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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偷盗事件感想范文

    公司失窃后的体会心得 (急)

    简单叙述失窃事件……。这次公司失窃后,我想了很多,向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这件事对我们公司的影响。一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二是影响了公司的治安成绩。三是对公司形成了不好的影响。二、要通过这件事认真反思总结教训。发生失窃事件,一是说明公司有些人(也许就是你本人)的警惕性不高,防范意识不强。二是公司有关部门(也许就是你的部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存在一定漏洞。三是社会治安不好形势严峻。三、要认真整改确保不再发生 类似事件。俗话说: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一是要调查事故原因,查清存在问题和漏洞,查处责任人。二是要加强教育,提高员工防范意识。三是要吸取教训,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堵塞漏洞。四是要加强和公安、社区的沟通,协调联动,共同防范。

    如何破获盗窃案件的体会

    您好:我是销售各种安防监控设备的。

    安防监控的主要应用:1, 院落,门窗的非法入侵报警,将险情远程通知到手机2, 现场,店铺营业收入状况,远程视频监控3, 儿童,汽车,外勤人员的,远程位置跟踪4, 现场的,重要商务的谈话,远程监听5, 意外危险的监控,比如水浸,温度,震动,火灾等的远程报警6, 其他临时的监控,比如,会展,住院防盗,监控医护人员,保姆的服务质量等7, 其他监控,您想到的,您希望得到的,监控监视8, 总之还有很多。 您,是否考虑,给惦记的:家庭,单位,店铺营业状况,安装远程监控,您,是否考虑,给惦记的:亲人,车辆,外出员工,安装远程位置跟踪,我们助您千里之外,即可掌控一切尽安装监控很重要,早安装,早受益。

    职工盗窃心得体会

    原因可能是:

    1,工资不理想,循规蹈矩的死工资,十年也不涨一次。物价倒是涨的比胡子都快。

    2,监管人员自盗,所以监管无说服力。

    3,厂里的制度本身就有问题。

    4,领导班子和职工矛盾不轻

    职工盗窃心理:

    1,没人看见不拿白不拿,反正有残次品指标。

    2,别人都拿,自己不拿,这不就是吃亏么

    3,每个月就那这么点死工资,拿些当福利。

    4,管事的人都拿,为什么我们拿不了?

    5,跟XX领导来气,多拿他就多吃亏。

    6,家里孩子上学,生活负担不轻一天拿一点,也能解决一些经济问题。

    7,盗已成习惯

    学习盗窃案的心得体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教导我们不要因为做了一件很小的坏事觉得没什么,而不在意。

    这样的心理一旦形成,就会习以为常,进而从行“小恶”走上行“大恶”的歧途。“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忽视一件小事的影响力。

    也许你觉得那样小的一件事,能有多大影响,也许你觉得这种话太过“夸大事实”,也许你觉得这件事的处罚太过残酷,但是作为一个企业,一个团体,“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样的结果却是必然的。千万莫要心存侥幸,而因“小”失“大”。

    凡物皆有价,而人格无价!莫要因为心存侥幸,认为做坏事有可能不被发现,而恣意妄为,犯下大错。因为即使不被发现,除了天知道还有一个人知道,那就是自己,躲得过别人的眼睛,却终究逃不过自己的心!。

    求一篇1000字感悟两件事情,一件事单位发生了内部人员盗窃事件,

    下面是我自己原创的,希望能够帮到你:) 自古就有言“日防夜防家贼难防”,监守自盗这种行为历来便是人们最痛恨的,谁会希望自己在单位中整日提心吊胆的工作呢?设想一下,如果这种事情发生了,那对于谁都不是好事。

    最近看到一篇新闻,说的是南昌人涂某利用在汽配店做搬运工的便利,偷配仓库钥匙盗卖汽车配件。 在南昌开店的熊某明知对方是犯罪所得,仍然照单全收,替人销赃,最终双双落入法网。

    你说这件事谁受益了?根据宪法的《职务侵占罪》,涂某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476万元。

    熊某被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这样的事情是我们大家都不愿看到的。

    对于同事来说,如果知道你是这样的人,有着这样的人品,一定会“敬而远之”你的,当一个人被群体、单位孤立、排挤,那对他自己也是一种内心的打击。对于上级来说,这样的“人才”、“梁上君子”是不能留的,你的档案上会被永远记录下这个污点,纵使你可以换工作单位,但是这个记号会影响你一辈子。

    就算你已经痛改前非,在他人的心中,都会或多或少对你的道德品质有所微词,这样岂不是害人害己?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杜绝这种行为呢?首先,作为用人单位,就要对单位做好管理,将这种“监守自盗”的机会降到最低,平时加强对内部员工的职业道德的引导和培训,进行奖罚分明的管理制度,透明公正的管理制度。 其次,作为员工自己,也要对自己的职业操守有一个坚定,明确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最终达到“慎独”的境界,这样不仅对单位、同事好,也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们古人还有一句古话叫做“君子之交”,“人生得一知己足矣”,说的是什么?就是交友要慎重,所谓“人以群分”,如果把自己的交友圈子放在一个不好的范围,自己的人品也会潜移默化的受到影响,这就是所谓“近墨者黑”的道理。 一位同事因交女友不慎,别人打死,透过这样的事情,我们看出,这位同事就是犯了“交友不慎”的大忌。

    交往异性是人生中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岂能儿戏!在不清楚或者知道不深的情况下轻易交往女友,这样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更是对女友的不负责,不了解女友的背景,轻易与其承认“男女朋友关系”,这样不是太荒谬了嘛,不知道女友身份,这主要有两种可能:一是该男子的作风问题,生活作风很随意,异性伴侣的更替习以为常;二是那位女子有意隐瞒了其有男友的事实,导致该男子亲信其所言而致死。 虽然说“多个朋友多条路”,但是也要看清前方的路是康庄大道还是险路、歧路。

    自己要有交友的标准,要懂得分辨人心善恶,这是最基本的道理,并且,朋友是需要慢慢培养感情的,那种“一回生、二回熟”的方式显得有些过于轻率了,等到时间一长,自己自然便会看清楚那个人值不值得交往。 千万不要贪图一时的享乐而一失足成千古恨。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通过这两件实例,我得到的感悟有太多太多了,对工作的态度、择友的标准、自身的道德修养、自己的生活作风……我今后会以此为警钟,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深化自己的意识,与社会大环境接轨,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恪尽职守,兢兢业业,此外在人际关系上保有谨慎的态度,工作和生活“两手都抓、两手都硬”,虚心接受领导的教导,发挥自己的人生价值! 终于写完了……可能在细节上还需要你自己改一改,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再补充,祝你明天顺利过关:(*^__^*) 嘻嘻……。

    从员工偷窃公司物品的总结

    强调安全与管理的重要性。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关于职工盗窃公司财物你有什么感想

    1、如果盗窃金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则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在公安机关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的同时,公司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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