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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版)是怎样的

    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公司章程范本。

    第二条 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 第四条 营业期限: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八条 经营范围: 第九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登记机关核准并变更登记。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由叁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股东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将出资货币足额存入在银行开设公司预备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二条 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一次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验资机构验资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三条 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四章 公司章程范本的股东 第十五条 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不得对抗或妨碍其行使股东权利。

    第五章 公司章程范本中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毋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第二十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 半数以上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第二十一条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二条 依本章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对公司章程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决议。 第六章 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在股东中指定执行董事,选举执行监事,决定执行董事、执行监事的报酬;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执行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向他方投资或为他方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决定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 (十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 股东可以自行出席股东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股东的书面委托书。

    第二十五条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并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三个月之内举行。

    水能提供医院中心药房质量管理的章程范例

    以下为卫生部 【标 题】医院工作制度 【分 类】卫生医药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时间】1982.04.07 【实施时间】1982.04.07 【发布部门】卫生部 规定: 三十五、病房小药柜管理制度 1.病房小药柜所有药品,只能供应住院病员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病房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毒、麻、限剧药品,应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交接班时,必须交点清楚。

    5.药剂科对病房小药柜,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毒、麻、限剧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四十二、药剂科工作制度 (一)调剂室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剂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含有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有二人以上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或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进行检查,在可能情况下,做快速分析。

    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

    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二)制剂室工作制度: 1.制剂室必须具有制备制剂的必要设备,配制注射剂者还应具备无菌操作的设备条件。

    2.制剂的制备应按照中国药典、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或其他药学书籍之制备手续,定出制剂操作规程,经有关人员研究确定,并经药剂科主任批准后方可配制。 3.为保证质量,配制制剂所用原料,溶媒以及其他附加剂的质量等均应符合药用标准。

    4.制剂前应填写制剂单,以便检查并为消耗及入帐的根据。制剂者应签名。

    5.每配一制剂时,应将所需药品集中在制剂台上,称量时应仔细核对。 6.使用毒、限剧药及麻醉药时,应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7.制剂室必须保持经常清洁整齐,药剂人员工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穿工作服。 8.在制剂室制备的制剂,应进行分析检验(大型输液必须进行热源试验),保证质量。

    并要写明制剂名称、用途、用法、注意事项及制剂日期之标签。 9.药剂科应将经常所配的各种制剂汇集登记,并详细注明调配方法、试验心得,为日后提供生产技术资料做准备。

    10.灭菌制剂工作应注意下列各项: ①灭菌制剂室与其他各室分开,便于消毒灭菌,以利无菌操作,如果限于条件不能设立专室时,应设无菌操作箱(柜)。 ②灭菌制剂室内地板、墙壁、天花板的结构,要便于经常冲洗。

    ③灭菌制剂室内家具要简单,桌面用玻璃、水磨石和瓷砖。 ④灭菌制剂室应经常保持清洁,从事灭菌制剂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个人卫生,穿戴洁净工作衣、鞋、帽、口罩,操作前要洗手。

    11.积极开展中草药制剂的配制和研究工作,经常与科室联系,了解制剂使用情况,观察效果,总结经验。 12.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制剂室和灭菌制剂室。

    (三)药品供应保管工作制度: 1.计划预算: ①药品的供应计划,应根据本院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各科室请购计划、不同季节发病率、本院过去历史资料、储备定额等为基础,由药库人员编定初稿,并经药剂科主任或副主任审核后,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执行。 ②计划预算批准后,复写二份。

    一份送医药公司,作为合同供应计划,一份存药剂科备查。 2.验收入库: ①购入、调进或退库的药品,应由采购经手人根据原始单据填入库单,如药库人员兼采购人员,则由药剂科指定适当药剂人员负责验收。

    ②验收时如发现实物与原始单据所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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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章程 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 第五条 住所: 。

    邮政编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增加注册资本的,由各股东按增资前股份比例认购,不愿意认购的股东不得阻饶第三人购买新增股份。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 出资数额 出资方式 设立时缴付数额 一期 二期数额 期限 数额 期限(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公司设立时股东至少应当缴付3万元以上,注册资本数额的20%,其余部分可以选择在设立后两年内交齐。)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依法在公司成立后30日内向公司办理产权移交手续,否则应按日1000元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 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公司存续期间不抽逃出资。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30日内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该出资证明为股东身份证明,应与股东名册及工商机关股东身份备案保持一致,不一致而导致股东权利不能正常行使的,由公司对出资人承担红利及其他损失赔偿责任,并负责完善股东身份工商机关备案工作。

    第六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本公司的表决权实行一股一票制。 (二)了解和查询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帐薄;股东查询公司帐目的方式及权限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或监事会成员(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九)向董事会提名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人选。

    第十三条 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股东拟向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须提前30日董事会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无通过公司董事会向转让方表达购买意向的不得阻饶。两个以上股东对拟转让的股份都有购买意向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股东资格,继承人应向公司提交其他继承人无异议的书面证明。

    几个继承人之间对由谁继承公司股份有争议的,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公司股东权。由公司回购死亡股东的股权,并将回购资金妥善保管,待几个继承人之间的争议平息后持相关证明领取。

    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按本章程第十四条的方式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两个以上股东对拟转让的股份都有购买意向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并在完成转让手续30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第八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七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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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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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式一 (为了帮助您顺利起草好公司的章程,并能符合法律的要求,我特地起草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样式供您参考。

    本章程样式中宋体字为章程样式的内容,括号中的楷体字为有关问题的说明和要求,请您务必通读公司法和详细阅读了解本参考式样后,再动手起草您公司的章程。 )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经公司全体股东讨论,特别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名称:XXXX有限公司 (注:企业名称一般应由行政区域、字号、行业特征和组织形式四部分构成,不同企业的字号不得相同。 ) 第二条 住所:XXXXXXXXXXXXXXXX(住所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场所,是企业首脑机构的所在地,应标明路名及门牌号码)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纺织机械的制造和销售。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的注本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整,是在公司登记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 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本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2、 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或者姓名)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由全部自然人共同出资组成;也可全部由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机关法人等共同出资组成,但机关法人中,国务院明令禁止经商办企业的党政机关、人大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不得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自然人也可与法人共同出资组成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应同时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应当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股东数额必须为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 第五条 本公司股东有: (一)常州市华力机械厂 注册号:13791080-5 住所:常州市临江区天山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周红军 (二)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裕机械设备供应公司 注册号:17896621-4 住所: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衡山路62号 法定代表人:李平平 (三)常州市机械技术研究所 证号:[93]6985 住所:常州市长宁区黄河路77号 法定代表人:陆宁克 (如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的,则应逐一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和现住址,如“周红军、男、1953年6月18日出生、身份证号:32040530618041,住址:常州市兰陵路12号”)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为了保证现代企业制度的正确建立和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股东在公司范围内可以充分享受权利,也必须认真履行其义务。

    在制定股东的权利、义务内容时,您务必全面、认真的阅读公司法,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将股东的权利、义务表述得更全面、合理。我们在这里列出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内容,供您参考) 第六条 本公司股东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股东以其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出资比例取得红利; 二、股东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享有决策权; 三、股东有选择公司经营者的权利; 四、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在股东会上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五、股东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的董事、监事; 六、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七、股东享有质询权、对董事会和董事的工作提出质询,要求其作出明确的答复; 八、股东享有其在公司出资的资产转让权,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下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九、股东享有其在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时的优先受让权; 十、股东在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缴出资权; 十一、股东享有共同定制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 十二、股东享有告诉权和起诉权,在公司及其他股东、董事、监事、经理,有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行为事实、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时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或向行政机关举报揭发; 十三、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取得公司因解散经依法清算清偿后的剩余财产。

    第七条 本公司股东应当依法承担下列义务: 一、股东有遵守公司章程的义务; 二、股东有参加股东会议并执行股东会议的义务; 三、股东应当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数额和期限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不能按规定缴纳认缴出资的股东,必须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股东应当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六、股东有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的义务; 七、股东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义务。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 本公司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评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

    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是怎样的

    公司章程范本使用说明: 一、 公司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当事人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修改,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必要条款不得删减,公司组织机构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必须在章程中明确。 二、 公司章程范本中黑体字为提示性或选择性条款,当事人选择时,应当注意前后条款的一致性,例如第五章选择执行董事,则应将关于董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第六章选择监事则应将关于监事会规定的条款删去。 三、 当事人根据章程范本制订公司章程后,另行打印,自然人股东需亲笔签名,法人股东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亲笔签名。

    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公司章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内容的,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公司作相应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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