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清洁工程村规民约范文
2017村规民约范文 村规民约怎么写
村规民约作为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在实施村民自治、弘扬村风民俗等方面都曾经起到过特殊的作用。
当今,在开展“美丽横县·清洁乡村”的活动中,村规民约更是“英雄大有用武之地”。近段时间,马岭镇在横县美丽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的作用,把村规民约用作提高群众思想意识的有力武器,引导群众清洁乡村。
该镇围绕村规民约开展了以下4个方面的工作:(1)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向各村提出制定环境卫生村规民约的要求。(2)驻村工作队下村指导村委召集群众代表会议,商定本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3)大力宣传,逐家逐户张贴村规民约。(4)镇级检查督促。
据统计,马岭镇各村委委(社区)印发环境卫生村规民约共计6040份。这些村规民约内容具体明确,通俗易懂,来自群众,又回归群众。
群众每天进出自家大门,都会看到本村的村规民约,环境卫生的各项约定牢牢地印在各人心中。从细处入手,选准一个切入点,不断提高群众清洁乡村的思想意识,进而提升清洁行动的的自觉性,这不失为马岭镇推进清洁乡村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
如何抓好农村清洁工程
城乡清洁工程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农村更需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村民自治,才能取得实效。兴宁区民生街道官桥村大官塘市场一直以来是南宁治理五乱的重点、难点,时有“回潮”现象。针对这些情况,民生街道官桥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到“三个自我”积极组织村民改变村容村貌,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自我教育。召开村民大会,号召村民为城乡清洁工程献计献策,并把城乡清洁工程写入村规民约,使农村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正规化。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积极弘扬健康文化,引导广大农民为保障健康,自觉地投入到改陋习、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活动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逐步建立文明卫生行为,不断提高自我的整体素质,使“农村清洁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该村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出版宣传栏3期。
二是自我管理。号召组织农民开展义务劳动,落实卫生清扫日制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农村党员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以身作则,带头清除农村周边及道路沿线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力消除脏、乱、差现象;做好公路沿线农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其配合民生街道“城乡清洁工程”执法队做好拆除和整治工作;对大官塘市场街边门面经常跨门槛经营问题,专门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决定,本着“既维护公共秩序,又维护经营户利益”的原则,以街边门面经营户集资的方式统一设计遮雨蓬,规范经营,经营户之间也相互监督,有效改善了大官塘市场秩序。
三是自我服务。通过整治村中存在的“五乱”现象,创造了一个整齐、清洁、美观的生产环境,村中的房屋租赁也因环境的改善而增值,大官塘市场秩序井然,集体经济稳步增长;村民也能享受一个整洁干净的生活环境,促进了农村的和谐。
如何抓好农村清洁工程
城乡清洁工程是一项重大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在农村更需要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充分村民自治,才能取得实效。
兴宁区民生街道官桥村大官塘市场一直以来是南宁治理五乱的重点、难点,时有“回潮”现象。针对这些情况,民生街道官桥村党支部、村委会做到“三个自我”积极组织村民改变村容村貌,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
一是自我教育。召开村民大会,号召村民为城乡清洁工程献计献策,并把城乡清洁工程写入村规民约,使农村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正规化。
同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积极弘扬健康文化,引导广大农民为保障健康,自觉地投入到改陋习、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活动中,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逐步建立文明卫生行为,不断提高自我的整体素质,使“农村清洁工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该村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出版宣传栏3期。
二是自我管理。号召组织农民开展义务劳动,落实卫生清扫日制度,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农村党员在村党支部的带领下,以身作则,带头清除农村周边及道路沿线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力消除脏、乱、差现象;做好公路沿线农户的思想工作,动员其配合民生街道“城乡清洁工程”执法队做好拆除和整治工作;对大官塘市场街边门面经常跨门槛经营问题,专门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决定,本着“既维护公共秩序,又维护经营户利益”的原则,以街边门面经营户集资的方式统一设计遮雨蓬,规范经营,经营户之间也相互监督,有效改善了大官塘市场秩序。三是自我服务。
通过整治村中存在的“五乱”现象,创造了一个整齐、清洁、美观的生产环境,村中的房屋租赁也因环境的改善而增值,大官塘市场秩序井然,集体经济稳步增长;村民也能享受一个整洁干净的生活环境,促进了农村的和谐。
环境卫生村规民约
为加强村容、村貌的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约:
1、村成立 “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及“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监督小组”,由村两委主要干部担任组长或副组长。
2、全体村民应树立 “ 卫生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 ” 、“肮脏可耻、清洁光荣”的思想,积极配合并参与“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卫生工作。
3、全村实行包干区管理,划分为若干区块,每个区块确定一名两委干部为责任人、一名老人协会成员为义务监督员。
4、党员实行包干到户责任制,负责做好各户房前屋后三包工作,若党员自身未带头做好房前屋后保洁或发现党员包干的农户有两户以上存在脏、乱、差现象,而且又未做工作的,年终评定为不合格。
5、农户必须自觉搞好家居卫生,做到人畜分离,集中圈养,不得散养,对死禽死畜要进行深埋。
6、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农户必须将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
7、自觉保持好房屋周边的环境卫生,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确保檐沟流水畅通。
8、各农户必须自觉维护道路、水利设施的贯通,不得将垃圾、农药瓶和田埂草倒入道路、河流、水渠、湖泊或水塘中,一律堆放在指定地点。
9、不在道路边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自觉养路、护路、捐款修路,不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得在道路上晒、打农作物或工艺品、工业半成品等,不在路道上以其它形式侵占路面。
10、自觉维护公共厕所或粪坑清洁,配合保洁人员对公共厕所的保洁工作,主动对私人厕所或粪坑及时保洁。
11、凡发现危害和破坏公共卫生设施的人和事要积极制止并及时向行政村报告。窃取或破坏公共卫生设施者(如垃圾桶、扫把等),一经查实,将以一罚十处置,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
12、村卫生保洁员要认真履行清扫管理责任,村民要积极配合卫生清洁员的工作。
13、村民有责任、有义务对村保洁员提出建议和批评,保洁员需认真听取建议及批评,并及时改善自身工作质量;保洁员有责任、有义务对村民提出建议和批评,村民需认真听取,并自觉提高或改正自身的环境卫生保洁意识和作为。
14、村保洁员及村民需配合镇、村对本村的卫生巡视和检查,有义务向镇、村提出建议和意见,以改善本村环境卫生状况。
15、各户要积极创造良好的环境卫生居住环境,为本村评比镇“环境卫生先进村”荣誉称号贡献力量,积极争取村及镇“环境卫生示范户”称号。
广西清洁乡村卫生条例有哪些?
(2016年1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持续改善乡村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自治区城市建成区以外的乡镇、村屯、农林场。 前款规定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乡村清洁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村民主体、多元投入、奖惩结合、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清洁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长效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扶持乡村清洁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林业、卫生、新闻出版广电、水产畜牧兽医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乡村清洁相关工作。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村民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绿化美化村容村貌等乡村清洁活动。 农林场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农林场的清洁活动,其他单位负责开展管辖范围内的清洁活动。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维护乡村环境卫生,有权制止、投诉、举报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乡村清洁监督举报制度,设立并公布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及时查处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综合运用检查、考核等方式,对乡村清洁工作实施动态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乡村清洁设施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清洁设施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配备符合要求的卫生保洁专用设施、设备。
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乡村建设沼气池等设施,综合处置乡村垃圾、畜禽养殖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生产、生活废弃物。 第十条 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建设(规划)、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乡村卫生厕所、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运行、管护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村民委员会应当指定人员对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擅自拆除、擅自关闭乡村卫生公厕、垃圾和污水处理等乡村清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 第三章 乡村清洁规范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和完善乡村清洁村规民约,将下列事项纳入村规民约的内容: (一)保洁员的雇用、保洁费的筹集和使用; (二)村民清扫打理自家庭院、房前屋后卫生的行为规范; (三)生产、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规范; (四)维护乡村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规范; (五)爱护乡村清洁设施的行为规范; (六)违反乡村清洁村规民约的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建立日常卫生保洁制度,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和村规民约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保洁费。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本村屯日常卫生保洁。
县级人民政府对乡村日常卫生保洁给予适当补助。 保洁费应当专款专用,其收取和使用应当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乡村地域面积、居住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在征求村民委员会和村民意见后确定保洁员配备比例;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保洁员配备比例进行平衡。 保洁员由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雇用。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按照约定向保洁员支付劳务报酬,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保洁员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乡村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二)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和清运; (三)乡村清洁设施的日常维护; (四)协助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收取保洁费; (五)乡村清洁的日常宣传教育; (六)制止、举报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定期组织开展村屯公共区域、庭院卫生整治和公益卫生活动,清理乡村溪流、池塘、沟渠、道路的垃圾、淤泥、粪堆,保持村屯公共区域、庭院整洁卫生。鼓励村民理事会等组织开展经常性乡村清洁活动。
第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维护乡村环境卫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田间倾倒渣土、垃圾,排放污水,堆放杂物,丢弃农药、化肥包装物和农业废弃物、畜禽尸体; (二)在公共场所、公路、乡村道路堆存粪便; (三)在公路、乡村道路晾晒谷物、秸秆等物品; (四)向沟渠、池塘、河流、湖泊、水库、海洋等水体直接排放畜禽养殖粪便、污水,丢弃畜禽尸体,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五)在人民政府划定的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六)其他影响乡村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八条 乡村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各级人民政。
村规民约范本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它属于公约的一种形式,一般由名称、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它的名称应为“**村村民公约”;它的结构基本上是“条款式”,即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但也有的采用数码顺序自然排列,即一、二、三……;它的结尾部分,主要是规定何时通过、何时生效。村规民约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定村民的行为,应该怎么做,另一方面则是规定村民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主要有进行教育、给予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等内容。
村规民约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全村村.民必须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直接领.导下,坚定不移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党没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公.民的义务,积极认真及时的完成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依法形成的决定所规定的任务。
第二条、本约用于规范和调整村.民与集体一般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三.条、本村村.民和暂住本村的外来务工.人员均适用本约,有违反本约行为的,依照本约处理。
第四条、有违反其他不在本约条款内调整的行为按照上级法.律法规及政.策或村委会的另行规定处理。
第五条、全村村.民必须自觉遵守执行本约。
第二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第一条、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第二条、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搅斗殴、不酗酒闹.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搬弄是非。
第三.条、严禁偷盗、赌.博,严禁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对偷到玉米、花生、小麦等各类农作物均按照实际重量市场价.格双倍处罚并没收其偷窃的物资,情节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第四条、严禁私自砍伐树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野旁乱挖土,严禁损害庄稼及其他农作物,严禁牛羊啃青,违者由当事人或监护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严格用水、用电管理。不经审批不准私自安装水电设施。
第三章 赡养老人及相邻关系
第一条、尊重老人是社.会公德,赡养老人是后代应尽的义务。做到老有所养、少有所教。子女要确保老年人的住房,不准子女以赡养老人为由强.制分老人的财产,强.迫老人做不愿做的事。
第二条、丧失劳动力的老人,有子女负责供给口粮。,每个老人每年不得低于500斤(其中小麦400斤、玉米100斤、花生油20斤,给大米者一斤大米顶两斤玉米)给付的口粮要干燥、洁净,由赡养人送到老人家中。、
第三.条、老人家的烧草由赡养人送到老人住处,每月供给柴草不少200斤。
第四条、村委在每年的九九老人节期间对年满60周岁的老人根据村经济发展情况统.一发放一定福利。过生日时,村委发给100元作为生日礼物。
第五条、子女应共同商议如何给老人生活补贴,及医.疗费用和赡养费等费用,照顾好老人晚年生活起居。如商议不成,可由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赡养协议书。
第六条、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四章 房屋规划建设
第一条、村.民新建翻新房屋,必须服.从村委建设规划。凡申请建房户,必须符合土地、房建和村委有关规定,不得违建超建。
第二条、凡本村村.民的房屋,原则上不允许卖给外村未办.理落户手续的人居住(本村在外工作离休人员除外)。
第三.条、对一切非法乱建的临时性建筑物,村委有权责随时灵气拆.除,无条件服.从整体规划。
第五章 奖惩
第一条、为弘扬社.会公德,村.民凡在助人为乐、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尊老爱.幼各项捐赠等方面做出突出事迹,有较大贡献的,村委将给予通报表扬和一定物质奖励。
第二条、对拖.欠集体积累、集.资及各项上交款的,要按村委的规定分期付清。对无正当原因拒不上交款的,村委将不予办.理出具任何证明手续,不享受村.民福利待遇。
第三.条、自2011年1月1日起,凡本村村.民考取应届本科(二本)以上大学.生,村委一次性发给1000元奖励。
关于美丽南宁清洁乡村的征文 范文而已 ,600字以内,最好是复制的-
家乡是花园,有着鲜花的芬芳;家乡是森林,有着绿树的清凉;家乡是田野,有着收获的希望;家乡是雪景,有着的闪亮。
回忆过去,家家户户都为了不愁吃,小院里满是瓜果蔬菜。一年四季,只要能种点什么,小院里就会满满的,瞧去,各种颜色掺杂交错,。
好拥挤、好杂乱的小院。现在,各家都不怎么种蔬菜了,而是种花。
一年四季,鲜花不断。春天,、玫瑰等竞相开放。
夏天花儿更加繁盛,五颜六色。秋天,本该百花凋零,菊花却怒放。
冬天,纷飞,梅花却在枝头绽放。一年四季,芬芳不断。
香啊,花园般美丽的家乡。 再想以前,村里村外都光秃秃的,几乎没有树。
到了夏天,在外边聊天的大人都顺着墙边坐,小孩们大都躲在屋里扇扇子。屋里像,屋外像热锅。
而现在,,街道两旁,村里村外,都种上了,虽说不像森林那样茂密,但也。夏天,大人们在树下乘凉,小孩们在树下嬉戏。
茂密的树叶,送来了阵阵清凉。爽啊,森林般清凉的家乡。
回首以往,田野里种满了庄稼,的,有玉米、水稻、花生等。那时人们的种植技术还不是很高,虽然辛勤努力了,但收获的却不十分理想。
那用一滴滴汗水浇灌出的庄稼,好像有意跟人们作对似的。现在呢,随着科学技术的普及,遍地都是绿色无公害作物,实现了机械化生产,省时又省力,农民的越来越鼓,业余生活也丰富了。
春天,水稻如碧绿的海洋,泛起阵阵波浪;秋天水稻垂下了头,大地一片金黄,真可谓是“春种满野皆碧绿,秋收遍地是黄金”。乐啊,田野般满是收获的家乡。
回首往事,垃圾拥有一片——街道,任意呆在每个角落,有时还迎着风,甚至在水里游泳,让人看了就想躲,真脏啊。现在呢,垃圾都有了自己的归宿——,街道整洁了,铺上了水泥路,成为了一个耀眼的亮点。
净啊,般闪耀的家乡。 家乡在不断的变化。
在我心中,家乡如妙龄少女,越变越好看,我从心眼里热爱我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