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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救:准备写一篇关于余华《活着》的论文,题目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面对苦难------摘自《面对苦难》 周国平 “任何智慧都不能使我免于痛苦。

    我只愿有一种智慧足以使我不毁于痛苦。” 面对自然悲剧,我们有什么呢?这里没有舞台,只有空漠无际的苍穹。

    我们不是英雄,只是朝生暮死的众生。任何人间理想都抚慰不了生老病死的悲哀,在天灾人祸面前谈不上什么正义感。

    我们面对的是没有灵魂的对手,因而不能以精神的优越自慰,却越发感到了生命的卑微。没有上帝来拯救我们,因为这灾难正是上帝亲手降下的。

    我们愤怒,但无处泄愤;我们冤屈,但永无伸冤之日;我们反抗,但我们的反抗孤立无助,注定失败。 然而我们未必就因此倒下。

    也许,没有浪漫气息的悲剧是我们最真实的勇气。在无可告慰的绝望中,我们咬牙挺住。

    人生中不可挽回的事太多。既然活着,还得往前走。

    经历过巨大苦难的人有权利证明,创造幸福和承受苦难属于同一种能力,没有被苦难压倒的,这不是耻辱,而是光荣。 这是第二次看《活着》。

    第一次看完后,我已经哭得一塌糊涂,毕竟是经历得太少了,书中福贵的生活足以摧毁我心中所有的光明。但很奇怪,我又不觉得他有多悲惨,甚至有时候还能感到一丝存活的愉悦,那时我觉得,人生可以过得像他那样也无悔了,甚至到现在,我还是这样想的,但是此时,我想到的却是另外的一些东西:命。

    当我读完《百年孤独》,读完《活着》,我深信宿命。其实也不觉得自己是悲观主义者,只是现实和理念是不同的。

    世界是被感知,而不是被认知的。什么都已冥冥注定,甚至连我们努力的念头也是,全部已有定数。

    但是,我们还是活在生活中,尽管有时真实的东西和我们所做的一切背道而驰,但我们还必须努力,因为我们还生活着。假如不遵循生活的道,那么恐怕我们连思考的权利都会失去。

    看完《活着》,脑海里萦绕不去的是那一条通向城里的小路。忘不了福贵他爹蹲在粪缸上眯着眼睛看的那条路,忘不了福贵他娘扭着小脚一深一浅走过的路,忘不了家珍穿着水红色旗袍走过的路,忘不了凤霞无声扯着福贵衣袖走过的路,有庆提着鞋子跑在那条满铺白雪的路,还有福贵牵着老牛,把影子拖得好长好长的那条路。

    路永远是那条路,不同的是,路上走的人不同了。福贵没有选择。

    在年轻的时候,总觉得人生是一场游戏,总想胜出,但到后来,一波又一波的苦难扑面而来,还没有做好准备,一切已成定数。到后来,才恍然发现,这不是场游戏,永远不会有输赢。

    我们没有选择,只有一直,一直走下去。所以,福贵在讲述自己的时候,他不会悲伤。

    那不是苦难,也绝非幸福,仅是我们要面对的生活。 只是一条路,一条只能走一次的路。

    走在路上的人,也许会满心苦痛,停滞不前;也许会灿烂微笑,不断奔跑。尽管通向的都是同一目的地,但我仍然回选择后者。

    然后到终点的时候,再把所有的泪水倾盘倒出,用另一种平淡的声音讲述活着的故事。 生活还在不停的进行着,可我还活着,还有勇气的活着,不知为什么还活着,是为了父母吗,是为了一天三顿饭吗,还是为这行尸走肉一百多斤的躯体而活着,很痛苦,很痛苦自己什么都没有,很痛苦这个圈,这个生活圈,丑陋的嘴脸,丑陋的金钱下的自贱的人格,让我感觉这个世界是百眉横生没有爱的滋味,没有情的交往,只有利益,除了利益还是利益,交往中看谁对谁好,如果不好就百般没有好脸色看,真是无奈的社会,无奈的交际圈! 我是爱身边的每一个人的,无论我与他们怎么交往我是不会违背自己的人格和做人原则,不知道是他们不了解我,还是我不了解他们呢,总感觉交往总是那么复杂,那么让人不了解,让我不可思议,让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痛苦,我的一颗红心原先像一个红萍果一样,现在却一次次的被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划破的伤痕累累,斑迹点点,面目全非,在一点点的滴着紫黑红色的血。

    没有人能了解我,没有人能明白我,只有我知道自己,只有我能了解我自己。 以前也听过一位智者说过一句话:我们不是为别人而活着,那样我们会更累,可能还会累死! 经常告诫自己:我自稳坐钓鱼台,任凭风雨多摇戈。

    大肚能容,容天,容地,万事何所不容;笑口常开,笑古,笑今,万事付诸一笑! 做一个一生不让人嗤笑的人,一生无愿无悔的人,一生有用的人,一个对身边有用的人! 有人说:做一个让别人瞧起的人。我感觉这人肯定是个爱慕虚荣的人,我们活着干吗做到非要让别人看得起的人,我们活着也不是为别人而活,活着也不是让别人看的,而是自己让自己更好的活着,但是这个社会不是自己一个人的,自己活着痛快别忘了分享快乐才是最大的快乐! 为 了 活 着 而 活 着 ——读余华《活着》有感 曾经写过一篇叫《生命》的文章企图去诠释生命,但最终还是失败了。

    总是千百次地询问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而活着?但每次只在镜中看到一张茫然而近乎麻木的脸。 余华写了一本薄薄的书——《活着》,讲述了一个关于死亡的故事。

    一口气读完它,泪流满面。余华的答案是“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为了活着而活着”,看似简单却极度深刻尖锐的答案。有人说生命其实是一个圆,走来走去。

    余华活着的论文写作方向有哪些

    《活着》讲述的是一位老人的故事,关于生命与死亡的斗争史。

    老人的亲人相继离去,直到他惟一的孙子也走了,他买了一头垂危的老牛,从此二者相依为命。但老人依旧活着,仿佛比往日更加洒脱与坚强。

    他的活着是一个结局,也同样是一个新的开始。这本身就很耐人寻味。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的。” 这篇关于《活着》的故事是这位活着的老人向作者讲述的。

    他叫徐福贵,曾经是个阔少爷。他的祖父白手起家,从养鸡开始,使鸡变成了鹅,鹅变成了羊,羊变成了牛,于是家境变富裕了,拥有两百亩地。

    但到了他爹这一代便开始衰败,他爹挥霍奢侈掉了一半土地,到了孙子,也就是徐福贵成了彻底的败家子。吃,喝,嫖,赌,无一不做,也只会如此。

    终于把其余的土地也赌输给别人了。从此,家庭地位一落千仗,全家都贫穷了起来。

    他爹也就被气死了。从此,他和母亲,妻子,女儿三人相依为命,过着与往日大相径庭的自力更生的农家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国民党抓壮丁进了部队,在那两年的时间里,他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也体验了身边战友离去时另人伤心的友情,但是,两年后,他依然活了下来,他的命运还在继续。回到家后,他的母亲已经死了。

    他开始与妻子儿女一起过安稳日子。但祸不单行,他儿子出意外夭折了。

    他是多么伤心啊!他又一次受到打击。但这就是他的命运,他还要活着!在好不容易把又聋又哑的女儿嫁到了一个好心的人家后,没过多少幸福日子,女儿也因难产死了,仅仅把徐家的根留下了,一条苦命的根。

    他老伴不久也伤心地走了,接着,最不能让人接受的是,他的孙子,最后一个亲人,也意外地死了。命运是如此的捉弄福贵!他的命好悲苦!但是,他依旧活着,否则,作者又怎么能听他讲述自己。

    就是那段艰苦的日子,中国政局不稳,苦了老百姓的安稳生活。 但是,人间的情义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着的。

    这种情不管是深是浅但确定的是一定是真情!伟大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交织在这个故事里,文字叙述的突兀感一直压迫着人的心灵,使人欲罢不能。文字间流露出的感情像小溪般,流淌在读者的心田。

    没有大喜大悲的跌宕,但当你看到福贵的儿子与孙子都是懂事且孝顺时你总会发自内心的愉悦,看到凤霞找到了一个厚道本分的丈夫二喜时,你总会为之而喜;但同样,当你看到那些可爱的子孙和孝顺的女婿一一离去时,又会有种揪心的离别的痛楚。 终于,当福贵唯一的孙子也有些死亡的征兆时,你会在心底小心的呼喊:“不要,别再让苦根死掉了!”但,接下来的文字已无法改变,唯一的苦根也死了。

    但有些东西依旧活着,比如那头即将被人宰杀死的老牛,为人类辛勤劳苦一辈子,最终逃脱不了被贪婪的人吃掉的命运。 但它遇到了福贵,他在众人的嘲笑和不解下买下了它。

    也许它不会死了,至少不会死在人类残忍的刀子下。它最后会在活着的状态下死去,归于尘土,像人类一样。

    我的眼睛至今还保留着泪痕,这种泪痕是不会消失的,它渗进了我的肌肤直达心脏。这是种绵长的感动,而不是短暂的冲动。

    因为,看这部小说的自始至终,我都没有冲动。但看这前,我是有点冲动的,那是为了寻找一份亘古不变的情怀,如今,我想我找到了。

    《活着》是部伟大的作品,它以平淡的中国汉字表达了人间至高无上的情感。它剔除掉了城市的浮噪和喧哗,它赋予人类精神洗练和升华的过程。

    它给那些为金钱而生与死的人以当头一棒,它教训了那些亵渎自己生命的懦夫,它更多的只是在告诉人们: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的。

    谁有关于余华的论文

    听听那冷雨 作者: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

    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

    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

    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

    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

    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

    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

    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

    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

    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

    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

    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恩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柜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

    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

    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

    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

    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

    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他山居住了两年。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安格罗萨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

    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

    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

    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饶云气氛题雨意迷离的情调。

    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缀都歇的俱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

    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上山两次,只能在白茫茫里和溪头诸峰玩捉迷藏的游戏。

    回到台北,世人问起,除了笑而不答心自问,故作神秘之外,实际的印象,也无非山在虚无之间罢了。云绦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

    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只像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

    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

    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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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听那冷雨 作者: 余光中 惊蛰一过,春寒加剧。

    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即连在梦里,也似乎有把伞撑着。而就凭一把伞,躲过一阵潇潇的冷雨,也躲不过整个雨季。

    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曲折穿过金门街到厦门街迷宫式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

    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这样下着雨的。这种感觉,不知道是不是从安东尼奥尼那里来的。

    不过那—块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

    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吧。 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

    这样想时,他希望这些狭长的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他的思路也可以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至少是广义的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

    不过说到广义,他同样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

    再过半个月就是清明。安东尼奥尼的镜头摇过去,摇过去又摇过来。

    残山剩水犹如是,皇天后土犹如是。纭纭黔首、纷纷黎民从北到南犹如是。

    那里面是中国吗?那里面当然还是中国永远是中国。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

    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在报纸的头条标题里吗?还是香港的谣言里?还是傅聪的黑键白键马恩聪的跳弓拨弦?还是安东尼奥尼的镜底勒马洲的望中?还是呢,故宫博物院的壁头和玻璃柜内,京戏的锣鼓声中太白和东坡的韵里? 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

    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

    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譬如凭空写一个“雨”字,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一切云情雨意,就宛然其中了。

    视觉上的这种美感,岂是什么rain也好pluie也好所能满足?翻开一部《辞源》或《辞海》,金木水火土,各成世界,而一入“雨”部,古神州的天颜千变万化,便悉在望中,美丽的霜雪云霞,骇人的雷电霹雹,展露的无非是神的好脾气与坏脾气,气象台百读不厌门外汉百思不解的百科全书。 听听,那冷雨。

    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

    雨在他的伞上这城市百万人的伞上雨衣上屋上天线上,雨下在基隆港在防波堤海峡的船上,清明这季雨。雨是女性,应该最富于感性。

    雨气空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林之后特有的淡淡土腥气,也许那竟是蚯蚓的蜗牛的腥气吧,毕竟是惊蛰了啊。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也许是植物的潜意识和梦紧,那腥气。

    第三次去美国,在高高的丹佛他山居住了两年。美国的西部,多山多沙漠,千里干旱,天,蓝似安格罗萨克逊人的眼睛,地,红如印第安人的肌肤,云,却是罕见的白鸟,落基山簇簇耀目的雪峰上,很少飘云牵雾。

    一来高,二来干,三来森林线以上,杉柏也止步,中国诗词里“荡胸生层云”或是“商略黄昏雨”的意趣,是落基山上难睹的景象。落基山岭之胜,在石,在雪。

    那些奇岩怪石,相叠互倚,砌一场惊心动魄的雕塑展览,给太阳和千里的风看。那雪,白得虚虚幻幻,冷得清清醒醒,那股皑皑不绝一仰难尽的气势,压得人呼吸困难,心寒眸酸。

    不过要领略“白云回望合,青露入看无”的境界,仍须来中国。台湾湿度很高,最饶云气氛题雨意迷离的情调。

    两度夜宿溪头,树香沁鼻,宵寒袭肘,枕着润碧湿翠苍苍交叠的山影和万缀都歇的俱寂,仙人一样睡去。山中一夜饱雨,次晨醒来,在旭日未升的原始幽静中,冲着隔夜的寒气,踏着满地的断柯折枝和仍在流泻的细股雨水,一径探入森林的秘密,曲曲弯弯,步上山去。

    溪头的山,树密雾浓,蓊郁的水气从谷底冉冉升起,时稠时稀,蒸腾多姿,幻化无定,只能从雾破云开的空处,窥见乍现即隐的一峰半堑,要纵览全貌,几乎是不可能的。至少上山两次,只能在白茫茫里和溪头诸峰玩捉迷藏的游戏。

    回到台北,世人问起,除了笑而不答心自问,故作神秘之外,实际的印象,也无非山在虚无之间罢了。云绦烟绕,山隐水迢的中国风景,由来予人宋画的韵味。

    那天下也许是赵家的天下,那山水却是米家的山水。而究竟,是米氏父子下笔像中国的山水,还是中国的山水上只像宋画,恐怕是谁也说不清楚了吧? 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

    听听那冷雨。听雨,只要不是石破天惊的台风暴雨,在听觉上总是一种美感。

    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

    求余华《活着》的论文,越细越好,最好与偶开题报告,文献综述

    以下是活着赏析,希望可以帮助你

    作者在此书中讲述了,地主少爷富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富贵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等他再回到家,女儿已经成了哑巴,母亲也病了,家里一点吃的也没有。命运就是这样的作弄人,这样的令人无法琢磨,令人尴尬的无奈着,痛苦着。一次又一次战乱和动荡,这个家庭在生存线上苦苦挣扎。新中国成立,在大跃进运动中,饥荒饿得福贵的妻子家珍驼了背。邻居们为争抢剩余的发了霉的红薯大打出手,福贵的儿子为救学校校长的老婆产后大出血,踊跃献血,忙乱中被抽多了血,死了……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看几页,都有我眼泪湿润的感觉,坏运气总是降临到福贵的头上,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我真的不想再折磨自己,想自己也算是个“久经考验”的读书不少的人了,怎么在这个时候会为了一个并不关乎自己任何前途命运的一本书而“浪费”自己的感情,我当时真的在心里痛斥大骂这个余华,为什么一定要把人家弄那么悲惨,仗着自己有点才华就那么肆意的折腾读者的感情,真是太没人道了,不过,倔强的自己还是顽强的把这本上看完了,另一个心思却不得不叹服作者的文学艺术造化,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书是我看过的书中最有艺术价值的书之一,我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评价,艾米丽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内涵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忍受,忍受生活赋予的快乐和痛苦、幸福和不幸、悲伤和高兴以及兴奋和无奈等等……哪怕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也要坚强的忍受,这个就是书的本意内涵吗?如果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我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个是我猜测的一种。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

    中年去掘藏,

    老年做和尚。”

    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的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真的有种不愿意的猜测,余华是不是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只是仅仅活着,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而没有其他任何过多的意义?在表达手法上,他用一种近乎冰冷且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人的命运就是如此这般的循环往复,一代又一代的周而复始……

    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向死而生--余华(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评传)我想写余华小说的论文 - 爱

    1、 向死而生--余华(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评传)是王世诚写的。

    2、这是另一位作者写的文章,可以参考一下。 向死而生(评余华的《活着》) 作者: 杜思蘅 发表日期: 2008-12-05 13:20 点击数: 517 “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就如布满田间的小道。”

    ——《活着》余华 或许是因为我生于黄土地的缘故,每次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感到心中满溢的感动,以至于很难接受有人说他愚昧落后之类的言语。残酷命运没有击垮他的脊梁,我以为,像他那样的生活状态,恰是最为健康、坦然、接近完全的! 萧伯纳说:“世上有两样悲剧,一种是没有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另外一种是得到了你想要的东西。”

    世人常因得不到而痛苦,制定出一大串目标理想苦苦奋斗数载以求完全。然而一旦得到了即获得了一段的完全,却往往意味着被抛弃以及下一个目标的出现。

    活着,就是一次次的抛弃和不断地寻求完全的一个过程。然而,不完全才是生命的常态。

    最终的完全,只能是死亡。不同的,只是这个“不完全的状态”是否更接近完全罢了。

    余华的《活着》就向人们展示了这种不完全的状态下人是怎样的活着。人是生而赴死的,这是自然道理。

    死亡是最终的,却不是永远的。在走向它的时候,你可以做很多事,为了光宗耀祖也好,为了那么点功名利禄也好,你庸俗也好,你清高也好,总是一种可以追求的方向。

    至于值不值得,那就很难说了。然而命运总会嘲笑我们的乐观,为我们的生活制造种种苦难坎坷,让我们常常见到死亡。

    福贵嗜赌成性,败光了家产。穷困中的富贵因母亲生病去城里给母亲找大夫,不料被抓去当壮丁,后来从战场回来,母亲已经去世,然后是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被他亲手埋葬。

    为什么这本名为《活着》的书,却处处凸现着死亡呢?根据德国存在主义思想家卡尔• 雅斯贝尔斯的观点,福贵的境遇属于“边缘情境”。所谓“边缘情境”是指由于某种严重的变故,比如亲人死亡、身患绝症、面临生死关头、家庭破裂等,个体与他人、社会之间的对话关系出现断裂,个人置身于日常的生存秩序之外的状态。

    其一大显著特征便是死神的介入,因为只有死亡,才能深刻地提出生命的意义问题。正因为这个原因,福贵的故事才更有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引发人们的更深地思考,这也是余华的高明之处。

    那么,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若是那个纨绔子弟,成天挥霍,那活的意义就在于即时享乐。若是家道中落,一贫如洗,那活的意义就在于重振雄峰。

    若是妻离子散,远离家乡,那活的意义在于举家团聚。若是眼见家人一个个死去,那活的意义又在于什么呢? 余华在《活着》一书韩文版自叙中谈到:“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然后大家得出一个结论:活着就是为了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然而文本的确是奇妙的东西,正如曹雪芹不知道他的《红楼梦》能有除了反封建之外的那许多涵义,文学可以揭示出超越作者意图之外的因素。

    我以为,事实上,《活着》在向我们展示希望的涵义,以及在我们生命之中的位置和意义,而非麻木地忍受命运的***。 “只要心里想着不死,那么你就会活着”,小说中有这样的话。

    想着不死,那便是因为还有希望。事实上,富贵是积极的,他对于生活是有希望的,虽然他对于生活的期望实在是太渺小,太微不足道,以至于在平常人眼里根本算不得是什么希望。

    家财败尽、老父气死,妻子被丈人接走之后他并非一味地忍受,无谓地坐在那里怨天尤人,或者萎靡不振,而是承担了生活的期望和责任:“我想想再不能像从前那样过日子了,我得养活我娘和凤霞”,他迅速地适应了自己的现状,并忍辱去了龙二那里租田佃种,为了生存拼命努力。 去县城给他娘找大夫时,在一个偶然的敲门事件后,他被抓壮丁在部队服役。

    面对部队非人的生活,枪弹横飞,朝不保夕,他的希望是有朝一日还能够活着回家和家人团聚 “我是一遍遍想着自己的家,想想凤霞抱着有庆坐在门口,想想我娘和家珍”,对于家庭的眷恋给了他要活下去的勇气和希望,他以自己庸俗的方式保全着自己。被俘后被允许回家,“一想到今生今世还能和我娘和家珍,和我的一双儿女团聚,我又是哭又是笑”。

    “只要能一家人天天在一起就不求什么福分了”这就是他对于生活的全部希望,也是他所追求的幸福所在。 谁料到,回家后母亲已死,凤霞又聋了,唯一的希望便落在有庆身上。

    生活的目标就变成让他读书让他好好过日子。有庆的死对他们无疑是致命的打击,但凤霞还在,还需要为她的将来考虑,要为她找到一个归宿,好让她老了也有个“收作”的人。

    所以家珍和富贵都还得活着。 似乎是苦尽甘来了,女婿二喜的出现给了凤霞一段幸福的生活,也重新燃起了他们对于生活的热情。

    那段时间“我是三天两头得往城里跑”,因为城里有过着快乐生活的女儿,她 的幸福也能给他们带来快乐,带来幸福。凤霞的怀孕让这样的幸福上升到了极至。

    虽然生活这样吝。

    最近想写一篇关于余华的论文,哪位大侠有比较新的观点或切入点,

    余华的小说的艺术特色: 范美忠说:“《活着》里面基本没有对人生对人性对生活的独到发现,而唯一的写苦难又失败,这种身体性生命的毁灭是惨剧而不是悲剧。

    所以《活着》根本就缺乏了文学之为文学的东西,对我来讲的确是一本没有价值没有文学性的小说”。 和范美忠英雄所见略同的是赵月斌。

    他的《承受与挣扎——试论余华》,比较全面地论述了余华的小说创作,从中短篇到三部长篇都有。他说,“余华小说以祸福无常的故事情节传达出一种‘贵生’的趋向,作为人,活命成为第一要着,其他可以忽略不计。”

    为此,他从中国传统文化和西方文化相互比较的角度,以西方的悲剧形象为对比,对余华的小说提出了批评。 第一次读到赵月斌的《承受与挣扎——试论余华》,是在他个人的一个网站上。

    初初读了一遍,感觉还不错。仔细再读之后,我觉得比较单薄。

    文章的中心是论述余华作品中的人物麻木的生存状态,虽然引用了不少西方的句子,也用得恰到好处,但因为立意的平常,没有发掘出更深的作品内涵。整个文章显得比较单一。

    不够丰满。就思想性来说,有思想的外衣,但没有分析思想影响人物的复杂过程,由于篇幅关系,我不再一一细说。

    我比较欣赏的是关于“空心人”一说,虽然我曾经在九六年我的一位朋友评论先锋作家的文章中,看到过这个说法。 再有,赵文的着重点在对于真实的人的寻找,而余华小说中的人都是抽离了人物重要本质,失去了人之为人的本质。

    这点上,我认为赵对余华的研究有前瞻性,可谓独辟蹊径。值得称道。

    此外,赵文在表达上比较松散,逻辑性不够强。这倒很合我的胃口。

    我佩服逻辑性强的文章,但我更欣赏自由散漫的文章。这和我的天生懒散有关。

    是优点也是缺点。我喜欢自由的表达。

    感性一点。赵文的感性与理性相比,前者多于后者。

    总的来说,赵文是一篇不错的随笔性评论。有时候,我喜欢这种评论,胜过喜欢专业性强的。

    除了以上主要谈及余华作品思想性的评论外,过铁的《余华:妥协一种》,还特别细致地分析了余华小说的艺术及技术层面上的特色及存在的问题。比如,母语的失落,零度叙述手法的应用,对白与比喻的才华,对现实政治的过滤等,尤其对小说的语言缺陷作了极为精辟的论述。

    此文是那组评论中,最为独特的一篇。 此外,还有两篇率真可爱的文章:悠晴的《死去活来的活着》和婉儿花的《浅读三观卖血记》。

    分别表达了作者读《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后的,真实而强烈的感动,感情充沛,语言流畅,值得一提。此二文对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研究余华作品的流行因素和大众魅力,有所助益。

    三、谢有顺的余华研究及其价值 本文是我在余华研究中的偶然收获之一,收录在此,作为对《我看余华》一文的丰富补充。这是一篇文本分析式评论,以我所评论的文章之结构为主体,循序渐进,抽丝剥茧,结晶而成。

    而我个人的看法和思想就流露于字里行间,并体现在我的言说方式之中。 在谢有顺十多年的文学批评生涯中,当代作家余华是他关注得最多的作家之一。

    早在1992年,还是一个大学二年级学生的时候,他就开始了对余华的研究,并于1993年发表在《当代作家评论》杂志上。他特别指出了余华作为一个先锋小说家的独特价值和奇异文风。

    到后来,谢有顺发表的一系列关于余华的评论(以1996年为例),都显示出了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判断力。从起初小说形式化的探求,到之后小说精神性的剖析,他对余华的研究越来越深入。

    这个步步进深的过程给我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尤其是他在后来的“余华论”中,所提出的“遭遇不是生存”,“消解苦难”等命题,对余华创作的进一步提高和升华开出了有益的良方。

    而这些独特的命题,直接指向“终极关怀”。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文化艺术所欠缺的东西,在学术界,它正被当代中国越来越多的思想者所关注(比如任不寐、刘小枫、摩罗等),谢有顺和某些中国当代文学评论家的区别之处,就在于他和那些思考“终极关怀”的学者一样,把天堂(神性)的伦理带到了人间,带到了他的文字中,这个意义是不同凡响的。

    这就是谢有顺那些犀利深刻尖锐非同寻常的文学批评的秘密。这是生命的秘密,人性的秘密。

    遭遇生存,消解苦难,不过是他广袤思想中的一棵小树而已。而这,正是谢有顺一系列“余华论”的中心思想。

    下面以其中一篇为例,具体分析说明。文章标题是:谢有顺《余华:生存哲学及其待解的问题》。

    (此文又题:《余华:活着及其待解的问题》,以下简称《余华论》) 谢有顺的这篇《余华论》,一开篇就敏锐而大胆地猜测了写作搁浅了好几年的余华所遇到的写作难度。进而分析了其难度的几种表现形式。

    既例举了余华小说中的难度,还以此比较了卡夫卡、普鲁斯特超越巴尔扎克传统认知的革命性意义。 在以下的五个章节中,谢有顺层层深入地揭示出导致这个难度的广度、深度,和内在危机。

    从广度上讲,是世界的恶劣环境,以及“人在这个世界中的悲剧处境”。并挖掘出这个悲剧处境的关键词:暴力。

    他分别阐述了余华几个中短篇小说所表达的暴力,在中国文化中的状态和实质。并肯定了余华这一发现。

    为什么喜欢余华写一篇1000字的文章

    我一直相信“命缘”之谈,也许我喜欢余华,是一种命运交叉的聚合。

    好比世上有很多条路,偏偏我们在同一条路上点头相遇。相遇是“缘”,可并非要喜欢,可如果没有点头相遇的那一刻,就更谈不上喜欢。

    我们知道,平时我们喜欢上一个人,不是无缘无故地就喜欢上,往往是从他(她)的某些优点开始的,比如外貌,才华,幽默,睿智,谈吐,内涵,爱心,成熟等等,当然也有可能从他的外部条件开始的,比如金钱,地位,家庭,车子,房子等等,不过这些我另当别论。至今我与余华未曾谋面,他是个知名人物,实则上我跟很多很多的知名人物未曾谋面,我知道,知名人物是很难真正相遇,况且自己名不经传,我的父亲更是微不足道。

    即便在扬州,我也未曾遇到过知名人物,顶多在高中的时候,只偶然一瞥县长的侧影,那是个漂亮而优雅的女县长。未曾谋面,并不代表就喜欢不了。

    这个科技进步的年代,不再像几千年前那样愚昧落后,喜欢孔子诸葛亮李白苏东坡,不必等那么长的岁月。现在一首新歌出来,没几天大街小巷上就哼唱起来,一首新诗出来,马上就有人传诵。

    天南海北,只需几秒钟的表达就会彼此了然得知,这是科技进步的好处,如果孔子诸葛亮李白苏东坡生在当代,喜欢他们的人会一夜犹如雨后春笋冒出来。我想喜欢一个作家也是如此,不必当面见到他(她)本人,就从他(她)的作品渐渐开始,就像喜欢一个明星,是从他(她)的音乐或电影开始的一样。

    余华是个优秀的作家,可是中国有很多优秀的作家,而我却喜欢余华,其他作家的作品我不是不喜欢,我只是觉得他们的文字很难“诱惑”我,看了他们的作品,我很难有创作的欲望(他们的文字可能在别人眼中认为非常之好,而在我的眼中,我觉得创作是件很艰涩的很漫长的事情)。然而读了余华的文字后,我觉得创作是件很快乐很美好的事情。

    这就是我喜欢余华的原因,可我并不是对他格外的偏爱,其他优秀作家的文字,我也是赞同的,国内的有张爱玲,苏童等,国外的有福克纳,马尔克斯,塞格林等。在我看来,中国诸多现代作家当中,余华是最容易接近诺贝尔文学奖的一名作家,他懂得认真思考,懂得精打细算,懂得出手与收手。

    他的几篇作品能够在国内外获奖,这是多方面的原因,他的作品从《十八岁出门远行》到《兄弟》,给我呈现出一种不断向上的趋势,余华始终在前进,而不像有些作家越写越落后。尽管他的作品很少,却是相当精华,这是余华的特点。

    另外他的作品比其他作家的作品更接近世界,更有宽容性,也更容易获得一些宝贵而真诚的心声。在我眼中,他的作品的艺术性也很强,看似漫不经心的荒谬的文字,里面却是暗潮涌动,相当催人奋进。

    我始终觉得苏童可以跟余华瓣一瓣手腕,因为我认为苏童的文字,是那种极少见的优美中带着阴郁的感觉,看他的作品多了,就知道他很会玩弄文字来建设自己的城堡,不知道为什么,苏童的作品越来越陷入一种莫名其妙的“漩涡”之中,让他似乎无法自拔,我至少认为苏童现在很迷恋这种感觉。后来我总是在想,如果张爱玲活在当下,她的作品又如何呢,诚然她的作品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相当轰动,不仅有她凄美忧伤的倾城之恋,更有她的世上罕有的像鲜血梅花一般的文字,至今她的文字,在国内的作家当中,还是无法超越的。

    张爱玲是天才作家,她的文字的灵气与华丽读来让人有些窒息,我认为她的《金锁记》至少是某种类型作品的终结,她太厉害了,像个世外高手,喜欢一剑封喉的淋漓,因此她的作品相当让人可怕(几乎没有人能写出这样的文字,连模仿也会变得可笑滑稽)。倘若跟这样水平超凡的作家同处一个时代,我觉得是某些作家的悲哀,幸好张爱玲与我不在一个时代。

    不过我拿她与余华比较,显然是自己的一厢情愿,毕竟他们的风格截然不同。很多时候我得承认自己文字的写作技巧是跟福克纳学的,也承认自己文字的细节与结构是跟苏童学的,还有文字的华丽与灵气是跟张爱玲学的,但似乎这些都不够深,而余华则给我的是一种写作的宽广与享受,给我的是一种无限向上追求的力量,这是一种圣洁而伟大的姿势,让我如何真正懂得怎样去写作,怎么学会思考写作,而非仅仅的是爱好与喜欢,更多的体现一种责任与心境。

    以前写作的浮躁与功利,让我渐渐明白自己的不成熟与不理智,慢慢地经过自己的感悟,以及余华所给我的提醒与指点,我才知道写作必须是用心的,也并非为了名利,现在我对名利的得失十分淡泊,尽管我此时一文不名,一篇小说也未发表(除了两篇散文在《扬州晚报》上发表外),可我已经奠定了一个相当坚实的基调,那就是不为了名利而用心创作,跟在余华后面不断地学习,我会收获巨大,这是我和他的“命缘”的关系,或许别人不了解。我记得余华还说过这句话,他说作家不宜成名太早。

    我非常认同这句话,因为成名了,你的作品创作的限制就非常之多,人就会变得胆小,就会变得斤斤计较,我想还是在不成名之前,大胆地创作自己所想要的作品,这样很容易出经典。当然这一切也并不说明我对余华有多么崇拜,我从来不对任何人崇拜,我只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用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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