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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招标范文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必须招标吗

    这取决于服务是否被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以及金额是否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

    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

    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购目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实行集中采购。

    第八条 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确定并公布;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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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控制什么和实施什么而编制的详细规划?

    (1)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之间衔接的重要环节。

    从规划到管理——依法行政的依据;

    从规划到实施——控制、引导、监督。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要点,用简练、明确、适合操作的方式表达出来,作为控制土地批租、出让的基本依据,正确引导开发行为。

    (2)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从宏观到微观——上接总规(分区),下接修详(设计);

    从定性到定量——控制要求深化、量化、具体化;

    从整体到局部——控制指标细化、分解、落实;

    控制性详细规划向上衔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向下衔接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与开发建设行为。它以量化指标和控制要求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的控制转化为对城市建设的微观控制,并作为具体指导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土地出让的具体设计条件和控制要求

    (3)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从二维到三维——平面控制与空间控制的结合;

    从规划到设计——规划要求与设计条件的结合;

    从消极到积极——控制与引导的结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宏观城市设计、中观城市设计到微观城市设计的内容,通过具体的设计要求、设计导则以及设计标准与准则的方式体现在规划成果之中,借助其在地方法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权威地位使城市设计要求在实施建设中得以贯彻落实。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独立的城市设计审议制度的情况下,在城市设计的发展与实施控制要求方面,控制性详细规划责无旁贷。

    (4)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

    从个体到群体——利益协调的平台;

    从分歧到统一——公共政策的具体化。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于直接涉及到城市建设中各个方面的利益,是城市政府意图、公众利益和个体利益平衡协调的平台,体现着在城市建设中各方角色的责、权、利关系,是实现政府规划意图、保证公共利益、保护个体权利的公共政策内容的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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