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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供应商的保密协议范本

    1.哪位朋友能提供一份与供应商的保密协议模版

    保密协议模版范本: ABC公司(以下称为ABC),其总部设于xx,与XYZ(以下称为XYZ),其总部设于xx,鉴于本协议的共同契约条款,谨达成如下协议: 1.在协议双方有关策略性联盟(此后称为“主题事项事项”)的磋商问题上,本协议一方可以在保密的基础上向另一方披露其专有资讯(此后称为“资讯”),披露方可以认为该等资讯具有专有性,因为披露方是在协议双方内部披露了该资讯,或因为披露方在接受“资讯”的同时已经承担了为“资讯”继续保密的义务,或由于其它的原因。

    2.当被视为专有的“资讯”以载体的形式被提供时,披露方须以对“资讯”进行标记的方式,指出该资讯的专有性或机密性,或者把该资讯的传布局限在协议所规定的范围里。当“资讯”被口头提供时,提供方在披露的同时,应明确声明其专有性或机密性,或者把该资讯的传布限制在协议规定范围里,或者,事后立即书面确认该资讯的专有性和机密性。

    此外,该协议之实体和条款,双方就“主题事项事项”所进行磋商的事实和内容以及相关“主题事项事项”的通信都被将认为具有专有性。 3.关于该协议所披露的“资讯”,获披露“资讯”的一方,其职员及其附属公司的职员应该做到: a.对该资讯保密,其采取的谨慎程度不少于披露方为保护其不愿披露的专有机密资讯所采取的谨慎程度,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以合理的谨慎程度进行保密。

    b.把资讯的披露范围仅仅局限于董事会、公司高级职员、职员和/或有必要知道的代理/顾问,不得将资讯披露给其他任何人。 c.建议获披露该“资讯”之人士履行对该资讯的保密义务。

    d.仅仅将该资讯用于有关“主题事项事项”的通信和磋商上,除此以外使用该资讯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4.获披露“资讯”一方想要将“资讯”披露给非附属的顾问和代理,必须首先经由“资讯”原本披露方的书面认可,并且与该顾问和代理签署有关保密协议,其形式必须为“资讯”原本披露方所满意。

    5.“资讯”应被视为资讯披露方的财产,一旦该方要求,另一方应以载体的形式把所有“资讯”归还给披露方,或者按照资讯披露方的指示销毁该资讯。如另一方丢失了“资讯”或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披露了“资讯”,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作合理的努力来追回丢失或错误地泄露了的资讯。

    6.在下述情况下,获披露“资讯”的一方没有任何义务来保持该资讯的专有性: a.此前已为不受保密性义务约束的一方获知,或 b.即便不存在未经授权的披露该资讯也可以或者将可以逐渐为公众所悉,或 c.披露或代表该资讯的一方与该协议项下的任何资讯无关,或 d.该资讯从第三方获得,其披露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或 e.“资讯”被依法提供或应有司法权的政府部门的要求根据某项法令被提供,或者在诉讼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要求被提供,被要求提供“资讯”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该命令或要求。如果对方为了要用合法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照相和保护性措施以达到限制和避免资讯被披露的目的而要求(自行承担费用)介入有关资讯披露的命令或要求事务,该方应按照另一方所要求的任何合理的方式与另一方合作。

    7.该协议、该协议项下资讯的提供以及正在进行的磋商和双方信函往来都不构成或意指对“主题事项”的承诺或关于“主题事项”的约束双方极其相关的下属公司的义务。如果将来双方选择对“主题事项”达成约束性的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单独订立由双方签署的协议以明确说明该义务。

    双方据此认定无意将他们的磋商、往来信函和其它活动被视为形成有关主题事项的合约。在没有另行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也不视为其他任何的彼此间的交易。

    8.任何一方都不必对另一方依据该协议所采取的行动以及依据该协议所提供的资讯而作出的商业决策和推断负任何责任。任何一方都不可据此要求另一方改变其经商手法服务方式,任何一方都不承担其评析的准确度的义务。

    任何一方对“资讯”不作明确的或暗示的担保。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因“资讯”的提供和使用所遭受的利润损失,业务损失或者间接性、继升性、惩罚性的损害之款项不承担责任。

    9.本协议对在此所提的双方极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均有约束。 10.本协议将受英国法律的制约并以英国法律为解释依据,并受到英国法庭的司法管辖。

    一旦该协议项下事项引起争议并提起诉讼,败诉方将承担法庭费用和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1.该协议项下的资讯的披露时期(资讯披露期)可以在以下指定的生效日后的一年内。

    资讯披露期期满时,本协议款3和款4所包含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在资讯披露期届满后须继续生效三年。 12.协议各方认同,如果出现未经授权的“资讯”披露的情况,其结果该资讯原始提供方(权利人)遭受的损害难于或者不可能确定。

    如果赔偿不足,资讯权利人可以向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寻求强制性的救济/或履行本协议以及追索赔偿金。 13.只要该项协议没有被违反,对于本协议的解释不应妨碍各方从事其他商务活动,无论这些商务活动是否与双方所交换的专年有资讯相关。

    14.本协议构成各方对本协议下提供的“资讯”的完整理解。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由协议双方各自正式指定的代表签署,否则均。

    2.那位朋友能提供一份与供应商的保密协议模版

    中文: ABC公司(以下称为ABC),其总部设于xx,与XYZ(以下称为XYZ),其总部设于xx,鉴于本协议的共同契约条款,谨达成如下协议: 1.在协议双方有关策略性联盟(此后称为“主题事项事项”)的磋商问题上,本协议一方可以在保密的基础上向另一方披露其专有资讯(此后称为“资讯”),披露方可以认为该等资讯具有专有性,因为披露方是在协议双方内部披露了该资讯,或因为披露方在接受“资讯”的同时已经承担了为“资讯”继续保密的义务,或由于其它的原因。

    2.当被视为专有的“资讯”以载体的形式被提供时,披露方须以对“资讯”进行标记的方式,指出该资讯的专有性或机密性,或者把该资讯的传布局限在协议所规定的范围里。当“资讯”被口头提供时,提供方在披露的同时,应明确声明其专有性或机密性,或者把该资讯的传布限制在协议规定范围里,或者,事后立即书面确认该资讯的专有性和机密性。

    此外,该协议之实体和条款,双方就“主题事项事项”所进行磋商的事实和内容以及相关“主题事项事项”的通信都被将认为具有专有性。 3.关于该协议所披露的“资讯”,获披露“资讯”的一方,其职员及其附属公司的职员应该做到: a.对该资讯保密,其采取的谨慎程度不少于披露方为保护其不愿披露的专有机密资讯所采取的谨慎程度,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以合理的谨慎程度进行保密。

    b.把资讯的披露范围仅仅局限于董事会、公司高级职员、职员和/或有必要知道的代理/顾问,不得将资讯披露给其他任何人。 c.建议获披露该“资讯”之人士履行对该资讯的保密义务。

    d.仅仅将该资讯用于有关“主题事项事项”的通信和磋商上,除此以外使用该资讯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4.获披露“资讯”一方想要将“资讯”披露给非附属的顾问和代理,必须首先经由“资讯”原本披露方的书面认可,并且与该顾问和代理签署有关保密协议,其形式必须为“资讯”原本披露方所满意。

    5.“资讯”应被视为资讯披露方的财产,一旦该方要求,另一方应以载体的形式把所有“资讯”归还给披露方,或者按照资讯披露方的指示销毁该资讯。如另一方丢失了“资讯”或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披露了“资讯”,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作合理的努力来追回丢失或错误地泄露了的资讯。

    6.在下述情况下,获披露“资讯”的一方没有任何义务来保持该资讯的专有性: a.此前已为不受保密性义务约束的一方获知,或 b.即便不存在未经授权的披露该资讯也可以或者将可以逐渐为公众所悉,或 c.披露或代表该资讯的一方与该协议项下的任何资讯无关,或 d.该资讯从第三方获得,其披露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或 e.“资讯”被依法提供或应有司法权的政府部门的要求根据某项法令被提供,或者在诉讼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要求被提供,被要求提供“资讯”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该命令或要求。如果对方为了要用合法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照相和保护性措施以达到限制和避免资讯被披露的目的而要求(自行承担费用)介入有关资讯披露的命令或要求事务,该方应按照另一方所要求的任何合理的方式与另一方合作。

    7.该协议、该协议项下资讯的提供以及正在进行的磋商和双方信函往来都不构成或意指对“主题事项”的承诺或关于“主题事项”的约束双方极其相关的下属公司的义务。如果将来双方选择对“主题事项”达成约束性的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单独订立由双方签署的协议以明确说明该义务。

    双方据此认定无意将他们的磋商、往来信函和其它活动被视为形成有关主题事项的合约。在没有另行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也不视为其他任何的彼此间的交易。

    8.任何一方都不必对另一方依据该协议所采取的行动以及依据该协议所提供的资讯而作出的商业决策和推断负任何责任。任何一方都不可据此要求另一方改变其经商手法服务方式,任何一方都不承担其评析的准确度的义务。

    任何一方对“资讯”不作明确的或暗示的担保。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因“资讯”的提供和使用所遭受的利润损失,业务损失或者间接性、继升性、惩罚性的损害之款项不承担责任。

    9.本协议对在此所提的双方极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均有约束。 10.本协议将受英国法律的制约并以英国法律为解释依据,并受到英国法庭的司法管辖。

    一旦该协议项下事项引起争议并提起诉讼,败诉方将承担法庭费用和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1.该协议项下的资讯的披露时期(资讯披露期)可以在以下指定的生效日后的一年内。

    资讯披露期期满时,本协议款3和款4所包含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在资讯披露期届满后须继续生效三年。 12.协议各方认同,如果出现未经授权的“资讯”披露的情况,其结果该资讯原始提供方(权利人)遭受的损害难于或者不可能确定。

    如果赔偿不足,资讯权利人可以向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寻求强制性的救济/或履行本协议以及追索赔偿金。 13.只要该项协议没有被违反,对于本协议的解释不应妨碍各方从事其他商务活动,无论这些商务活动是否与双方所交换的专年有资讯相关。

    14.本协议构成各方对本协议下提供的“资讯”的完整理解。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由协议双方各自正式指定的代表签署,否则均为无效或对双。

    3.哪位朋友能提供一份与供应商的保密协议模版

    保密协议模版范本: ABC公司(以下称为ABC),其总部设于xx,与XYZ(以下称为XYZ),其总部设于xx,鉴于本协议的共同契约条款,谨达成如下协议: 1.在协议双方有关策略性联盟(此后称为“主题事项事项”)的磋商问题上,本协议一方可以在保密的基础上向另一方披露其专有资讯(此后称为“资讯”),披露方可以认为该等资讯具有专有性,因为披露方是在协议双方内部披露了该资讯,或因为披露方在接受“资讯”的同时已经承担了为“资讯”继续保密的义务,或由于其它的原因。

    2.当被视为专有的“资讯”以载体的形式被提供时,披露方须以对“资讯”进行标记的方式,指出该资讯的专有性或机密性,或者把该资讯的传布局限在协议所规定的范围里。当“资讯”被口头提供时,提供方在披露的同时,应明确声明其专有性或机密性,或者把该资讯的传布限制在协议规定范围里,或者,事后立即书面确认该资讯的专有性和机密性。

    此外,该协议之实体和条款,双方就“主题事项事项”所进行磋商的事实和内容以及相关“主题事项事项”的通信都被将认为具有专有性。 3.关于该协议所披露的“资讯”,获披露“资讯”的一方,其职员及其附属公司的职员应该做到: a.对该资讯保密,其采取的谨慎程度不少于披露方为保护其不愿披露的专有机密资讯所采取的谨慎程度,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以合理的谨慎程度进行保密。

    b.把资讯的披露范围仅仅局限于董事会、公司高级职员、职员和/或有必要知道的代理/顾问,不得将资讯披露给其他任何人。 c.建议获披露该“资讯”之人士履行对该资讯的保密义务。

    d.仅仅将该资讯用于有关“主题事项事项”的通信和磋商上,除此以外使用该资讯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 4.获披露“资讯”一方想要将“资讯”披露给非附属的顾问和代理,必须首先经由“资讯”原本披露方的书面认可,并且与该顾问和代理签署有关保密协议,其形式必须为“资讯”原本披露方所满意。

    5.“资讯”应被视为资讯披露方的财产,一旦该方要求,另一方应以载体的形式把所有“资讯”归还给披露方,或者按照资讯披露方的指示销毁该资讯。如另一方丢失了“资讯”或者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披露了“资讯”,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作合理的努力来追回丢失或错误地泄露了的资讯。

    6.在下述情况下,获披露“资讯”的一方没有任何义务来保持该资讯的专有性: a.此前已为不受保密性义务约束的一方获知,或 b.即便不存在未经授权的披露该资讯也可以或者将可以逐渐为公众所悉,或 c.披露或代表该资讯的一方与该协议项下的任何资讯无关,或 d.该资讯从第三方获得,其披露不违反任何保密义务,或 e.“资讯”被依法提供或应有司法权的政府部门的要求根据某项法令被提供,或者在诉讼的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要求被提供,被要求提供“资讯”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该命令或要求。如果对方为了要用合法的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照相和保护性措施以达到限制和避免资讯被披露的目的而要求(自行承担费用)介入有关资讯披露的命令或要求事务,该方应按照另一方所要求的任何合理的方式与另一方合作。

    7.该协议、该协议项下资讯的提供以及正在进行的磋商和双方信函往来都不构成或意指对“主题事项”的承诺或关于“主题事项”的约束双方极其相关的下属公司的义务。如果将来双方选择对“主题事项”达成约束性的承诺,必须以书面形式单独订立由双方签署的协议以明确说明该义务。

    双方据此认定无意将他们的磋商、往来信函和其它活动被视为形成有关主题事项的合约。在没有另行书面协议的情况下,也不视为其他任何的彼此间的交易。

    8.任何一方都不必对另一方依据该协议所采取的行动以及依据该协议所提供的资讯而作出的商业决策和推断负任何责任。任何一方都不可据此要求另一方改变其经商手法服务方式,任何一方都不承担其评析的准确度的义务。

    任何一方对“资讯”不作明确的或暗示的担保。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因“资讯”的提供和使用所遭受的利润损失,业务损失或者间接性、继升性、惩罚性的损害之款项不承担责任。

    9.本协议对在此所提的双方极其继承人或受让人均有约束。 10.本协议将受英国法律的制约并以英国法律为解释依据,并受到英国法庭的司法管辖。

    一旦该协议项下事项引起争议并提起诉讼,败诉方将承担法庭费用和胜诉方合理的律师费。 11.该协议项下的资讯的披露时期(资讯披露期)可以在以下指定的生效日后的一年内。

    资讯披露期期满时,本协议款3和款4所包含的双方的责任义务在资讯披露期届满后须继续生效三年。 12.协议各方认同,如果出现未经授权的“资讯”披露的情况,其结果该资讯原始提供方(权利人)遭受的损害难于或者不可能确定。

    如果赔偿不足,资讯权利人可以向违反本协议的一方寻求强制性的救济/或履行本协议以及追索赔偿金。 13.只要该项协议没有被违反,对于本协议的解释不应妨碍各方从事其他商务活动,无论这些商务活动是否与双方所交换的专年有资讯相关。

    14.本协议构成各方对本协议下提供的“资讯”的完整理解。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变动应以书面形式由协议双方各自正式指定的代表签署,否则均。

    4.销售人员保密协议范本

    根据实际自己需要填写:

    企业员工保密合同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公司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将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程序、操作等方面的软件,产品方案,产品策略,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及技术情报,财务资料,供应商、经销商资料,以及乙方依约或依法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二、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应为其提供工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资料、设备和软件,以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

    三、甲方应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对商业秘密的内容、范围、保密期限等作出规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采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维护其于受雇期间所知悉或持有的商业机密。除职务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给甲方(包括甲方之关系企业)以外的第三方,或为自己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保证不私自保留、复制和泄露任何商业秘密资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职;保证不私自从外部将任何有侵权可能的信息和资料携人甲方,并擅自使用,否则,乙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离职后1年内,保证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与甲方竞争;甲方为此支付乙方保密费用元。

    六、乙方离职时,应立即将自己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业秘密资料、软件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员,并办妥相关手续。

    七、甲、乙双方均愿严格执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乙方违约的,甲方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八、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参考资料:保密协议 搜狗百科

    5.酒店签定了供货合同.要求签定一个保密协议

    保 密 协 议 书甲方:******************酒店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身份证件: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第二条 保密范围乙方对甲方的蔬菜供货时间,单价,总价,质量,签收人,管理人员等相关信息保密第三条 保密期限2008年~月~日至2008年~月~日第四条 保密津贴保密期间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___________元;第五条 违约责任1.在保密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微小经济损失,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收回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2.在保密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第六条 其他1. 本协议之附件以及根据本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2. 其他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年~月~日乙方(签章):~年~月~日。

    6.谁给我提供一份业务员保密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 保密内容 1.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二) 保密范围1.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经双方协议乙方同意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 2.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职务发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业秘密;4.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所拥有的商业秘密。三)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正常的工作条件,为乙方职务发明、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经营、生产项目和科研项目设计与开发,并将生产、经营、设计与开发的成果、资料交甲方,甲方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和撰写论文向第三者公布 4.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开甲方所拥有的未被公众知悉的商业秘密5. 双方协定竞业限止期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止期内乙方不得到生产同类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 6.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甲方安排乙方任职涉密岗位,并给予乙方保密津贴。

    (四) 保密期限 1. 劳动合同期内;. 甲方的专利技术未被公众知悉期内;(五) 解密期限 1. 因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发生变化,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_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无意续签的,提出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月通知对方,提前期即为脱密期限,由甲方采取脱密措施,安排乙方脱离涉密岗位;乙方应该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并完整办妥涉秘资料的交接工作;. 劳动合同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必须信守本协议,不损害甲方利益。(六) 保密津贴 1. 甲方对乙方保守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津贴,甲方按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贴人民币元;. 保密津贴每月_日与工资同时发放3. 乙方调任非涉密岗位,甲方停止支付乙方保密津贴。

    (七)违约责任 1.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虽未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但给甲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麻烦的,甲方有权调离乙方涉密岗位,停发保密津贴,并予以行政处分2.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轻微经济损失的,甲方可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3.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较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并追索全部或部份乙方按月领取的保密津贴;4. 在劳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此协议,造成甲方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予以乙方除名的行政处罚,追索全部保密津贴;并追加经济损失赔偿,构成犯罪的,上诉人民法院,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5. 甲、方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和违约责任的执行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八)其他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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