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旅游合同范本
1.签订旅游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
核心内容:签订旅游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签合同时候,合同中有没有对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进行明确描述,对于游览景点,应当包括旅行社所做广告中所见的所有旅游点,住宿标准中要注意对标准间进行理解,而购物、旅游价格等等,都应详细明确。
看准网小编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签订旅游合同注意事项: 旅客在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用尽可能详细的文字将旅游过程中的吃、住、行、购物、娱乐等加以说明,在合同的附件中,要列明行程、景点、时间及包含项目等。
签订旅游合同 签合同之前,最好先了解自己所要去的旅游线路以及该地区各种有关消费的价格常识。签的时候要先看合同内容是否齐全,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细节: 所乘坐的交通工具如果是火车,应注明车次及软、硬座卧铺位情况;如果是客运汽车,应就其产地、车型、有无空调、座位数等内容明确描述。 游览景点一项,应包括您在旅行社所做广告中所见的所有旅游点,并明确开始与结束参观时间。
必要时,可将旅行社所做的广告日程约定为合同的附件。 住宿标准中应注意对“标准间”一词的理解。
一般旅馆、招待所的“标准间”是没有具体意义的,只有旅游涉外星级饭店的“标准间”才有特定的内涵。 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在每个购物点所逗留的时间。
旅游价格一项,应尽可能地细化,明确到各项交通费、各住宿点的食宿费用、游览参观点门票费、导游费、保险费等费用。 违约责任一项,应包含纠纷处理方法、投诉机构等。
此外,签完合同后,一定要看清合同是否加盖了旅行社公章,经办人是否签了真实姓名。 关于行程 在旅行中导游在原规定的行程之外临时增加节目时,旅行者首先要确定自己是否对此感兴趣,然后要问明此项安排是否要另付费用,最后还要了解清楚新的安排会不会影响下一个景点的参观。
只要有以上任何一项觉得不妥,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拒绝新的安排。 遇到导游减少景点的情况,理应要求退钱,甚至投诉赔偿。
当然,因为自己不去和不可抗外力因素而取消景点的情况可另行解决。 对购物不感兴趣,导游却不断带团进商店的情况,最行之有效的对策就是坚决不买。
如果所有团员都不感兴趣,可以向全陪和导游提出。 关于导游 对当地旅游景点的讲解介绍通常由旅游地接待社的导游担任,如果导游不讲解,可直接去投诉他,因为团费当中包含导游费的。
解决纠纷 在旅游时应多向导游了解行程安排并对照计划。在旅行途中,一旦发生旅行社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娱乐项目、擅自改变住宿饭店等情况,游客都可以要求旅行社进行赔偿。
如旅行社擅自减少旅游景点,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票价。 还要注意慎用表决权。
有些导游会以增加景点或品尝风味餐等名义来增加额外收费,实施前都会征求游客意见,须在自愿且全团旅游者一致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实施。 此外,如果游客报名后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团队无法成行时,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游客。
如果在确定了出团日期后,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按时出团,旅行社应与游客协商选择改期出团或与其它旅行社并团出发,协商不成,旅行社应退回全部团费并赔偿团费总额1%。
2.怎样区别新旧旅游合同
新旧旅游合同有以下区别:一、关于禁止零团费、负团费的规定 二、关于旅游合同的规定新条例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订立书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旅游者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的名称,以及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及价格等事项。
三、关于加点、购物的特别规定 原条例第22条规定:旅行中增加服务项目需要加收费用的,应当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 四、在改变行程方面的规定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非因不可抗力不得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
如此规定,就限制了擅自加点和安排购物的机会。 五、旅行社、导游及领队在加点、购物方面的法律责任 新条例针对不同的加点和购物情况,对旅行社、导游、领队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法律责任,。
3.福建新版旅游合同范本是什么
福建省开始实施全国统一的新版旅游合同范本,进一步明确了服务的内容和游客的权益。
据悉,新版旅游合同首次对旅行社违约行为明确了处罚标准,规定组团社在出发前7日以内(含第7日)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退还旅游费用总额,并须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20%的违约金。 新版旅游合同规定,游客在行程单安排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组团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旅游者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
同时,旅行社的购物安排要规范,安排的购物次数不得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长时间以及主要商品等内容。游客行程中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旅行社电子合同怎么签
6月28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下发通知,从2017年7月开始,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云南六省市将率先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二期工程,包括旅行社资质管理、团队管理、电子合同管理、权限管理四个功能模块。
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将分三批陆续启用,在十一“黄金周”前夕,全国监管平台将覆盖全国各级旅游行政机关。 旅游电子合同是指以通过审核的旅游合同标准格式为内容,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签署的合同,电子合同可实现在线填写、修改、签署、下载、上传备案、统计管理的全部功能。
统一标准合同模板《通知》明确提出,全国监管平台已将国家旅游局和工商总局推出的全国旅游示范合同生成为在线合同模板。各地自行制定的旅游示范合同,可在监管平台上传模板,经平台处理后形成“全国旅游示范合同库”。
编码及条形码电子化以往各地旅游局通常以印发统一纸质合同的方式对合同进行管理,纸质合同上有统一的编码和条形码。《通知》下发后,将通过统一电子编码,实现旅游合同的签署电子化过程。
已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只要在8月4日前与全国监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统一电子合同编码和二维码,就能构建全国统一的“旅游电子合同库”。 通过这种方式,各地的电子合同可以在全国通用,互为认可。
旅游电子合同的优势一份纸质旅游合同,异地邮寄成本需10-20元不等,邮寄往返需3-5天;而使用电子合同无需邮寄,合同修改、签署、查找、归档、调阅等全程电子化操作,大大节省了快递成本、时间成本及人力成本,也规避了合同遗失、篡改等风险。 旅游电子合同怎么签才合法合规?旅游电子合同需满足“签署各方经过实名认证”、“具有可靠的电子签名”这两个条件,才具有与纸质旅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电子合同平台没有对游客进行实名认证即可直接签署合同,或没有运用电子签名技术而是单纯的通过“确认”或添加水印图章完成签署,这样的合同其实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在平台选择上,一定要对平台签署的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鉴别。
目前大部分旅行社,都会选择如法大大这样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与游客签订旅游电子合同,以保障签署合同的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