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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察违纪匿名举报信范文

    举报信范文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纪检委领导: XX省XXXXX县民政局局长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普布才仁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举报信,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发现具体犯罪行为时,所写的具名或匿名举报材料。

    主要事实。写明问题的性质,发案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作案人是谁,如何利用职权,采取什么手段;是单独犯罪还是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是一罪还是数罪;获多少赃款 、赃物,去向如何,等等。

    如案情复杂,问题较多,可以列小标题,逐一写清楚。 主要证据。

    有什么书证、物证、人证,有哪些证据是举报人亲自见到的,哪些是听到别人说的,有哪些能对侦查提供帮助的线索,等等。证据的写法,一般应随写事实随列证据,用括号注明。

    警察把我的举报信告诉被举报人,并且当着被举报人,向我提问!这是

    不可以。

    举报信息处理中的原则之一就是为举报者保密(不论是匿名、实名、化名),给被举报人看举报信违背了这一原则,因此是错误的。对举报涉及被举报人违法乱纪的信息正确的处理是:展开外围调查核实,同时可以向被举报人核实情况。

    但仅询问相关事实,不得泄露被举报情况(最多一句“据反映”就可以概括了)。被举报人指明要看举报信已经证明了该组织在谈话过程中存在着违纪行为。

    实践中,确实存在着诬告的情况。但即便是诬告,被诬告人也只能配合组织调查把事情讲清楚,无权要求组织出示诬告信。

    举报信的格式是什么

    举报信的写法大致可以分为名称、受理单位、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正文、结尾五个部分。

    一、名称。有的只写“举报信”三字即可;有的可在被举报对象前边加上介词结构,如:关于对хх挪用公款的举报。

    二、受理机关。应单独列一行,顶格书写。

    三、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应该将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等逐项写清楚。 四、正文。

    这部分是举报信的重点,应该将所举报的事实如实地、客观地表述出来,表述方式以记叙写事为主。 五、结尾。

    包括举报单位的名称或个人姓名,举报时间。一信多投的应写明抄送的其它单位,以减少受理机关之间的转送麻烦。

    注意: 首先,举报内容必须实事求是,不要随意夸大,更不能无中生有。在介绍案件情况的时候,不要把自己主观上的怀疑、推测和真实情况混在一起写,以免影响及时、准确地开展调查工作。

    其次,最好在举报信中把您掌握的证据写清楚,说明这些证据是怎么来的。但是,不要把对案件有证明作用的原始书证和物证,比如象证券、票据等等夹在信里一起寄出,以免丢失。

    这些证据应当妥善保存起来,留到检察人员来调查的时候,当面交给他们。 匿名举报信范文: 举报经济犯罪的 XXX人民检察院: 为了打击经济犯罪,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李___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李_______,男,______岁,系________市_______厂厂长,住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李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担任_______厂厂长职务。在任厂长期间,李_______擅自招聘待业青年陈_______(______岁)担任我厂_______部门经理。

    自此开始,李、陈二人相互勾结,倒 卖________,牟利私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李_______将我厂钢材____吨 ,(进价________元)拨给陈_______,陈以________元卖出; ______年______月,李___又拨给陈___盘元钢材____吨(进价________元),陈以________元卖出,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月,李___还拔给陈___几次钢材和其他材料,陈___怎么处理的不清楚。

    为了对李___表示谢意,陈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送给李___________元(有李_______的收条证实)。 自从党中央提出惩治腐败以来,陈___预感大事不妙,整天惶惶不安,于______年______月提出辞职。

    陈_______辞职后去向不明。 为了继续经营本厂_______门市部的业务,厂里派员清理陈_______的账务,方发现李_______亲手写的收条。

    但厂财务科知而不报,有意掩盖。上述事实的有关证据,现都存放在我厂财务科。

    望人民检察院迅速派员查处。 __________厂 :XXX。

    怎么样写匿名检举信才安全

    宪法和其它法律都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检举、揭发、控告、申诉的民主权利。”知道怎样写检举信,应注意什么问题,对于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有力地处处违纪违法行为是十分必要的。

    1.用事实说话。必须把事情搞清楚再写,道听途说、怀疑、经不起分析、推敲之事就不要写,关键是把检举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人证、物证写清楚,便于组织调查取证。有的人写检举信洋洋万言“帽子”一大堆,而没有反映具体线索,执纪部门无从查起,这样的检举达不到检举的目的。

    2.依法检举。检举别人违法违纪问题,首先自己要遵纪守法,在党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如有的利用“小字报”形式在大街小巷到处张贴,或者邀集群众集体上访无理取闹,妨碍社会、生产、工作秩序,侮辱、谩骂他人,制造假证等行为均是要负法律、纪律责任的。

    3.选准投信机关。检举信写好后,首先应明确向哪个机关部门反映。如检举党员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应按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地的党委或党的纪委检查部门反映;若控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索贿和侵犯公民权利的问题,可找当地政府。

    4.提倡署真名。不论检举信署名与否,都要调查处理,从信访工作的要求看,提倡写署名信,不反对写匿名信。一般来讲,写署名信的举报内容真实可靠,线索具体,便于受理机关调查取证,易查快结,有的举报人怕打击报复不敢署名,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执纪执法机关对信访原件都会妥善保管,严格保密。

    扩展资料

    鉴于匿名举报使得举报机构受理后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给取证查处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且由于匿名举报比较复杂,容易被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

    因此,作为举报人来说,为了体现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在举报违法犯罪时,能够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为了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开承诺,署名举报件件答复。同时,检察机关加大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案件的查处,以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

    一是怕打击报复。这种人一般在被举报人身边工作,了解情况和事件的根底,被举报人最低程度为其同事,多数是其领导。虽出于公德和义愤,想举报,但碍于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不得不为自己考虑,怕遭人暗算和领导报复,便采取隐蔽办法,匿名举报。

    二是怕举报错误,承担法律责任。这种人有的是对法律认知不够,心怕举报错误,对他人造成损害,自己承担法律责任;有的是掌握一定材料但不全面,难做判断,均抱试试态度,而匿名举报。

    三是恶意举报,打击报复。这种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有的是争名争利,打击他人,恶意中伤,捏造事端;有的是丑化他人,从中取乐,而匿名举报。

    四是认识不足,认为匿名和实名举报区别不大。这种人由于法律知识不足,不晓得两种举报的利害,随意性举报。

    五是怕查处不力,先匿名举报以观后效。这种人由于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对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力度不信任,先简单匿名举报,看查处情况,再决定是否详实举报。

    六是认为事不关己,匿名处之。这种人举报有很大随意性,没有较高觉悟,认为他人犯罪与己无关,出于一时看不惯,即兴匿名举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匿名举报

    匿名举报信举报犯毒怎么写

    匿名举报信举报犯毒,通常有被举报人姓名、个人身份信息、地址、举报标题、举报内容、事实和证据等。

    为使举报得到有效处理和配合破案,不建议匿名举报。 匿名举报是指举报人在举报时,不具名或不署真实姓名的举报。

    如有的举报人在举报信中不写自己真实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地址,而只是写上“部分党员”、“部分职工”、“部分群众”或“正义”、“发威”等化名;有的举报人在拨打举报电话时,也使用一些无法与其联系的化名或假名,这些都属于匿名举报。 通常,实名举报,个人姓名、手机、个人身份证信息、举报标题、举报内容为必填信息。

    匿名举报不属实的后果

    要看具体案情,如是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扩展资料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 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查处。

    第八十六条 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

    求助:我写了检举信向公安机关,检举了警察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该条第3款规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款规定。”所谓错告,是指错误地指控他人有犯罪事实的告发行为。

    所谓检举失实,是指揭发他人罪行,但揭发的事实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或部分不符的行为。因此,按照你介绍的情况,即使你没有证据,但只要不是有意诬陷,即使证据不充分,也不构成诬告陷害罪。

    因此,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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