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核查报告范文
落实 放管服 怎么审计大 是怎样的过程
审计的大致流程由下;1,拟定审计方案,也就是审计计划,通常说的都审计些什么/2,组织或配备审计力量、配备审计人员;3,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书应注明被审计单位准备什么资料、审计期间;4,进驻审计,就是到被审单位开始实施审计;5,与被审单位索取或借阅相关资料、同时与被审单位相关人员交谈,增加感性认识;6,记录或复制相关资料,为撰写审计底稿或审计报告用7,汇总审计过程记录的问题,同意审计组的意见;8,起草审计报告,写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审计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审计组通过;9,向提交审计派出机关递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什么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依据、处理意见;10,将审计报告的内容与被审单位见面,交换意见;11,审计派出机关讨论通过审计报告,并做出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此环节是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下发的强制执行文件,因此这个文件必须写的淋漓尽致,表述干脆,尽量不用或少用修饰词句,必须明确的一下几点:1)审计期间,那个日期至哪个日期2)审计查处什么问题、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那条哪款,应该受什么样处法、不可轻描淡写,罚款是一万元、二十万元不能含糊12,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结论、同时报送审计主管领导、上级审计机关;13,按照审计结论所述内容、落实审计结论,该收缴的收缴、该处罚的处罚;14,将上述审计文书做卷归档备查。
落实 放管服 怎么审计大 是怎样的过程
审计的大致流程由下;
1,拟定审计方案,也就是审计计划,通常说的都审计些什么/
2,组织或配备审计力量、配备审计人员;
3,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书应注明被审计单位准备什么资料、审计期间;
4,进驻审计,就是到被审单位开始实施审计;
5,与被审单位索取或借阅相关资料、同时与被审单位相关人员交谈,增加感性认识;
6,记录或复制相关资料,为撰写审计底稿或审计报告用
7,汇总审计过程记录的问题,同意审计组的意见;
8,起草审计报告,写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律法规是怎样规定的,审计处罚的标准是什么?审计组通过;
9,向提交审计派出机关递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什么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依据、处理意见;
10,将审计报告的内容与被审单位见面,交换意见;
11,审计派出机关讨论通过审计报告,并做出审计意见书或审计决定;
此环节是审计局对被审计单位下发的强制执行文件,因此这个文件必须写的淋漓尽致,表述干脆,尽量不用或少用修饰词句,必须明确的一下几点:
1)审计期间,那个日期至哪个日期
2)审计查处什么问题、违反了哪条法律法规,那条哪款,应该受什么样处法、不可轻描淡写,罚款是一万元、二十万元不能含糊
12,向被审单位送达审计结论、同时报送审计主管领导、上级审计机关;
13,按照审计结论所述内容、落实审计结论,该收缴的收缴、该处罚的处罚;
14,将上述审计文书做卷归档备查。
建筑企业动态核查是什么
首先,建筑资质标准主要规定了注册执业人员、技术职称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等4类人员。因此,动态核查也主要是这四类人员。
其次,建筑企业资质人员指标的修订包括四个方面:
1、取消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企业经理的指标要求。
2、降低了企业技术人员总数的要求,明确专业要求。
3、对注册建造师按专业进行考核。
4、增加了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要求。
从资质人员标准修订的内容来看,按老资质标准申报资质时,注册建造师基本上没有按考核专业,这一次统统按专业考核。
最后,资质代办后主管部门主要审核的人员内容是:
1、企业主要人员是否满足60周岁及以下,是否缴纳了社会保险。
2、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代办,企业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程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3、职称人员中如具有教学、研究等系列职称的人员从事建筑施工的,一律不予认定。
申请律师执业证,能不能办假的存档证明
要求提供存档证明没有法律依据,根据放管服的要求,很多司法厅已经取消了要求档案存档的要求,比如:《四川省司法厅关于清理取消部分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公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部署、省政府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经清理,我厅决定取消6项申请材料中的证明材料。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涉及审批事项
备注
1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公证员执业许可、律师执业许可、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许可
改为市州司法局统一向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2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人转岗培训证明
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
无法定依据,取消
3
人事档案存放地证明
律师执业许可
无法定依据,取消
4
学历证明
律师执业许可
无法定依据,取消
5
法律职业资格证调档证明
律师执业许可、律师执业变更
改为司法行政机关内部进行核查并调档
6
机构法人代表、机构负责人曾担任公职的出具其辞职证明
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
无法定依据,取消
四川省司法厅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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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首次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应实地核查
(一)出口企业首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在其申报的退(免)税审核通过前,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企业基本情况,是否与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内容相符。 2、经营场所、设备、人员等情况,是否拥有与企业申报退(免)税额相匹配的经营能力。
3、对企业申请采用免抵退税办法申报退(免)税的,重点核查其是否具有生产能力或自主研发、设计能力(集成电路设计、软件设计、动漫设计等)。 4、企业财务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照相应企业类型进行财务核算。
5、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出口退(免)税单证备案。 6、法定代表人是否知道本人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核查本项内容时,可由法定代表人现场书面声明:“本人确是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7、采集《出口企业基本信息采集表》,并在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录入审核系统。实地核查工作结束后,调查评估岗应根据核查情况在审核系统录入《出口退(免)税实地核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复审岗签署复核意见。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现就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时,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修改后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 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四、出口企业按规定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 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
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附件2)。 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再报送。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并将结果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出口免抵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