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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区人民调解总结

    1.调解工作总结

    xxx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xxx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调解工作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刑事案件的发生,社区调委会坚持“调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各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社区今年组织各类居民法律知识学习班3期,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各类法律知识宣传,受益40xxxx人,每逢过节时,社区工作人员一道挨户向居民宣传“五防”知识。调解了纠纷,化解了矛盾,增强了居民的法律知识,确保了一方平安。

    人民调解工作要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掌握主动,重点在预防: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经常深入到居民群众中了解社区民意;二是治保员和义务联防队员即是工作人员又是矛盾纠纷信息员,利用他们入户走访巡逻的时间对本社区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通过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我们掌握了调处矛盾纠纷的主动权,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3xxxx,调解率10xxxx,成功率达9xxxx。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社区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做到情、理、法结合,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严格遵守调解程序,注意选择调解方式。在查明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程序,帮助当事人达成,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今年小区在改造,纠纷比较多,我们运用所学到的调解知识为他们调解纠纷,进行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工作,我们朝阳社区调委会把“两劳”回归人员的帮教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调委会成立了“两劳”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调委会主任帮教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落实对“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社区调委会还建立了帮教档案,设立登记卡和跟踪教育卡,并建立定期回访考察制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逐个落实了帮教责任人,辖区共有1xxxx重点人员,社区片警和调解员经常去重点人员家与他们谈话,共谈话1xxxx,同时关心他们的生活,学习情况,希望他们改过自新,通过就业和劳动在社会上有立足之地。

    全年xxx调解工作抓得紧,信息畅通,宣传工作到位,使很多矛盾纠纷都被清除在萌芽之中,实现了调解无空白、隐患无死角,为给居民一个社区治安良好、环境整洁优美,人际关系和揩的新型文明社区而努力奋斗。

    2.如何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为了继续加强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制度在及时化解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作如下四方面思考。 第一,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人民调解工作以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为依据,分清是非,解决纠纷,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符合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人民调解工作便民利民,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为群众矛盾纠纷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使他们得以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和工作,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和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调解过程中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提高人们的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和法制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能否搞好人民调解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基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从实践看,全县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的民间纠纷达几千件。通过对大量民间纠纷的调解,使纠纷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化解矛盾、消除隔阂,防止矛盾缴化,有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促进安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调解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工作水平,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化解民间纠纷的坚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尽量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二,要与时俱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发展,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维护社会稳定。

    民间调解经历了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不断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和法律制度。几十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民间纠纷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人民调解的特点,人民调解的工作范围、组织形式等许多方面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努力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创新,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发展,扩大调解工作领域,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科学的调解工作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人民调解工作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应及时建立各类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司法解释规定,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从而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性质和法律的约束力,为人民调解制度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人民调解工作要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为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一方面,要加大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力度,使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努力把可能激化的纠纷降到最低限度。

    要深入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和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化解各种复杂、疑难民间纠纷。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当前民间纠纷发生的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增强对民间纠纷发生的预测、控制能力,加大预防工作的力度,减少纠纷特别是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要按照党委、政府的部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各种形式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共同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第三,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素质。

    人民调解工作队伍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随着形势的发展对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的队伍的要求更高了。

    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赋予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比以往更加要求在民事调解中心必须依法认定纠纷事实,依法进行调处;对调解协议的形式、内容要求也将更加规范,这些都对调解员队伍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调解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学习文化知识,特别是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总结经验并不断丰富、完善,提高调解工作的艺术和水平;要加强思想、道德、作风建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公道正派,联系群众,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依赖和支持。

    要严格按规定的条件选任人民调解员,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政策水平、法律水平、文化知识水平较高,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 第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人民调解是宪法、人民调解法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3.如何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转一篇工作总结供参考 二O一O年,xx乡调委会在县局党组和xx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为维护xx乡的全面稳定,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全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371起,涉及人数420余人,调处371起,调解成功369起,履行369起,其中司法所直接参与指导调处复杂疑难纠纷66起,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9%,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300余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

    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村(社区)相应建立健全了预警机制,形成信息员、村(居)民小组、村调委会、乡四级预警网络。

    乡人民调解中心指导村(社区)调处中心、村(社区)调委会每月进行一次纠纷排查,重大节日和敏感期必须及时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区调处中心。预警信息员、调解员发现重大纠纷和集访苗头,随时上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处,并及时通过信息渠道向上级报告,切实防止民转刑案件和集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二是健全检查考评机制。乡人民调解中心明确了主要考评考核标准,把大调解的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进行量化考评考核。

    三是落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各单位对属于本辖门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化解,不得把矛盾纠纷推向上级、推向社会,达到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乡。

    四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对群众上门要求调处的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责任制,不管找到那个部门都应热情接待、主动受理,然后转交责任部门调处,切实防止矛盾激化。

    五是建立领导接待、包案制度。乡、村(社区)两级都确定了领导接待日。

    乡定期安排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村(社区)每月排出处理纠纷值班表,党政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对重要信访来访、重大纠纷和上访案件,特别是久拖未决的问题,实行包案处理,负责包案的领导要一包到底,亲自处理,直至息诉停访。二、统一标准,确保质量。

    一是统一制度建设标准。乡人民调解中心及人民调解委会统一建立了重大纠纷快报、重大纠纷(社情)汇总分析;重大纠纷协调调解、纠纷排查专项治理、重大纠纷管辖督办等制度;各调委会统一建立健全工作责任、例会、学习、考评、业务登记、培训、统计、档案管理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了大调解工作业务台帐。

    二是统一业务建设标准。在“大调解”工作整个过程中,从纠纷调处申请、受理、告知、调查、调解、制作协议书,到协议履行及回访等方面都建立了完善的制度,并严格运作程序,克服工作中随意性,坚决做到既重视实体上的合法规范,又重视程序上的合法规范。

    三是统一队伍建设标准。各调委会组成人员实行选举与聘用相结合,并报司法所审查、备案;司法所负责培训调委会主任,3月22日至23日举办了全乡基层调解员培训班,参训人员11名;同时下发了文件,对基层调解员进行目标管理、量化考核、严格按标准落实奖惩。

    四是统一调解中心和调解室建设标准。协调中心必须要有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

    调解室必须要在20平方米以上,并有明显标志;全乡统一了上墙公示栏。从而使乡、村(社区)两级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得到了加强,使调处中心成为整合力量、联动各方的调处机构和工作平台。

    三、集中开展了调解员业务培训和送法上门活动。20XX年6月30日,是全乡召开党员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会的日子,各村党支部书记都有参加。

    借此机会,司法所所长谭支坤对参会的村支书记兼各村调委会主任在会后进行了一次简短的业务培训,对人民调解的相关推介技巧以及文书的制作进行了讲解,调解员认真听完课后都表示受益匪浅,期望上级多提供业务指导书籍和培训机会。20XX年12月10日,xx司法所工作人员廖兆锋会同乡综治办、信访办来到太和街村各治安中心户长家宣传《条例》,并围绕该村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将人民调解知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关政策、法律规定进行了宣传。

    随后又到三道岩、三岔沟、阳坡村委会具体检查指导了各村人民调解工作台帐建设、档案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工作。6月27日,司法所干警谭支坤又专程来到建始孙家湾煤矿宣传《工伤保险条例》,在现场走访中发现该煤矿一起煤矿工伤事故赔偿纠纷一直没有解决,民工晏正成很着急,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主持了调解,通过现场及时有效的调解,矿方同意一次性赔偿民工晏正成32000元人民币,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四、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和主力军作用。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摸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和谐,不安定因素。

    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并争取积极措施,集中开展调处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外,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我们加强调解网络建设,着力培训人民调解员。

    4.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总结

    “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工作总结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通知》(沪司发基层[2011]4号)和区司法局有关“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要求,我所认真组织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

    目前,已基本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具体措施 (一) 统一行动、精心组织,动员部署 此次活动受到了司法所的高度重视,新桥司法所以所长陈书华同志带头,到各居委会指导基层调委会调解员如何规范开展工作,要求各基层调委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从思想上,组织上各方面切实保障此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各基层调委会受到通知后,积极行动,确保调解员全员踊跃参与。形成了上下统一行动,共同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 多措并举、积极参与、营造活动声势 为了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以符合调解能手的评选标准。我所举办相关培训班与讲座。

    在培训班上详细地介绍了在基层群众减得常见纠纷矛盾,以及法律知识、应对方法。调解员也对人民调解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同时充分利用媒体,以发放宣传资料、报刊、宣传栏、小区板报等方式,在小区、籍贯、各调委会等单位对“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进行宣传。我所同时也以陈书华同志带头,到个居委会挖掘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同时大力宣传“恪尽职守、乐于奉献、锲而不舍、促进和谐”的人们调解工作职业精神。

    (三) 树立标杆、相互学习、提高人员素质 为了激发调解员的参与热情,也为了更好的宣传争当调解能手的活动,我所在各基层调委会中开展考评选拔,最终选取了民益居委会的调解主任王秀英作为我们的候选人,将她作为调解员群体中的标杆,并将她的事迹写成材料,供大家学习。这种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方式,不仅激发了大家的参与精神,也为提高人员素质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主要成效 通过以上的方式方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的活动在新桥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第一,通过全方位的媒体宣传,使得人民调解在调解员与群众中间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第二,调解能手的选拔为调解员群体建立了一个相互交流,互通有无的平台,使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第三,通过讲座与培训班的学习教育,加强了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知识,使人民调解工作的效能进一步提高;第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党员在调解员队伍中发挥的作用 共产党员是我们的先锋模范,也是我们的精英分子,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更是发挥了不容小觑的作用。 (一)党员在学习调解知识,调解技巧的过程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带动了各位人民调解员的学习热情,争先成为业务骨干与调解能手; (二)党员在面对困难险阻,急难险重的纠纷时起到了中坚作用,在每个节日,每个休息日都有党员到岗轮班,坚守在群众工作的第一线; (三)党员在工作中起到了帮带作用,新晋员工进入调委会学习,首先请教的是党员,在调解工作遇到困难瓶颈的时候,首先想到的还是党员。

    此次活动即将结束,但我们要继续发扬不怕疲劳的顽强作风,保持更加昂扬向上的斗志,逐步实现活动的常态化、机制化,进而整体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和质量社会影响,为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建设作出一份贡献。

    5.新形势下,我国的社区调解工作遇到了哪些新问题

    要克服人民调解工作固有的问题,使得我们目前的人民调解工作适应我市全面发展需要,笔者认为,必须突破一个瓶颈,纠正一个认识,建立一个机制,形成一个体系。

    具体做法如下:(一)增强法律素质,突破一个瓶颈。人民调解队伍法律素质偏低是制约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调解的一个瓶颈。

    不突破这一瓶颈,就难于适应形势的变化和新任务的要求。为此,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法定的指导职能,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及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力求使广大人民调解员在短时间内具备起码的法律业务素质。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尝试定期指派人民调解员到法庭学习,力争使参训人员学有所得,学以致用。由法官指导调解员参与庭前辅助工作、阅读卷宗、旁听庭审、参与审理,通过强化学习,使得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在短时间内有一个质的飞跃。

    由于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不断扩大,矛盾纠纷的性质也较以前更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国家也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需要调解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只有不断大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培养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方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才有保证。(二)加强广泛宣传,纠正一个认识。

    人民调解属于基层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范畴,是人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社会自律机制,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长效机制。它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发展的服务功能。

    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的性质、作用与功能。澄清混淆的错位认识。

    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能因为人民调解处理的是民间纠纷,就认为它无关大局,可有可无;应当认识到民间纠纷如不能及时疏导调解,就可能造成纠纷激化,影响社会稳定;要增强作为意识,克服无所作为思想,切实做好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有正确的认识与评价,从而自觉地依靠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生活中的矛盾。要充分认识人民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与有效方法之一,它不仅极大地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社会公共管理资源,而且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切实落实保障,建立一个机制。要从机制上保障人民调解指导、培训、工作、表彰经费的落实,结合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将人民调解的指导经费、培训经费、表彰经费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法定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将工作经费列入乡镇、街道、社区经费预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按照“六统一、五有、四制度、三表”(六统一即:调委会名称、印章、牌匾、徽标、文书格式、上岗证要统一;五有即:调委会有办公室、有统一牌匾、有印章、有必要的办公用品、有调解员上岗证;四制度即:纠纷登记制度、纠纷调查制度、纠纷调处制度、纠纷文书归档制度;三表即: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管理图表、调解组织区域和调解员联动表、年度纠纷对比统计表)的模式,逐步加以完善。

    从机制上为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和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使人民调解工作有人干、干得了、干得好,以保证人民调解工作正常运作并发挥好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构建一个体系。

    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调解工作,用创新的方法,灵活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三种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协作联动”。总的来说,就是做好三个衔接,构建“三调联动”的调解体系:首先是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

    司法解调因主持调解的法官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程序规范、调解法律效力高等优点,当事人认同度较高,但也部分存在着“以压促调”、“以判促调”等不足,而且缺乏人民调解所具有的简捷、及时和情、理、法有机融合的特点,只能做到就事论事,达不到人们普遍认同的社会效果。因此,实现人民调解在司法调解内的参与是实现调解结果效益最大化的有效途径,同时也可以极大地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达到双促进的目的,走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的新路子。

    其次是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当前,随着行政法理论的发展,有限政府、服务政府、依法行政、保障人权等观念逐渐为人们所接受,但也导致了行政调解职能的发挥受到诸多因素的制约,一些案件被有意无意地推到了法院,而法院也无力解决超出职责范围的案件,最终造成了疑难案件。

    对此问题,可以通过整合行政部门与法院调解资源,通过设立联系点、专业性法庭的办法,避免法院不熟悉行政法规造成误调及行政调解执行难的问题,达到调解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并重的目标。最后是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

    由于行政调解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关系明确的案件,简单说就是对和错的案件,但在调处成因复杂,时间久远的案件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并且行政调解结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效力,与之相比较,人民调解有着固定的调解程。

    6.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亮点是什么,如何去做

    分为软件个硬件两个方面。

    一、硬件:做到“六统一”,环境整洁,形象良好。套用吴部长的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二、软件资料、台账运行规范,整洁。

    在此基础上再创亮点:1、普法宣传有新意,做到“有图有真相”2、人民调解有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做到“三靠前”,调解网络健全,在调解上放下位子,扑下身子,实实在在为民排忧解难。

    3、宣传报道有力度。加强文字功底,提高理论水平,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另外,在两劳安置、社区矫正等方面都可有发挥余地。总之,在总体工作较好的基础上,有一亮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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