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追缴资金情况说明
1.优抚资金是发放给什么人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义务兵家属和部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义务兵家属和部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的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2003年11月) 多年来,农村义务兵家属和部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都是由乡镇统筹、发放,市区的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由社会统筹,市民政局统一发放。随着农村税费政策、优待政策由社会优待改为政府优待,原资金渠道已发生变化。
根据省政府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的优抚政策,现就义务兵家属和部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金发放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按省政府规定标准发放优待金。农村义务兵家属和部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标准,从2003年起,按省政府规定执行,即分别按上年度各县区农村人均收入的70%和25%标准发放;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标准也要按省政府的规定,按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的25%发放。
二、以县区为单位,建立优待金专户。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01]6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的通知》(苏民优[2002]23号)精神,义务兵家属和部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全部纳入财政支出预算。
要以县区为单位,在民政部门建立优待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三、按照“四统一”的要求发放优待金。
从2003年起,我市要按照“统一制定标准、统一财政拨款、统一发放时间、统一发放方式”的标准发放优待金。统一制定标准,就是市区城镇义务兵家属和城镇户口部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由市统一制定,所需经费仍按连政发[2002]218号文件规定的渠道解决,各县区义务兵家属由各县区统一制定各类优待金标准;统一财政拨款,就是各县区按照乡镇优待金预算数,统一拨款;统一发放时间,就是各县区根据自身实际,规定统一发放时间,确保每年12月之前兑现;统一发放方式,就是由民政部门填制优待金发放花名册,委托银行给予发放。
四、根据上级要求及其它地区的做法,从2004年起,各县区要将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优待金改为每月发放,并将优待金合并到抚恤定补中去。具体方法是:各县区根据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收入,按25%的标准计算出优待金总数,然后按月平均数合并到定期抚恤、补助中,以前发放优待金数额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
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级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优待金及时足额、发放。要加强优待金的管理,坚持专人专管、专款专用,同时要接收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情况说明怎么写
情况说明怎么写
方法/步骤
•1
首先我们必须详细搜索了解下情况说明的标准格式,如图主要分五步。
•2
第一步,称呼,这个非常之重要,称呼是谁是你要把这个情况向谁说明。
•3
第二步就应该直奔整体,不能拖泥带水,把自己的情况全部讲清楚,最好有时间或者关键人物。
•4
第三步就是总结第二段正文的内类,让读者跟着你的思维走,不会看了半天不清楚你在说什么,想解释说明什么。
•5
第四步必须有的,比如“特此说明”这个最常用。
•6
最后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自己的落款,一定要字迹清晰,下面还要注明时间。
3.资金使用说明怎么写
资金用途证明范文篇一:
资金用途证明
我单位 ,现金支付金额 至 账号,途为 ,特此证明。
出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资金用途证明范文篇二:
xxxxxxxxxxxxxxxx
土地整理项目(x标)
资金使用说明
xxxxx农场:
我方承担黑xxxxxxxx土地整理项目(x标)合同项目,本标段施工任务包括: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设备购置,其中农田水利工程x元、田间道路工程x元、设备购置x元,合同总价格x元。
财务情况如下:
1、已收到工程款x元。
2、银行存款x元。
3、工程施工x元,其中土地平整工程人工费x元、材料费x元、机械使用费x元。
4、管理费用x元,其中管理人员工资x元、差旅费x元、交通费x元
5、财务费用x元,其中金融机构手续费x元。
6、其他应付x元,其中xxxx元
7、应付职工薪酬x元。
xxxxxxxxxx项目部
x年x月x日
资金用途证明范文篇三:
资金用途说明
我公司于2xxx年3月28日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路支行提取款项
元,用于支付公司因业务发展需求购买的材料费,特此证明!
************************
2xxx年3月28日
资金用途证明范文篇四:
关于 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使用开发区分局:
(公司名称)于年月日,依法注册登记,注册资金(现金) 元,经营范围 。 注册地点: 法定代表人 。 由于业务拓展困难,自开业来始终没有收入,纳税零申报,公司为充分利用资金曾于日,将,暂借经关联公司 。本公司仅以资金往来处理而非投资业务。
仅此说明
备注:请按636f7079e799bee5baa6e997aee7ad9431333431353264资金往来账务处理实际情况补充填写,同时收据、凭证要复印。
4.民政部财政部下发多少资金给抚恤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为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经研究,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提高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二、各地要在中央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制定当地具体抚恤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三、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核拨专款另行下达。各级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抚恤补助专项经费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足额地把抚恤补助款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
附件1. 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表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表 3.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