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谈话提醒范文
任职前谈话记录怎么写
(一)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时,进行必要的廉政教育;(二)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需要提醒或者帮助教育;(三)有群众反映或者信访举报一般问题,需要进行诫勉谈话;(四)有其他需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解决的问题。
第七条 谈话的对象:全区各部、办、局、群团、街道等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职能部门或单位的科级负责人。第八条 谈话的组织: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谈话由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也可委托或指定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进行谈话。
第九条 谈话的程序及要求:(一)承办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报有关领导审批。(二)承办部门应当提前以适当方式将谈话时间、地点通知谈话对象。
(三)对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进行廉政谈话的领导干部,在对其审计后进行,谈话后要求其写出廉政承诺,保存在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中。(四)需要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者说明的,可以要求谈话对象提供书面材料。
(五)谈话对象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及时将采纳情况告知谈话对象。(六)谈话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做备忘性记录,记录谈话的时间、地点、次数、谈话人员、谈话对象等基本情况。
无特殊需要不记录谈话内容。(七)受领导委托、指定对有关谈话对象进行谈话的,事后应将谈话情况向授权的领导报告。
第十条 对谈话人员的要求:(一)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诉谈话对象。(二)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三)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假公济私,不准向谈话对象提出不正当要求。(四)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信访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信访举报件或者谈话对象不宜阅读的其他材料给谈话对象阅看。
(五)注意保密,不得向外泄露保密的谈话内容。第十一条 对其他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谈话活动,由各级纪(工)委结合实际,参照本办法实施。
1 任职前谈话 一、自觉摆正位置,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和个人进退留转 今年是市县乡村四级换届选举之年,在这次换届中组织从全县工作 大局,并结合你个人实际,赋予你新的工作岗位,这是组织对你的信 任,更多是对你的期盼。岗位也许还达不到你的目标、要求,也许又 超过你的期盼,但都是组织全盘考虑作出的决定。
总体上我认为你是 幸运的。特别是我们作为干部,现在又是领导干部要以党和人民事业 为重,加强党性修养,正确对待换届中个人进退留转,对升迁要有平 常心,坦然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选择。
要更加感谢党和人民的信 任,更加谦虚地努力学习,更加负责地对待责任,更加严格地要求自 己;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不失工作的动力,保持学习的上进心,坚守 清正廉洁的底线。干部交流转岗,是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培养锻炼干部的需要。
要正 确对待转岗交流,把转岗交流作为干事创业的新机遇,勇于接受新的 挑战,虚心向新单位的干部群众学习,扑下身子干实事,在新岗位上 创造新业绩。二、要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和领导能力 学习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是进步的基础。
干好工作、 实现理想、 成就事业都需要学习。我们要自觉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增强 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带头学,并带动干部学,尽力在机关中营造 良好的学习氛围,力求学习积累知识,增长才干,推进工作,干出业 绩。
一要 多看书本、报刊、杂志。二要 多向领导及身边的同志学习。
领导之所以是领导,他绝对有他的独到之处,领导们说话的艺术与做 事的风格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 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身边的同志有的已经从事工作多年,他们 都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对我来说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即使是一起刚 来的大学生也是经过层层选拔的佼佼者,每个人身上都有自己的闪光 之处,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三要 多向群众学习,在实践中学习。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前进的推动者。
群2 众永远都是我们学习的对象。从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 中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
我们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在实 践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三、加强沟通,增进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现在你走上新的岗位,上有领导下有同志群众,沟通显得十分重要。
沟通在管理中就如人的血管,如果沟通不畅,就如血管梗塞,其后果是 可想而知的。沟通有助于提高决策的质量,沟通有助于提高干部的士 气,沟通促进干部职工协调有效地工作。
如果你没有良好沟通,良好 人系关系,领导不支持你,同事不服你,工作开展不顺畅。所以对同 事、上司、下属、群众都要进行良好的沟通。
对你的领导,主动请示 汇报,对你分管的工作要善谋善断,对自己作不了主的,多请示汇报,提出自己的建议,供领导者做出决策时参考,或经过沟通,取得上级 领导的认可,自行决策。对下属群众,一是尊重;二是关心,多些关 怀与关心,多些交流,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和组织氛围,提高干部职 工的士气。
要了解员工的需要,关心员工的疾苦,在决策中就会考虑 员工的要求,以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对干部职工能力给予恰当的评 价。
对干部职工的表扬、认可或者。
如何理解谈话提醒,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
首先谈话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都是四种形态里第一种形态的处置措施。
1.谈话函询实际上是线索的处置方式,也就是说,根据谈话函询的结果,还有下一步的处理。其特点是谈话函询针对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党纪轻处分或批评教育,或者反映问题不实而予以澄清的。
《工作规则》中说的谈话提醒,包含在谈话函询中。2.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则是一种具体的处理措施,如《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对于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有关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对其提醒谈话;对于存在轻微违纪的领导干部,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应对其诫勉谈话。
党风廉政建设谈话记录怎么写
廉政谈话记录 谈话时间:2005年7月8日 谈话内容:半年来廉政工作开展情况 谈话人员:县局纪检组长 李和胜 县局监察室主任 张守荣 浮来分局分局长 胡国华 浮来分局副分局长 宋奎先 谈话内容记录 县局纪检组长李和胜同志首先对浮来分局分局长胡国华同志进行了谈话,李和胜同志对胡国华同志在浮来分局的工作成绩表示肯定,浮来分局半年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的50%,这说明胡局长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明确,能够和县局党组保持一致。
但在这工作期间,在廉政建设方面是如何处理单位、个人、纳税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的?胡国华局长就廉政建设方面回答了提问。 胡国华回答说,这半年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省局“定好位、收好税、带好队”的工作思路,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和省局“十条禁令”之规定,秉公执法,热情服务,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树立税务人员的良好社会形象。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建立了有效的受理、查处、反馈监督制约机制,做到有过必查,有失必补,有问必复,切实取信于民。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和“人情税”、“关系税”等行业不正之风。
使分局人员始终做到:无违法乱纪、无为税不廉、无以权谋私、无贪污受贿、无损害纳税人利益。 在监察科长张守荣与宋奎先同志的谈话中,宋奎先同志表示,在这一阶段的工作过程中,始终牢记省局的“十条禁令”,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向先进模范人物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协助分局长的各项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让纳税人评说我们地税人员的服务态度如何,做到无违法乱纪,无刁难纳税人现象,每月为纳税人办一件实事,促进纳税者诚信纳税,征税者诚信服务。
最后,李组长和张科长对分局的两位负责人的谈话进行了总体的阐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戒骄戒躁,严于律己,为税清廉,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和优质服务水平,积极开展各种争创活动,把各项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如何记录领导们之间的谈话记录
1、常常有备无患,做好整理准备。
一方面是器材的准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有条件的,最好准备一台袖珍录放机及空白录音磁带、两对新的高能电池。现在市场上有新款笔型电子式袖珍录音机录音笔,没有磁带式那样累赘,也便于在计算机上播放整理。
要熟练录音机的操作,并时常检查磁带、电池等是否备置妥当,不要到用时变成“哑巴”机子。同时,要准备好记录本和笔。
记录本最好用大32开、两栏式内页,也可以自己用白书写纸制作。还要有一至两支备用笔。
另一方面,要在思想意识上有所准备。一是学一点速记方法。
尤其是基层办公条件相对较差的同志,更要学点速记。专业速记如果不行,可以自己创立,如用拼音“d”代替“的、地、得”及所有谐音字,用行、草书符号代字,用简省符号“马――”代表“马克思主义”等等,只要自己认识就行。
二是注意熟悉领导讲话特点和了解相关情况。领导下去调研的目的是什么,要解决哪些实际问题?领导到会指导讲话,会议主题是什么?秘书平时要熟悉领导讲话风格,尤其是语言风格,并提前了解一些相关的方针政策、实际情况和外地经验教训。
当自己对相关问题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就容易领会讲话意图,整理也会快一些。2、保持原汁原味,如实记录讲话。
有了录音机,只是为了我们复制领导讲话原稿、补充漏记、记录遗忘部分提供了方便。要使讲话整理更加快捷、优质、高效,还必须做好“听、记、录”三项工作。
听,就是聚精会神聆听讲话。要像学生听讲那样,自始自终认真听领导讲话,深刻领会领导讲话的意图。
要边听边记边思考。记,就是认认真真做好笔记。
不管是否有录音机,尽可能地记下领导的原话。记录时记一行空一行,右边空一小半。
空白处留作重复听录音以及补记内容用。录,就是完整准确地记录原话。
由于领导讲话语速快于记的速度,加之记录时其实也不可能做到注意力长时间地集中,肯定会有漏记和没听清记不下来的现象,会后要及时把笔记与听录音结合起来,在笔记空白处进行记录。没有录音设备的,就只好根据记忆进一步补记了。
3、领会讲话精神,提炼思想观点。记下领导的讲话,为整理提供了一个“毛坯子”。
为了使整理工作传神达意,首先要反复听录音或看记录,深刻领会领导讲话的精神实质,提炼主题思想。对于专题性讲话,一般来说主题鲜明、集中,只要在文字提炼上做到精辟、深刻、准确就行了。
如某领导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上的讲话,讲了优化环境要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处理到位,就可以《坚持三个到位,优化经济环境》为主题进行整理,把这一思想贯彻全篇。对于工作性讲话,大多是安排性的,应以主要措施、要求和工作目标作为主题。
其次,确定讲话的结构,实现“造型”与“造魂”的统一。大多数情况下,领导讲话思路清晰,论述充分,要求具体,结构上不需要作大的调整,但有时为了更好地体现主题,对讲话结构还是要作适当的调整,尤其是领导下基层指导工作、现场办公和调查研究,困为大都是即兴发话,也有必要在结构上适当调整。
结构调整主要有四条基本要求:一是对领导讲话实行定性分类,区分属于“问题结构型”还是属于“事件结构型”,确定结构类型。所谓“问题结构型”,是指讲话的主题思想不是通过一件完整的事件,而是许多零散事例来体现和论证的。
这种讲话的结构是按照思想脉络构成,在结构调整上,以“层层深入的递进式”,或“逐次展开的并列式”或“轻重分明的主次式”等为结构模式。所谓 “事件结构型”,是指讲话反映的是一个事件完整的产生发展过程,通过对这个过程的讲述和剖析来表达主题思想。
这种讲话的结构一般是“顺理成章的自然式”结构,可以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层次,或以空间位置变换顺序调整结构,或以时间为“经”空间为“纬”、时空纵横交织安排层次。还可以用“总分式”安排调整讲话结构。
二是对讲话内容采取“合并同类项”的办法进行分类、分块、分段,确定成几个部分,并在整理稿上用序号明显标注出来。三是分析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设计先后顺序和启承转合的过渡。
四是依据讲话主题思想的需要,确定内容的重点,初步安排详略。再次,根据整理的内容制作标题。
重点是小标题的提炼。提炼标题的基本方法是:一要找出讲话各部分的主要事实,作为提炼标题的基本内容;二要依据主要事实抽出主要观点,作为提炼标题的基本线索;三要协调大小标题之间的关系,联成合理的思想脉络;四要逐字推敲斟酌,锤炼标题的吸引力。
提炼标题的要求是,内容实在,思想深刻,逻辑严谨,语言生动。3、反复精雕细琢,完善表达效果。
玉不琢,不成器。要使整理出来的讲话至善臻美,必须精心修改,将“毛胚子”中存在的不协调的东西删去并加以改正,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精品力作。
修改的要求是“增、删、改、调”,修改的范围包括调整主题、修正观点、增删材料、优化结构、润饰语言和校对标点等。由于领导讲话意图已现实存在,加上前三个步骤的工作,修改整理稿的重点应落在增删材料和润饰语言上。
对材料的增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增添材料,使讲话更加完。
怎样发挥谈话提醒?怎样发挥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
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对线索中反映的 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处置,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 态,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体现了对干部的信任、帮助、关心和 爱护。谈话提醒、约谈函询,主要是指需要查证核实的问题线索或反 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需要及时批评教育,包括查清后可以给予轻 处分。
以往有的纪检机关往往把目光聚焦在查办大案要案上,疏于 日常“小线索”的“深谈话”,直到有的干部“问题成堆”才“算总账”。 各级纪检机关转变思想观念,回归党章规定的本职,把职能转到抓 纪律上,把工作重心放到日常监督执纪上,发现问题及时谈话提醒、 约谈函询。
比如,对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有的是中央纪委领导直接 谈,有的是委托省委书记谈,有的是中央纪委副书记同省委书记一 起谈,谈话同时还请本人对反映的问题作出说明,体现党内监督的 严肃性。《条例》第三十一条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践经验,明确规 定:“接到对干部一般性违纪问题的反映,应当及时找本人核实,谈 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干部把问题讲清楚。
约谈被反映人,可以与其 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同进行;被反映人对函询问题的说明,应 当由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上级纪委。”谈话、约谈是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严肃性,又要有思想 性,还要有艺术性。
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掌握相关政策,掌握谈 话对象特点,掌握其心理变化,提高谈话的针对性。 纪检干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对党员干部本人高 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工作。
要敢于担当、善于担 当,用纪律这把尺子去约束、去衡量,发现干部有小问题就要及时拉 一把,早提醒、早纠正,使管党治党从只盯少数人向管住大多数转 变,让广大党员和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乡镇机关干部出现哪些情况需要进行谈话提醒和警示教育谈话
诫勉谈话指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党委 (党组)、纪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对其进行谈话。
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组织(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留存。 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2)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 (3)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4)搞华而不实和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5)不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人失察失误; (6)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7)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