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诉讼请求范文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必须本人亲自到法院么?交通事故
可由代理人送达法官,增加诉讼请求,同时也可能需要交诉讼费。
格式,倒不是重要的,关键是要计算好诉讼请求的数额,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计算,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具体数额的计算要看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数额、交通费用票据数额、误工证明情况、残疾鉴定结果等。案件较专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强制执行
对于增加诉讼请求,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诉结束前,原告可权依法增加诉讼请求;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请求范本要怎么写
民事诉讼请求范本要怎么写?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xx县xx镇xx村。 法定代表人马xx,主任。
被上诉人xx县xx镇x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戴xx,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被上诉人牛xx,男,195x年9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县xx镇xxx村。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2004)x民初字第105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或者发回xx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二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不服xx县人民法院(2004)x民初字第165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具体上诉事实和理由如下: 1、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牛**等七被上诉人辩称,其只是证明人,而非担保人,但其七人在借款合同上保证人处签章,这一事实已足以认定七人为本案担保人。 在无证据支持和信用社不予认可的情况下,仅仅凭七人陈述,就作出以贷还贷的认定,与民事证据规则并不符合。
一审法院引用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骗取保证人保证的条款,本案的事实是,牛松定等七被上诉人均属时任和现任村干部,信用社假如要与村委会串通,势必要通过村干部也即牛松定等七被上诉人进行,即使本案属于以贷还贷,七人亲自参与合同签订,不可能对所谓的借款用途不知,不存在所谓的信用社欺诈! 2、一审判决判决理由错误且与判决结果互相矛盾 一审法院通过所谓的以贷还贷认定,从而得出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民事行为!对于以贷还贷行为,从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x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司法解释、最高院和省高院及其他法院众多判例,均不认定以贷还贷违法,不知道xx县人民法院从何处得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结论!一审法院在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结果却也与合同有效时的判决结果毫无二致,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3、一审法院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由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判决理由错误且与判决结果互相矛盾,从而很自然地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判决理由错误且与判决结果互相矛盾、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xxx年x月xx日 综合上面所说的,民事诉讼主要是针对于因不双方不能解决而直接走的诉讼程序,但是如果想要上诉的话,就必须要写上诉书,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了,这样法院才会进行受理,所以,想要得到合法的保护就必须要走合法的程序。
延伸阅读: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是否失效 民事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哪些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增加诉讼请求
《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民诉意见》第156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证据规定》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变更诉讼请求是肯定可以的!但应该注意:
1、民事诉讼法是规定可以变更,没规定期限;2、民诉意见规定了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变更,但并未明确具体时限;3、民诉证据规定看似有了对提出诉讼变更的明确时限,但此时限是与民诉意见冲突的,因为举证期限过了,才会到辩论阶段。
综上,法律并未规定具体变更诉讼请求的时限,但诉讼请求是绝对可以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