    4.**同学在联想集团北京厂实习期间,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积极主动的配合其相关相邻工位同仁协调完成各项生产任务。通过学习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多能工,在团队生活中得到领导及同仁的一致好评。

    5.入职三个月以来,**同志认真、勤恳、踏实、努力,能较好地完成日常工作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平时做事认真,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服从上级安排,是一名称职的好员工领导对试用期员工转正评语领导对试用期员工转正评语。

    3.对试用期员工的评价怎么写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可以了解公司,明确岗位职责,公司同样根据新员工的岗位胜任情况决定是否转正。

    一、试用期人员转正的考核标准:

    工作技能方面:(权重值:70%)

    1.工作效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务,遇到问题能迅速反应;(10%)

    2.工作质量:完成的工作是否符合要求,达到预期的效果。(20%)

    3. 岗位熟识度:了解各项工作内容,懂得如何合理计划工作开展;(10%)

    4. 适岗程度:表现出来的知识、经验、能力和技能与岗位的复合程度;(30%)

    工作态度方面:(权重值:30%)

    1. 学习能力:接受新知识的能力、速度,是否具有虚心学习的态度;(5%)

    2.责任心:对自身岗位职责和目标负责,勇于承担责任。(5%)

    3. 出勤、纪律:迟到、早退、请假、遵守规章制度;(10%)

    4. 团队意识:关注团队目标,积极与团队成员合作;(5%)

    二、试用期考核期限:

    1.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多不得超过4个月;

    2.如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者,可提前进行转正考核;

    3. 根据考核结果可适当延长一个月,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4. 考核超过3次不达标者予以劝退。

    三、注意以下行为将会被立即取消转正录用资格:

    1. 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影响者;

    2.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3.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者;

    4. 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5. 因其他问题不适合录用者。

    6. 思想作风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8.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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