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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信人员更正情况说明

    1.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解除需要什么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如果符合以下三种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会主动将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1、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另外,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

    2.我们是有限责任公司,前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人员,我们现在想变更

    公司及其法人代表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会影响公司信誉,失信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建议及时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3.我是失信被执行人,现在我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我怎么办才能化解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第十二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

    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公布、撤销、更正、删除失信信息的,参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4.失信人员如何解除

    为了满足失信人对信用修复的需求,未至科技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研发了信用修复功能,针对真诚告别失信行为,希望获得重新得到社会信任的机会的个人或企业,提供信用修复申请功能。

    失信人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传本人身份证等身份验证信息,并填写信用修复信息申请表,即可发起信用修复申请。信用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的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原始数据提供单位对信用申诉人的申诉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验证,证明失信人已改正失信行为并承若不再犯此类失信行为,根据ICE8000国际信用标准体系信用修复的标准,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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