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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无房户建房补助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要求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的申请(样本)

    乡(镇) 村民委员会:

    本村自然村村民,家庭人口人,农村村民,因无房居住, (寄、暂)居在 ,(或住房困难,原老屋面积 平方米),现择址在本村 新建房屋 间,用地类型为耕地 平方米,园地 平方米,其他农用地 平方米,合计用地面积 平方米。

    恳请在本年度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内,给予安排用地指标,并上报审批为盼。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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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审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需提供的材料

    ⑴ 材料用纸规格210x297(A4),必须同时提供的材料 :

    1、申请人要求建房用地的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核对原件);

    4、户籍证明及家庭人口情况(户口簿复印件或辖区派出所证明核对原件);

    5、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辖区国土资源所指导填写);

    ⑵ 根据建房、用地类型不同,还需分别提供的材料:

    1、审批新建的,需提供用地指标调拨单(辖区国土资源所出具);

    2、占用林地的,需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3、受灾复建的,需提供受灾证明材料(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原土地使用证书;

    4、拆迁重建的,需提供拆迁合同和原土地使用证书;

    5、老屋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书;

    6、处罚补办的,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和违法用地补办意见书;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农转用报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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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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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个人介绍 申请事项: 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 二、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

    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 三、这些年来,党的政策越来越好,我们农民的收入也一年比一年增加。

    我通过多年的辛勤劳动,不断积攒,已基本上攒够了建新房(建成砖混水泥房)的费用。只要上级一批准,我就能马上动工。

    特此申请,敬请贵村委会核实情况,审核批准为盼。 此致 XX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人: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村宅基地。

    我是农村无房户,该怎样申请宅基地

    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所以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补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障农户生活需要而拨给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的土地。用于建造住房、辅助用房(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只有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和非法转让。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补充: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按照正规来说,申请宅基地规定很多。申请宅基地首先要够到以下几个条件1、一家三代住一起的。2、年满25周岁未婚男性无房户,3、年满23周岁已婚男性无房户,4、已婚女性,需是户口没迁出的,且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男方在自己当地没房户的,可申请宅基地。你看你符合哪一条。

    农村无房户建房补助申请书怎么写

    关于要求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的申请(样本)乡(镇)村民委员会:本村自然村村民,家庭人口人,农村村民,因无房居住,(寄、暂)居在,(或住房困难,原老屋面积平方米),现择址在本村新建房屋间,用地类型为耕地平方米,园地平方米,其他农用地平方米,合计用地面积平方米。

    恳请在本年度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内,给予安排用地指标,并上报审批为盼。 申请人年月日审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需提供的材料⑴材料用纸规格210x297(A4),必须同时提供的材料:1、申请人要求建房用地的申请;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3、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核对原件);4、户籍证明及家庭人口情况(户口簿复印件或辖区派出所证明核对原件);5、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辖区国土资源所指导填写);⑵根据建房、用地类型不同,还需分别提供的材料:1、审批新建的,需提供用地指标调拨单(辖区国土资源所出具);2、占用林地的,需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业主管部门办理);3、受灾复建的,需提供受灾证明材料(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原土地使用证书;4、拆迁重建的,需提供拆迁合同和原土地使用证书;5、老屋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书;6、处罚补办的,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和违法用地补办意见书;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农村无房户申请宅基地不批怎么办

    你可以向村里提出要求宅基地鉴定,然后报乡政府审核 农村的宅基地是乡镇的村建规划部门审批的。

    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需要取得规划部门的许可,进行建设规划。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扩展资料: 登记 第十六条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七条 由于住宅转让、继承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换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八条 集体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县(市)人民政府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由县(市)人民政府进行注销登记,收回原宅基地使用权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和其他设施;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无权批准宅基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宅基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宅基地。

    无房户建房申请书怎么写

    申请

    长青乡土管所:

    我是XX村村民 ,全家?口人,现有住房1处,因需申请新宅基一处,东西长12米,南北长9米,面积108平方米,请予以批准。

    附:现有宅基地情况一览表

    内容

    处数 持证人(现居住者) 审批文(证)号 面积(平方米)

    第一处

    第二处

    村民委员会意见: 申请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村务公开证明

    我村村民 全家 口人,现有住房 处,面积总计 平方米,现因

    需申请新宅基一处,经 年 月 日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并于 年 月 日在村务公开栏公开,已满15日,且本户宅基地所占地及四邻无争议,群众无异议。

    特此证明

    村委会盖章

    村书记 (签字)

    村主任 (签字)

    年 月 日

    监督小组长 (签章)

    年 月 日

    农村无房户,宅基地申请经村委会、国土员、镇政府签字盖章等审批程

    我因为工作的关系,也接触过几起土地权属纠纷的案件。

    在回答你问题前,说明一下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

    一、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二、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土地未批准和未确权登记前,可申请土地权属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 17 号《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土地权属争议案件的一般程序是:申请(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部门)---受理---调解---调解不成的---下达行政裁定书---不服的,可提供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土地权属纠纷处理的最主要原则是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现在你们手头的土地权属凭证(包括承包权证、土改时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存根、缴纳农业税等),还有包括政府部门调查取证时的人证书证,都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部门和法院需要甄别的证据。

    有一点必须要强调,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范畴,集体土地使用是建立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基础上,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当地村集体所有,一般村委会代为执行相关权益,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村委会在某种程序上说,它是说了算的,本身就是集体的东西,又不是私有化的东西。在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前,尽量在村一级组织就调解好,免得劳命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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