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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监督约束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具体做法 - 爱问

    在权力制约方面,全会决定指出,要规范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

    一是要吸收近几年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的经验,按照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职责权限,合理划分、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要按照不同性质的权力由不同部门行使的原则,使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对直接掌管人财物等高风险部门和岗位的权力进行限制,压缩和规范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从而降低权力失控乃至腐败发生的几率。

    三是要按照同一件事情或同一类任务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最大限度地解决部门众多、职责分散和交叉扯皮问题。 在权力监督方面,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当前,尤其要更好发挥互联网在公开和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 在权力公开方面,全会决定指出,要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什么要通过制度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 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这是我们党总结历史教训和现实经验形成的深刻 认识,其中也包含对世界各国和我国历史上有益做法的借鉴。制度建 设是从严治党的根本之举,也是防止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治本之策, 对于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决定性作用。

    因此,在强化权力运行 制约和监督体系中,首先应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 笼子里,以此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制度是一种规范。

    制度规范是组织管理过程中借以约束全体组织 成员行为,确定办事方法,规定工作程序的各种规章、条例、守则、 规程、程序、标准以及办法等的总称。 任何权力都必须规范,否则必 然导致腐败。

    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首先需要建章立制、立规 矩,需要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必须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合理的制约和监督 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只有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 节的改革,着力推动制度创新,才能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 洞,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如何建立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这对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提出了更加迫切的要求。 第一,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首先要加强对决策权的制约和监督。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加强决策的论证、听证,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第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权力公开,不仅是向部门或单位内部公开,也要向社会公开,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制度公开,完善权力公开的机制,明确权力的幅度和依据,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载体和时间,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三,健全监督体系。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必须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的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以党内监督促进各方面的监督,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要加强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监督机制,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定期听取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意见,每年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向民主党派通报情况,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介绍,充分发挥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

    要加强法律监督,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询问、质询、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有关部门工作报告以及预算审查等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完善监督的法律制度,确保人大监督有法可依。

    完善宪法和法律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舆论监督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直接方式,具有其他监督手段无可替代的作用。要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加快舆论监督的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引导机制、纠错机制、反馈机制,提高舆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领导干部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提高通过舆论监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密切党群关系的意识和能力。总之,要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体系,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如何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

    第一,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首先要加强对决策权的制约和监督。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加强决策的论证、听证,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特别是要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机制,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

    第二,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权力公开,不仅是向部门或单位内部公开,也要向社会公开,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要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制度公开,完善权力公开的机制,明确权力的幅度和依据,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载体和时间,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三,健全监督体系。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必须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方面监督的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要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增强党内监督实效,以党内监督促进各方面的监督,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民风。要加强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监督机制,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定期听取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意见,每年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向民主党派通报情况,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介绍,充分发挥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界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

    要加强法律监督,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询问、质询、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有关部门工作报告以及预算审查等监督职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完善监督的法律制度,确保人大监督有法可依。

    完善宪法和法律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完善司法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司法活动的合法性监督,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舆论监督是人民行使监督权的直接方式,具有其他监督手段无可替代的作用。要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加快舆论监督的法治建设,建立健全舆论监督引导机制、纠错机制、反馈机制,提高舆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领导干部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提高通过舆论监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密切党群关系的意识和能力。总之,要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体系,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

    一、当前邮政企业制约和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当前邮政企业制约和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自上而下的监督比较顺利,自下而上的监督比较困难;惩治性的事后监督比较重视,防范性的事前、事中监督比较薄弱;对领导干部自律要求比较明确,他律措施相对薄弱;建章立制比较重视,但监督运行机制相对落后。

    而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不要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等认识上的原因,还有领导干部权力过于集中、监督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对领导干部轻管理、教育不到位等监督体制和机制方面的缺陷,及监督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 二、加强对权利运行监督和制约的对策 1.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 一要广泛推行党务公开。

    要畅通党员知情渠道,提高党内生活的开放程度,推行党务信息公开化,实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推进党员知情权规范化。要健全党员监督运行的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党员参与决策监督机制、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监督机制、信访机制、落实和反馈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制定党员监督的实施办法,建立可操作性的制度,确保党员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要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监控权力运行过程。

    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批评权、检举权、申诉权和控告权等,加强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要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党委(总支、支部)内部议事和决策规则、机制,促进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形成经常性监督的氛围。 2.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

    领导班子要按照权力与责任对等的原则,实行班子成员责任制,明确各权力层次、权力主体的职责和权限,不要对“一把手”赋予过重的权力。二是要科学分解权力,对于那些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和某项职能,变一人负责为多人、多岗位和多部门交叉负责。

    三是对“一把手”的权力范围进行科学界定,尤其是项目决策权、资金调度权、财务处置权、设施使用权、机构设置权、人员使用权以及特殊情况下的相机处置权,都必须有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四是要建立权力与责任相配套的责任追究机制。

    一旦决策或权力运作失误,不仅要追究行使该项权力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而且要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 3.依靠群众,提高民主监督水平 加强群众监督,实质上是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

    一要深入推行局务公开,方便群众监督。二要在企业内部普及民主法制教育,认真受理、及时核查职工群众举报反映的各种问题,营造民主监督的浓厚氛围。

    三要重视家庭监督的作用。通过相互提醒、相互勉励,达到提高廉政意识、共建尊廉崇德的良好家庭风尚。

    同时要探索社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问题,把领导干部的监督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 4.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为了实行有效的监督,应当对现行的职能监督体系的相互关系进行改革和调整,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将监督同级党委、行政领导调整为由上级部门监督下级党委、行政领导,实行垂直领导体制,使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得以充分发挥,不再因自身的人权、财权受制于监督客体而出现“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监督不好、不监督好”的监督不到位情况。

    在现行领导体制不变的情况下,要从党内十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监督关口前移、群众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等方面入手,加强对现行的监督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的研究。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督能力要 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政治素质。

    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同时要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意识;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加大轮岗交流力度,重视干部定期不定期的培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培养纪检监察人才;要大胆创新监督手段。

    用高新技术装备纪检监察队伍,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高科技含量;要强化内部约束机制。严明工作纪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错案追究制,对内部出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的什么制度安排

    完善公共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四项重要措施之一,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这是党中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决策,是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得以深化的重要标志。一、加强对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的思考(一) 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规范用权行为。

    一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减事放权,削减行政行为。要把改革审批制度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要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减少或合并交叉、重复的审批事项。

    二是要科学设事,严格规范审批内容、条件,确定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人员的自由量裁权。三是科学分解事权,严格内部制约机制。

    要调整部门、单位间的职能分工,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分解行政职能,改革事业单位职能,把该分解的事权划分清楚,把具有行政职能的权力归位于行政机关,把该事业单位管理的事项应按权限规范。形成部门、单位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保证权力运行的有序性,减少权力运行的随意性,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性,维护权力运行的严肃性。

    四是要改革管理体制。当前,贪污、贿赂等经济腐败增多,主要原因之一是部门、单位行政管理过细,管理薄弱和管理环节过多而造成漏洞的增多。

    尤其财务管理过于分散和隐蔽,财务监督机制过于松散和无力。因此,必须对现行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从根本上堵住贪污、贿赂的“财源”渠道,杜绝行政行为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要搞好权力分解,建立科学的权力制衡机制。权力分解,就是使分解的权力相互之间形成一种制衡关系,才能产生有效的制约效果。

    权力的分解是防止权力脱离人民利益的一项重大措施,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发展的高度结晶。如果多项权力由一个集中的权力所支配,就很难形成权力间的制约关系,如果一个权力依附于另一个权力,权力之间形成隶属关系,则意味着权力形同虚设,不能形成有效的制约。

    权力的分解达到权力的相互制约,其目的是使每一项权力的行使都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并有纠正和限制其他权力的能力和容忍其他权力纠正和限制自己的能力。这样,权力既是监督制约其他权力的主体,又是其他权力制约的对象,这样构成权力与权力之间的制约关系,使各项权力在合理构建的权力体系中和谐运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内耗。

    (三)要强化权力责任追究,保证权力合法运行。在我国政体框架中,尽管在赋予权力的时候,也赋予了相应的责任。

    但在社会实践中,我们体会到的却是大量没有责任或几乎没有责任的权力。在权力几乎肆无忌惮地横发淫威的时候,责任却总是羞答答地躲在后面。

    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已经出台了各种条规制度2500多项,国家也相继出台了《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规范权力运作、预防和惩治腐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腐败问题仍然很严重,重要原因就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视法律法规于不顾和心存侥幸心理。

    因此,要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握权人的责任与用权行为进行考核,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务员行政行为准则,明确用权不当应负责任的追究制度和措施,以保证权力的合法运行。一要落实监督主体的责任,建立监督主体失察责任追究制。

    对应该监督而没有监督、应采取措施而没有采取措施,以致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应的问责措施。二要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特别是完善监督主体具体实施监督过程中的责任追究机制。

    如,重大工程招投标出了问题,除对招标人作出处理外,也要追究监督责任人的责任。又如,在干部考察中,对拟提拔对象相关责任人要签字负责,对今后发现提拔前存在问题者,也要追究考察人、推荐人的责任,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等。

    要继续加大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以权谋私的腐败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

    (四)要健全监督制度,促进权力机制有效运行。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是新形势下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每位领导干部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既有监督他人的权力又有接受他人监督的义务。所以,要养成监督和被监督的习惯。

    一是要完善自律预警制度,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权力行使者的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律意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二是要定期召开案件通报大会,以案示警。

    三是要加强异体监督的管理机制,如对专项资金和审批和项目的后续管理,要制定措施,全程介入,跟踪检查,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和权力运行机制沿着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科学有效运行。(五)要探索内在规律,做到“三个依靠”。

    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权力监督制约的特点和规律,找准最佳“着力点”和突破口,制定切合实际的监督制约措施。一是依靠法制。

    要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既要坚持遵守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又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民主集中。

    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李光荣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

    腐败现象的产生主要源于权力失去了制约与监督,有效规范权力运行,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抓机制,做到制度管用。

    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把责任落到实处。对落实责任不力、工作开展不到位、不履行职责,对分管、负责范围内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做到失职必究、失察必究。

    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一起,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目标和任务,把监督检查考核作为第一职责,切实做到在工作中监督,在监督中推动,在推动中整改,在整改中完善。着眼实效抓载体,做到教育有效。

    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三个结合”:坚持领导干部与关键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相结合,强化教育预防工作,探索教育方式深入、教育内容深刻、教育影响力向深层次扩展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坚持内容与载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丰富廉洁文化教育内容,拓展廉政文化教育载体,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对象与实际相结合,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做到中心组学习学廉政、上党课讲廉政、教育活动不忘廉政,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弘扬节欲守操、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突出重点抓关键,做到预防到位。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要运用科学化、系统化风险管理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形成拒腐防变的规范和流程。

    要研究腐败风险的具体表现和发生条件,重点围绕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产权交易、干部任用、货源分配、许可证管理等风险,查找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把治理腐败、风险防范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惩防体系建设植根于单位内控管理之中,贯彻于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刚性,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切实提高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防控。

    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照“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排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强化预防抓监督,做到惩处有力。

    强化廉政监督,加大惩处力度,是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要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为重点,加强组织监督。

    在认真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和落实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调研督导、巡视督查、提醒告诫、整改情况通报检查等其他有效监督形式,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职务消费以及“小金库”等方面的问题。要以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监管为重点,加强权力运行监督。

    要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加强法人监督;以落实民主管理为重点,加强群众监督。

    如何建立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

    明确责任抓机制,做到制度管用。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把责任落到实处。对落实责任不力、工作开展不到位、不履行职责,对分管、负责范围内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做到失职必究、失察必究。纪检监察部门要把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一起,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目标和任务,把监督检查考核作为第一职责,切实做到在工作中监督,在监督中推动,在推动中整改,在整改中完善。

    着眼实效抓载体,做到教育有效。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一项重要内容,做到“三个结合”:坚持领导干部与关键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相结合,强化教育预防工作,探索教育方式深入、教育内容深刻、教育影响力向深层次扩展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坚持内容与载体相结合,充分发挥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丰富廉洁文化教育内容,拓展廉政文化教育载体,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坚持对象与实际相结合,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单位、进岗位、进家庭”活动,做到中心组学习学廉政、上党课讲廉政、教育活动不忘廉政,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弘扬节欲守操、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廉洁奉公。

    突出重点抓关键,做到预防到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预防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要运用科学化、系统化风险管理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应对措施,形成拒腐防变的规范和流程。要研究腐败风险的具体表现和发生条件,重点围绕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资金管理、产权交易、干部任用、货源分配、许可证管理等风险,查找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把治理腐败、风险防范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惩防体系建设植根于单位内控管理之中,贯彻于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刚性,依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切实提高反腐倡廉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查找薄弱环节,堵塞漏洞,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防控。同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对照“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排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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