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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党仪式通知范文

    急啊

    入党宣誓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有:

    入党宣誓,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要拖得太久。

    (1)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总支组织进行,也可以由支部组织进行。由党支部(总支部)组织入党宣誓仪式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党小组不能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2)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必须悬挂党旗。有条件的,可在党旗上方悬挂“入党宣誓大会”横标。

    (3)出席入党宣誓仪式的人不宜过少。除基层党委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可派党员代表参加外,党支部(总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全体党员都应参加。

    (4)在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革命导师(领袖)和烈士塑像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必须设法悬挂党旗,不能在无党旗的情况下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5)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气氛要严肃,不可采取茶话会等方式进行。

    宣誓的词: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入党须知

    入党详细过程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

    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

    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

    号召团员积极入党的通知怎么写

    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从上学期至今,我系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和广大团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涌现出一批青年积极分子,在学风建设、团学活动等方面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活动中根据闽工院团委〔2006〕020号文件《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试行)》,系团委决定推荐一批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 ),现将推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系2004级、2005级和2006级的团员青年。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在学习,生活和社会工作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2、热心团的工作,积极配合院团委、系团委和年级团总支工作,积极组织或参与团日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

    3、2004级、2005级和2006级团员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半年。

    4、团结同学,学习态度端正,无旷课旷操记录。06级团员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排名或基础素质排名应排本专业前30%,原则上上学期不重修。04级、05级团员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排名或基础素质排名应排本专业前50%,原则上上学期重修不超过一门。

    5、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宿舍卫生评比为C等宿舍的成员取消推荐资格。

    三、“推优”的一般程序:

    1、团支部加强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培养考察,提出初

    步推荐人选,召开支部团员大会(团员到会人数应达到支部团员数50%以上,会议有效),团支委介绍推荐人选的情况,团员大会讨论并进行民主测评,赞成票达到到会团员数2/3以上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团支部提出形成书面推荐意见,向年级团总支推荐。

    2、年级团总支对团支部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进一步考察,并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讨论,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报系团委审批。

    3、系团委对年级团总支提出的推荐人选,进行进一步的培养、考察,注意发挥他们在团内生活的作用,并召开系团委委员会会议,提出审批意见,填写《福建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和《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相应的栏目,向相应的党小组(或党支部)推荐,并将“推优”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四、评选时间

    各年级团总支须在4月6日前把推荐人选名单报送系团委,逾期不待。

    五、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工作,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做到宁缺毋滥。

    2、系学生各系团委委员、学生会干部和自律委员会委员可以由系团委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推荐。

    本人今年20,女,团员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rdq uo;和动乱)的表现。

    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转载自第一范文网 http://www.diyifanwen.com ,请保留此标记。)

    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县委委组织部备案。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县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十二、组织员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 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 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

    入党宣誓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入党宣誓的程序

    入党宣誓仪式一般应包括以下程序:

    1. 奏(唱)《国际歌》;

    2. 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并宣读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名单;

    3. 预备党员宣誓;

    4. 预备党员代表发言(有条件的可请老党员代表谈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可请入党积极分子谈感想);

    5. 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二、入党宣誓的方法

    入党宣誓的方法一般为:

    1. 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应列队面向党旗,持立正姿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掌心向前;

    2.领誓人应站在宣誓的预备党员一侧,与宣誓人持相同姿势,面向党旗;

    3. 宣誓开始后,由领誓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担任)逐句领读誓词,宣誓的预备党员齐声跟读,声音要宏亮;

    4. 读完誓词后,领誓人说:“宣誓人”,这时宣誓的预备党员各报自己的姓名。

    三、入党宣誓的要求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入党宣誓仪式应在支部大会通过并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接收为预备党员后适时举行,不得放在转正后举行。

    2. 入党宣誓仪式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观念教育的一种好形式,党组织应当吸收一些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并在入党宣誓仪式结束后,组织他们谈感想、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 入党宣誓仪式原则上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举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党支部举行。由党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党小组不能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4. 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会场要布置得庄重、简朴、整洁,主席台正中必须悬挂党旗。有条件的,可在党旗上方悬挂“入党宣誓大会”横标。在革命历史纪念馆、烈士陵园、革命领袖和烈士塑像前举行入党宣誓仪式时,必须设法悬挂党旗,不能在无党旗的情况下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入党证明材料需要哪些内容

    入党基本程序发布日期:[2005-8-5]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

    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1、座谈会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 2、座谈会应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展对象之前召开。

    记录整理表内评定意见反映要求真实。除表内情况还应附一份完整的群众座谈会原始记录(参加人员必须签名)。

    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了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并附送入党积极分子的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

    上级党委分管书记和组织部门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定,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

    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落款处须盖上支部章)。 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

    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并由市委组织部盖章,装入入党材料档案。

    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事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

    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

    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

    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召开支部大会 程序: 1、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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