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修期承诺书
1.工程质量保修书,和保证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对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进行了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更名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并推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装修工程保修承诺书
1.凡是我公司直接与工程业主签订的合同,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所承担的义务,与业主方紧密配合,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的规定施工,做到保质、保量、保工期,决不允许有任何违反规范的现象发生。
2.我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公司将派专业人员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确保防水工程质量,避免不必要的返工。
3.我公司进场施工,欢迎业主方对我公司施工的工程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保证决不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坚决杜绝偷工减料的现象发生。
4.我公司在施工中,将派专业技术人员与业主方做好协调工作,并对我方的施工质量、工期进度等进行全程监督,对我方的成品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因不慎的人为损坏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应保护工作,确保我方的防水质量达到设计、规范及业主要求。
5.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如系我方施工质量的原因或我方监督不力所造成的渗漏均由我方负责返工,不收任何费用。
6.凡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保证在法定保修期内不会出现有渗漏现象;如有渗漏,确系我公司施工或材料质量造成的,我公司及时进行无偿修复,本公司将在接到电话24小时内上门服务;在保修期内,若有人为原因造成的渗漏,公司将协助客户妥善处理。
7.凡由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全部进入客户档案,并设有24小时防水服务热线0574-87835983便于定期质量及客户投诉。我们将在每次大雨后通过电话或派人上门进行回访,连续不少于三次,以后每年不少于三次,最短不少于五年。以确保对客户的质量服务。
8.凡我公司施工的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并承诺终身维修责任。
9.服务承诺的监督:服务承诺工作的检查由公司总经理直接领导。
3.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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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hx资料库
售后服务承诺致:沈阳市大东区城管局、大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大东区交通工程设计、监理、施工队伍库招标文件"[项目编号:dd(p)2013-0224]的规定及本公司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对该项目做出如下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一、售后服务承诺1、质量保证:分部分项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全部工程一次交验合格。2、工期保证:签订合同后7日内连同人员、机械及检验仪器同时进场。在甲方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保证连续施工,保证按工期完成工程,并验收后达到合格标准。3、保修期:执行招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详见附后"确保施工质量承诺书")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工程需要维修时,接到保修电话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5、服7a64e78988e69d8331333433623133务工作时间:每周7天,每天24个工作小时全天候服务。6、竣工验收资料完整、规范、有效。二、售后服务保证1、公司实力保障:我公司两支灵活机动的售后服务队伍,产品营销部专门设立售后服务电话。2、售后服务体系保障:公司将对本项目所涉及街路建立数据档案,方便快速响应。3、维修响应程序:接到用户报修小时内到实地进行维修分析维修报告,录入档案。4、质量保质期后:人工免费,材料费按市场价收取95%(如获得包工包料维修资格)。6、全部工程交验,公司将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组成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项目部质检以上是我公司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的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责任时,我方愿受
4.工程质量承诺书
工程质量承诺书
致:XX有限公司:
若我单位在新建车间1.5厚环氧地坪等项目招标中,有幸成交,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对工程质量做如下承诺:
1、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2、建立质量责任制,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按照甲方图纸划分的区域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更改施工方案,不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确保本次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标准
3、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和合同约定,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用具、机械设备等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记录工作。
5、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严格依法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质量保修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我单位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工程验收我方达不到承诺的优良标准,我方愿接受工程造价的 5%作为惩罚。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质量承诺书
你可以根据下面这个来改一改就好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书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建设方的责任: (一) 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 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 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 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 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 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 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 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 当承诺方发生违反国务院。
6.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一、售前服务 1、派专员为用户介绍国内、国外起重机行业执行标准,介绍我厂的产品特点及概况,为用户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并提供决策素材料。
e68a84e79fa5e9819331333236393062 2、技术方案,派专门技术人员、商务人员进行技术交流、商务交底。可以组织贵公司人员来厂考察指导。
在整个投标过程前后及时提供产品的性能、特点、方案设计图纸以及各种参数,积极配合好贵公司选择满意的产品制造商。即使由于其它各方面因素,没有选择我厂的产品,我厂也愿意就此项目为贵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以便贵公司采购到技术先进、价格合理、性能可靠的产品。
二、售中服务 1、我厂在技术设计中,优化设计,精益求精,与设计院、贵公司密切合作,保证设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积极听取现场操作员的要求,完善设计,若设计院有更改需要,使用单位有特殊需要,我厂将全力满足其要求,并想尽办法,与各方面协调好合作关系。 2、选择国内最好的配套件制造厂商家,既满足性能要求,又便于以后的维修、配件供应。
3、在制造过程中,我们全力配合安排图纸审查、产品监造、检查验收等各阶段工作,使产品发运前的所有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三、售后服务 1、产品发到用户,我厂派专人与贵公司有关人员共同开箱清点。
2、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期间,我厂派现场工作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亲临现场免费指导安装调试,保证产品正常顺利运行。 3、免费培训起重机驾驶员和起重机维修人员,并与维修人员建立联系,在维修使用方面,做长期的技术支持。
在贵单位使用吊车期间,提供24小时的维修,以保证用户使用要求。 4、供应备件及时、确保用户满意 (1)及时反映用户需求; (2)提供质优价廉的产品,确保按期交货; (3)严格控制产品质量; (4)妥当包装以防遗漏损坏。
总之,我们不仅提供给用户的是合格的产品,而且更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在同行业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给用户留下深刻的印象。
7.工程质保期预案怎么写
从问题上来看,有几个问题需要明确,1、你所言“工程”是何工程?单位工程还是分项工程还是某个分部工程?一般商品住宅还是写字楼?2、“质保期”是针对施工单位还是针对业主的?3、“预案”意思是要确定各部位质保期还是如何执行质量保修?
因为以上问题现在不能确定,现在只能按照普遍的问题加以说明:
质保期限的确定。质保期,一般开发商会制订《房屋质量保证书》,其中将对质量保修范围及期限作具体约定。
一、对于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保修约定不能低于国有如下两个规定:
1、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8号)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8.工程质量要求承诺书
你可以根据下面这个来改一改就好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______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____年; ⒊装修工程为________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______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书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承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建设方的责任: (一) 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 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 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 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 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 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 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 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 当承诺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承诺方愿。
9.工程单位关于承诺的期限有哪些规定
承诺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在要约规定的期限内作出。
要约没有规定承诺期限的,视要约的方式而定: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什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白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