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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侵权警告通知函范本怎么写

    知识产权侵权警告通知函范本 致:xxxxxx公司 1.本公司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拥有_________-的__商标权、__版权、__专利权(请选择)的__所有权、__使用权、__代理保护权(请选择)。

    2.本公司知识产权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利证明文件见附件一。 3.本公司在此通知贵公司,本公司确认:xxxxxx公司所销售的商品(或其他行为)侵犯了我公司上述知识产权。

    具体情况如下: 1)侵权方式说明(如是专利侵权,还需提供专利权人合法授权生产企业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称“投诉截止日”),xxxxxx公司的全部侵权信息明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贵公司的侵权行为已经对本公司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可以写的严重一些) 5.本公司在此诚意声明本通知及附件中所含陈述皆为真实有效的合法陈述,请贵公司收到本通知函后立即停止一切涉嫌侵权行为。

    6.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诉前禁令、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查处等)追究贵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知识产权(专利)侵权警告函格式

    专利警告函,就是指专利权人认为市场上他人行为侵害了自己的专利,而以警告函、敬告函、律师函、公开信等方式向侵权人或其交易相对人等发出警告的行为。

    仔细考察这些警告函,其发出缘由,一部分确实是为了保护被侵害的合法权利,但也的确存在一部分警告函行为,或是发函者根本知道他方并未侵权,或是发函者并不拥有合法的专利权,而仅仅出于打击交易对手,破坏他人商誉,以使自己取得市场优势地位等考虑而做出。因此,若完全不干预部分厂商以专利侵害为名而行不公平竞争之实的行为,所有在市场上活动的厂商都可能因为他人不实的指控而遭受到不白之冤,带来严重的商业后果(如缘此不利消息引起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而这些严重后果,对于疑似侵权人,尤其是对于那些拥有合法专利,根本就不存在侵权事实的商家来说,是相当不公平的。因此,如何对形形色色警告函行为进行区分,并做出判断,成为我们应对此类行为的首要步骤。

    在中国,警告函本身并不具有仲裁裁决或法院裁决那样的强制性效力。被警告方也完全可能对其不予理会。于是,许多专利权人乃至其所委托的律师认为,只要自己曾经向这些使用或销售侵权产品的经营者发出过警告函,或者在报纸等媒体上发布一个公开的“警告声明”,至少以后可以向法院证明这些被警告者自收到、看到警告函后就“已经知道自己面对的是侵权产品”了,从而可以追究他们的赔偿责任。

    笔者根据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司法实践,认为警告函最好应具备以下内容:

    1、警告函中应明确专利权人的身份,包括权利来源的途径:是申请获得授权,还是转让获得授权,或者是经专利权人许可等情况。

    2、警告函中应阐明专利的具体情况,包括:专利的名称、类型、获得权利的时间,专利的效力,专利权利的内容。并且,应当将公告授权的专利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附随于专利警告函后一并发给被警告人。

    3、由于中国对于实用新型发明的授权并不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还应当将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附随于警告函后,并应当在警告函中阐明自己的专利经过检索后的结论。

    4、警告函中应当阐明被警告人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比如制造,或销售,或许诺销售、或使用,等等),包括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等;

    5、警告函中应当将被指控的产品的特征予以简要归纳,并与专利权利要求进行比对,以明确被控产品落入了专利的保护范围。

    6、 警告函中应当告知被警告人回覆警告函之期限。

    7、警告函中应当告知被警告人必须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阐明被警告人所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所依据的专利法具体条文、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具体条文、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等。

    8、警告函的寄送方式应以能够获得寄送凭证的目的为准,这对于证明权利人是否发出警告函是非常重要的。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权利人提供了符合上述内容的警告函,法院将会以此作为判断被控方是否故意侵权的重要依据。

    因此,收到上述警告函的被警告人绝不可置之不理,应在自己的律师的协助下,与发出警告的权利人或其代表进行联系沟通。否则在日后的庭审中很难摆脱“明知侵权”的指控。

    知识产权侵权警告通知函范本怎么写

    知识产权侵权警告通知函范本

    致:xxxxxx公司

    1.本公司_________(以下简称”本公司”)拥有_________-的__商标权、__版权、__专利权(请选择)的__所有权、__使用权、__代理保护权(请选择)。

    2.本公司知识产权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权利证明文件见附件一。

    3.本公司在此通知贵公司,本公司确认:xxxxxx公司所销售的商品(或其他行为)侵犯了我公司上述知识产权。具体情况如下:

    1)侵权方式说明(如是专利侵权,还需提供专利权人合法授权生产企业信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以下称“投诉截止日”),xxxxxx公司的全部侵权信息明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贵公司的侵权行为已经对本公司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可以写的严重一些)

    5.本公司在此诚意声明本通知及附件中所含陈述皆为真实有效的合法陈述,请贵公司收到本通知函后立即停止一切涉嫌侵权行为。

    6.本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诉前禁令、提起诉讼、请求行政机关查处等)追究贵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警告函是什么意思

    警告函是法律赋予权利人通过自力救助解决纠纷的一种权利,其使用的对象也不仅限于制造商和销售商,还包括进口商、使用者等制造商的交易方,但针对不同的对象,权利人在使用“警告函”时所需承担的审慎义务是完全不同的:权利人对销售商、进口商等制造商的交易方所需承担的审慎义务要远高于制造商本身,因为前者在可能侵权的情况下,更愿意选择放弃交易而规避侵权风险,更容易受到“警告函”的影响和干扰。

    所以,一份合格的“警告函”至少应当满足内容和方式两方面的正当要求。首先,内容正当要求“警告函”应当充分、确定,不得含糊不清,具体包括:(1)权利本身稳定有效无论是专利权还是商标权,抑或是其他权利,借以维权的权利基础应当合法有效且覆盖被警告侵权行为,并且还需要对权利基础进行稳定性评估,如果权利本身不够稳定,则很容易被对方釜底抽薪。

    就像在前述案件中,本田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曾经被双环公司成功无效,虽然几经周折之后,又戏剧性的被最高院扳了回来,但本田公司也曾因此一度陷入被动,差点自摆乌龙闹了笑话。也许本田公司一开始只是想“吓唬”一下对方,没准备真正走上法庭,但是否走上法庭不完全取决于本田公司,双环公司同样可以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

    所以,即使不准备真正诉讼,也要做好诉讼的准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即使本田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最终被宣告无效,也不会直接导致其不正当使用“警告函”的不利后果,权利人使用“警告函”的方式是否正当,并不以侵权事实是否成立为依据,而是根据权利人使用“警告函”当时的具体行为性质进行判断,比如是否有违公平竞争秩序、是否在打击竞争对手争取交易机会等。

    (2)警告事项应当清晰明确警告函必须以侵权事实为依据,包含具体明确的被警告行为信息,以足以让被警告方对被警告行为可能存在的侵权事实做出商业风险的评估和判断,不能笼统而宽泛的对侵权事实一笔带过,让被警告方无所适从。所以,警告函中不仅要写明权利基础信息,如专利名称、专利号等,还应该写明涉嫌侵权产品名称、侵权性质、侵权理由及法律依据等,如果已经向法院或其他部门寻求了公力救济,也应当予以披露,被警告方在接到此类“警告函”后所采取的规避风险的商业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其自己承担。

    例如在前述案件中,虽然双环公司在接到本田公司的“警告函”之后,推迟了来宝SRV汽车的上市时间,并对其外观进行了改造而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该部分损失属于双环公司自行对侵权警告进行判断后的商业风险,应当由其自己承担。(3)避免商业诋毁警告函应当客观陈述纠纷事实以及被警告侵权行为,不得存在捏造事实或者违背商业伦理和秩序,侮辱诽谤被警告方的商誉或者名誉以及商业诋毁等行为。

    否则很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嫌不正当使用“警告函”,从而湿了鞋,甚至湿了身!其次,在“警告函”的使用方式上也应当正当,否则将可能适得其反,具体包括:(1)时机正当警告函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一种自力救济的权利,权利人有权通过这种方式沟通协商解决纠纷。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就是说,专利权人可以依据已经法院判决认定的侵权行为向被诉侵权行为人发送警告函,也可以在提起侵权诉讼之前或者起诉期间向其发送警告函来维护权益。

    所以,无论是在什么阶段专利权人都可以使用警告函,但不是什么时候都适合,时机太早可能打草惊蛇失去获得证据的机会,时机太晚可能超过诉讼时效,失去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的基础,具体实际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没有统一标准。(2)对象正当警告函的使用对象比较广泛,在商业交往中的任何交易对象或者竞争对手,甚至是潜在的交易对象和竞争对手都可能成为警告函的使用对象,包括境内和境外,当然前提是需要权利人的权利范围覆盖到上述地域。

    比如,本田公司选择了双环公司以及来宝SRV在全国十多家具有代表性城市的销售商作为使用警告函的发送对象。但不同时机以及不同的目的选择使用的对象也不尽相同,在诉讼策略和风险评估还没有做好的情况下,只是希望通过短平快的方式来协商解决纠纷,最好控制使用的对象和范围,比如仅向其制造商发送警告函进行磋商。

    最后,如果是知名企业或者是涉案标的比较大的情况下,在现代互联网新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信息的传播范围和速度是超乎想象的,典型案例可能会迅速引起媒体的关注和讨论,错误的宣传和向导所造成的破坏也是惊人的,当然损失也是惊人的,为了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在对外宣传时最好首先做好风险评估,必要时也可以邀请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一同进行讨论制定宣传策略和口径,否则最好保持沉默。总之,警告函是把双刃剑,杀敌一千,也可能自损八百。

    但还是那句话“商场纠纷,一切诉讼的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是商业,得失不在一诉之间,胜负却在诉讼之外,个中玄妙不足为外人道也!”。

    收到产品侵权的律师函

    1,律师函属于警告性质,一般是权利人委托律师向侵权人发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且对权利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2,收到律师函后,尽量对照函中提及的侵权行为,对自己生产、销售产品进行检查,如果确实有侵权行为的,最好积极联系权利人或者对方律师进行协商。3,如果是正当渠道的产品,可以提供买卖合同、供货清单,不知道属于侵权产品的,停止销售就可以。

    4,《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第七十九条 下列情形属于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的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情形:(一)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和货款收据且经查证属实或者供货单位认可的;(二)有供销双方签订的进货合同且经查证已真实履行的;(三)有合法进货发票且发票记载事项与涉案商品对应的;(四)其他能够证明合法取得涉案商品的情形。第八十条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并将案件情况通报侵权商品提供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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