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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纠纷信访材料范文怎么写

    如果是实名反映问题,需要以下几点:

    1、收信人,也就是抬头“XXXX局(政府)”,是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机关或部门。

    2、事实,具体诉求的事实。

    3、诉求,信访人要求,比如要求查处,要求补偿(赔偿)等。

    4、信访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群众通过书信向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应力求做到以下几点:

    1、书写工整、字迹清楚。写信人自己不会写或写不好时,可以找人代写,有条件的最好打印,这是信访工作人员搞清楚信中反映问题的基础。

    2、反映问题应事实求是,不夸大,也不缩小。语言表达要简捷清楚,让人看了一目了然,一页纸能写明白的,绝不用两页,这样既节约写信人的成本,也节约工作人员的时间。

    3、反映问题或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倡一信一事,就是一封信只反映一个问题或一类问题,且这些问题应属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受理范围,涉及法律方面的问题应直接向司法机关反映,这样便于来信的办理和问题的处理。

    4、一定要写清楚联系地址和联系人,有电话的,最好留下联系电话,有工作单位的,应写清楚本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名称,这样有利于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情况,同时也便于反馈问题的处理结果。

    上访诉求书怎么写

    当群众需要上访的时候,就需要写上访诉求书,那么上访诉求书怎么写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解答上访诉求书怎么写的问题。

    一、开头: 顶格写上收信机关的名称,应了解掌握收信机关的行政职能,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 信访人即使向最高层级的机关提出,有关机关也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转送或交办给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

    不要一信多投或投寄给不属于该机关行政职权内处理范围。如果确定不了行政机关,可投寄给信访工作机构。

    介绍一下信访人自己的自然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住址等等。如果是联名信需署上两名信访人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详细地址及所代表的人数。

    二、正文: 按照《信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就是为了证明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信访人生产生活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从而获得信访救助。

    为了便于行政机关证实信访人提出的事项应该获得信访救助,信访人要如实提供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因此,信访人对信访事项的陈述必须客观的表达其本来面目,是怎么回事就怎么写,原原本本,不加任何艺术处理或修辞,更不能根据自己的想法“随意推测” 、着意描绘;是什么程度就讲什么程度,不能添油加醋,故弄玄虚,更不能随意虚构,危言耸听。

    三、结尾: 写信访人的诉求,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本人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这样便于收信机关和受理机关与写信人沟通联系。

    如果是联名信,要由每位信访人亲自签名。只标明人数的多人联名信,要写上两名代表的姓名、所在单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邮编,而且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名,方是有效署名信件。

    一个典型信访案件解决的样本意义

    一个典型信访案件解决的样本意义 月28日晚,沈阳市皇姑区基业百花园里,鞭炮齐鸣。

    尽管知道不年不节的放鞭炮并不合适,但此时,似乎只有这样一种方法才能够释放他们积蓄多年的压抑、能够表达他们“终于见亮”了的欢喜。等了几年、甚至曾有人断言他们这种情况“永远不可能办房证”的453户居民终于等到了自己能办理房产证的这一天。

    孩子不用因为户口问题借读了、外地的小两口能落户生孩子了、想转让的房子也能卖了……这张薄薄的房屋产权证,承载了一个人、一个家庭关于家的全部梦想,正因为得到它的过程如此艰难,才更珍贵。“百花园小区”453户业主的房证由“不可能到可能”获得的过程,同时是沈阳信访制度改革的“试水之举”。

    而这个典型信访案件解决的样本意义更在于,本着“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宗旨,沈阳市的信访制度开启了一种全国创新的解决信访案件的思路,那就是——— 这边办事、那边追责。 我们买的商品房没“身份” “买房时我真是千小心、万小心,就怕出什么岔子。

    这房子是期房时,我就买了,后来怕期房不保靠,就退了。一直等到房子盖起来了,我仔细查了五证都全,才敢再下手,用每平方米2780元的价格买下来的,比期房时一平方米贵了500多块!可没想到,还是这样……”位于沈阳市皇姑区明廉地区的“百花园”小区,是一个2004年9月20日才正式交付钥匙的新商品房小区,然而在今年5月28日之前,这个小区里的每户人家、每个人,脸上都缺少应有的幸福感觉——4年了,小区里没有一户房子能办下来房证。

    一平方米多花500元买现房的业主张大姐没有房证,为了孩子能上个好学校专门选了与某小学一街之隔的百花园的宋先生没有房证,想要借买房子之机落户沈阳的一对外地小夫妻也没有房证…… 购房合同上清清楚楚写着的“入住90个工作日后即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的文字真正成了雾中花、水中月。 小区里453户业主,有人急卖房、有人急落户生孩子、有人急孩子要上学,2005年11月,当小区里的业主陆续住满时,大家开始为房证的事着急上火了。

    “先去开发商那找啊,态度那叫一个好,告诉我们正在办,回家等着吧,过完年就能办下来!”张大姐说,业主们纷纷找到开发商辽宁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是年过去了,“五一”过去了、“十一”过去了、又一个年过去了,在开发商“态度良好”的一次推一次过程中,房证依然遥遥无期,而时间,已经匆匆滑过2007年。 “时间不等你啊!孩子到上学的年龄,可没房证就是落不了户口,费了很大周折才把孩子送进学校。”

    这是宋先生的烦恼,也是小区里更多家长的烦恼。 谁能给我的房一个“身份证”? 2007年5月,意识到不能再被开发商重复“忽悠”的业主们,决定开始通过信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直至此时,他们仍不知道,自己的房子、花钱买的五证俱全的商品房,究竟为什么办不了房屋产权证?“我们去了很多部门,开始总是重复地登记、让回去等信,也有信访部门问我们,你们那咋回事?为啥不给办?可我们也说不清啊!”宋先生说,一直到信访后期,他们才在一次在沈阳市房产局的信访中偶然听说,自己的小区,存在着严重的违规超建情况。 “5层楼房,给加到了7层,还没有消防通道和电梯,人家房产局不给验收!”宋先生说,至此,百花园453户业主没有房产证的原委,方被揭开。

    信访这条路,他们走得并不容易,每个部门也都会好好接待你,但他们也没有解决问题的实质办法,大多只能接待,可实际作用实在太小了……从开始信访到现在,百花园小区的信访代表,换了3批,宋先生、张大姐、李大姐他们是第三批。 这活不好干,不管是严寒还是酷暑,几个人每次去信访都是尽量挤公交车去。

    “累点不算啥,关键是每次都满怀希望去,带着失望回。”李大姐感慨。

    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而造成的后果,被直接转嫁到了小区的每一户业主身上。“你们这种情况,房屋本身违规超建,不符合验收条件,那房产部门肯定就不能办理房产证,我知道你们业主没有错。

    你们可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听到了这个比较一致的回复,业主们拍着大腿喊后悔,当初千挑万选,倾尽大半生积蓄买的房成了累赘,“越想越觉得后悔!这么多楼盘,怎么就让我们摊上这一个!”可他们也知道,这世上没有后悔药。 “这边办事,那边追责”为他们的房子找回身份 如果没有沈阳市全新的信访制度,百花园453户业主,乃至全市其他像他们一样存在房证问题的业主,真是不知何时才能办上自己的房证。

    2008年5月22日,百花园小区的业主代表们再次来到刚刚投入运营的沈阳市信访大厅,让他们多少有些“措手不及”的是,拖了4年的事,这次居然顺顺当当的就解决了! 沈阳市信访大厅区县(市)信访工作指导办公室工作人员亲历了百花园问题的解决过程。 “百花园小区453户业主无房证一事得到了沈阳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成了沈阳信访工作新制度下的第一个典型案例。”

    “但新时期的信访工作,不能因为房产部门有理,就让百姓吃亏。怎么办?我们决定,由信访部门出面,先把开发商的问题‘担保’下来,由房产部门先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怎样写拆迁上访材料

    这里有一封模板,你可以参考下!上访人:杜宪元,男,现年83岁,汉族,住河南省汝州市中大街中段49号付4号。

    被上访人:汝州市建设局法定代表人:上访请求:1、依法责令被上访人退还房产权,属于上访人市房两间,厦房一间,过屋一间,套房一间,共计五间。2、依法要求责令汝州市群工部督查办科根据我的复查申请,给我一份书面答复。

    3、请求人大常务委员会遵照宪法67条8款规定,撤销汝州市建设局制定同宪法相抵触的私房改造行政法规。事实理由:上访人是地主成份,在土改时期给我留下房屋十七间。

    1958年被迫搬出本院,由东风旅社占用,到1962年有了私房改造政策,我的房被私改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办公厅1980年75号文件依法落实私房。

    政策下达后,汝州市建设局房管处怕私房落实给个人,房管处先扒掉我们六处院的市房,盖成楼房用于谋利。政策落实了,别人的退还已交使用很久,而我的不退还,因我当时没钱、没面子。

    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我不让他们埋下水管道。房管处把我告到法院,法院按民事调解,从1984年3月交我使用。

    下余五间说是出租典当房不退还,不退还继续改造,可是我没有出租不退,而别人出租房也退。按出租典当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由此我多次上访无人管,到法院告不受理。

    根据《河南省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马忠臣省长三号令规定,汝州市房管处也不执行。就按我国宪法说,汝州市也是光宣传不执行,大法明文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政府机关反尔官官相护,让汝州市房管处侵犯公民的合法房产二十多年的冤案得不到公正解决。2006年房管处把这座楼出售给一家一户,我家的下水道也在所售房中,如果被堵怎么办,叫我怎么生存,房管处置我的生存权于何地。

    现在党中央办公厅搞廉政反腐败。2006年10月28日,我再次到汝州信访办去,见到杨局长,杨让我去房管处找,房管处给我一式三份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让我到建设局去找,建设局按规定到2007年1月5日。

    我接到《汝州市建设局关于杜宪元要求退还私改房屋的调查处理报告》。建设局大胆地写出了侵犯我房产所有权的理由,建设局知道市委会保护他们违法行为,这真是官官相护无人管。

    到2007年1月10日我的复查申请交到市信访办杨局长手中,杨说现在没复查人,让我等。我多次去找,到三月十日,杨让我到市政府群工部去问,我去见到刘同志,刘收到我一份复查申请。

    四月九日又到市政府找,门岗人说搬到市委信访办,我到信访办见到杨问,杨叫我找群工部王部长,王说不复查私改遗留问题的申请,我说私改遗留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是动乱时期,不应当复查,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落实各项政策,依法治国,应当复查,王推不管。我多次找杨,杨说我没办法管。

    到八月二十九日市长接见日,我见到杨,我说我再见见市长,杨不让见,叫我再去找王,有人说你去督查办科找刘科长,见到刘后,刘叫去房管处找张、王二人要份材料,来往跑了多次,给我一份材料,我送给刘,他不收,他让我送给群工部王部长,王看后说这不是有明文规定继续改造私房政策,你凭什么要房,我说这是60年代早拟废止的政策不能用。我说有国家宪法明文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房屋不容侵犯,还有中央办公厅80年75号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上根本没有继续改造私房这一项,另外河南省《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的三号令,省政府拟命令式,下级也不执行,王根本不说这些有关的政策法令。

    10月16日,我又找到刘,刘说叫建设局去法制科解决,对推不去,我到法制科问说不管。11月21日我到信访局要张表,填写的督查办违犯行政复议法,不给我书面答复对推,信访人叫群工部王部长和我谈,王说他们不应当给我书面答复,还说我再去北京拘留我,说房不应当退给我,也没说根据什么政策法令不退还我,空口说不给书面答复,这真是80年75号中央办公厅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上说,对落实党和国家的这项政策,执行不力,蓄意拖延,甚至乱用职权,顶住不办。

    汝州市群工部督查办科就是乱用职权,顶住不办。事实被抹杀了,正义没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容侵犯。可我至今都弄不明白,谁赋予被上访人那么大的权利,强行侵占属于上访人的房屋,我欲哭无泪,求告无门。

    我为讨还属于我的房屋在汝州市各职能部门及被上访人处奔波不下百余次,从1982年到现在,二十多年过去了,退房仍遥遥无期,我已是耄耋之年,末日不多,在有生之年,我会继续奔走。我坚信:法律不容践踏,真理不会改变,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容侵犯,这是神圣的宪法赋予我的权利,我会不惜一切的维护我的权利,我恳求上级主管部门尽快责令被上访人退还上访人的房屋。

    此致上级上访人:杜宪元2007年11月28日。

    关于土地纠纷的上访材料

    怨 声 函领导们好:我们是邯郸县兼庄乡西军师堡村的村民,我们村自一九八四年至今因无闲置土地的原因从未规划过宅基地,随着人口的逐年增长,有的甚至都几代人住在一起,村民们几次找村委协商,给予解决住房问题,村委会研究决定,村民可在自己的自留地上合并盖房,并且用高音喇叭在村中广播过(注:我村周边的小块土地,上届村委已经按人均分配作为永久性自留地使用。)

    当时有的村民已经合并盖了房,有的由于孩子当时还小就一直以种菜使用着土地,近年来孩子们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我们便也盖起了房。可是在二零一零年一月三十号部分村民突然收到现任村委会下达的拆迁通知“要求自行拆除自留地上的所建房屋,否则将强行拆除”村民们实属无奈怨声载道,为什么同样的地,同样是盖房,先盖的没事,后盖的就是违章建筑,请各位领导对此事深入调查了解,给村民们一合理解说。

    此致敬礼致函人:邯郸县兼庄乡西军师堡村村民日 期:20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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