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变更执业范围范文
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书如何写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核准后一份存个人人事档案);2、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证明;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六个月内的身体健康证明(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须有胸透、五项指标化验单);7、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张、体检表1张);8、变更执业范围提交 (1)与原执业范围同一类别、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其他专业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毕业学历;或(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它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卫医发[2001]169号文件)。
变更执业范围和资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变更职业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七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就理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交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你从妇产科转为内科均属于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根据《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变更过程如下: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1. 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2. 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财政部,拟从事所爱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变更
六、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七、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执业医师执业范围的变更
以成都为例,执业医师执业范围变更如下:
申请材料
(一)《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培训、考核证明(变更执业范围提供;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或专业进修满2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2年,由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其中,执业范围拟变更为精神卫生专业、儿科专业和全科医学专业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一)已注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
1、当事人提交执业范围变更申请
(二)审核
卫计部门审核材料
(三)决定
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决定
扩展资料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六、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
(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
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管委会-医师助理医师注册(变更:变入变出区内变更、变更执业范围)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范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5、(1)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2)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出具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6、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7、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电脑打印,A4规格,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提供原件。建议还是先到当地卫生局咨询下,看当地是否再另有要求。
拟变更的执业机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怎么写
关于执业医师变更注册的内容如下,请您参考:提供材料:(一)申请变更执业范围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6、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7、高一层次毕业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8、聘用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9、拟聘用证明;(二)申请区内变更执业地点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拟执业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5、拟聘用证明;6、身份证复印件;7、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8、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三)区外人员申请到区内执业变更执业地点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3、《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拟执业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5、拟聘用证明;6、身份证复印件;7、二级以上医院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样表见附件);8、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2张);9、原注册的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单和变更注册信息数据。(四)区内人员申请到区外执业变更执业地点(请者自备3.5英寸新软盘一张)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2、《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拟执业单位人事聘用手续(或合同);5、拟聘用证明。
如何变更执业医师注册范围?
执业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
(二)《医师资格证书》;
(三)《医师执业证书》;
(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生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扩展资料: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一条 医师的主要执业机构以及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三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医师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