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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干部离职补贴申请书范文

    老村干部离职补助申请报告怎么写

    申请书是个人、单位、集体向组织、领导提出请求,要求批准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专用书信。

    分类: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种类也很多。按作者分类,可分为个人申请书和单位、集体公务申请书。

    按解决事项的内容分类,可分为入团、入党、困难补助、调换工作、建房、领证、承包、贷款申请书等。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尊敬的校领导: 您们好!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

    关于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

    一、补助对象条件

    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连续担任一般村干部满9年及以上的定工干部;

    2、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现仍健在的);

    3、镇村(街)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

    1、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离职后不支持镇村(街)工作,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加越级上访的

    二、补助标准

    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

    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党员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

    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

    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三、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1、生活补助资金每年发放一次,由镇政府统一在次年的春节前打卡发放到位。

    2、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由镇、村按1:2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镇财政承担1/3,村级转移支付承担2/3。

    四、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一般离职村干部向所在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任职简历、任职文件或其他机关证明材料。

    2、离职村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评议。村(街)成立一般离职村干部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一般离职村干部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及离职原因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村“两委”组织党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3、村“两委”初审。评议会议后,结合评议情况,村“两委”会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及申请人所在的村民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

    4、镇集中审核。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党政办和农组办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补助对象逐人进行审核,提出明确意见。

    5、镇党委政府审批。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审批,将补助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担任职务、任职年限及享受补助标准等分别在镇村(街)公开栏内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公示期间接受群众举报,并及时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予以公布。

    五、相关要求

    1、村(街)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文书是具体责任人,对享受生活补助的人要逐人检查,严格把关,确保补助对象全部符合条件。享受生活补助的一般离职村干部,须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与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今后,凡违法乱纪以及违反《信访条例》等规定参与串联活动,聚众上访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发其生活补助。

    2、精心操作,规范程序。各村(街)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做到“四不准”:即:不准简化程序走捷径;不准随意扩大补助对象和范围;不准擅自提高或降低补助标准;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举报补助对象年龄、职务、任职年限不实等问题,镇党委在接到举报后一个月内,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妥善处理。

    3、建立档案,完善资料,以村(街)为单位,将一般离任村干部个人申请、简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党员议事会成员和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材料、生活补助审批表、一般离任村干部摸底登记表及证明材料分类归档,作为村干部档案管理的内容之一,逐步规范完善。

    离任村干部补助申请书

    兴化市离任村干部补助申请表 乡镇 村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离任职务 主要 工作 简历 任职起止时间 职 务 任职起止时间 职 务 担任“三大员” 职务累计年限 是否享受企事 业单位退休金 是否领取养老金 是否“一帐算清”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上报意见: 年 月 日 乡镇党委复核意见: 年 月 日 市委农工办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市委组织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如何写离职村干部补助申请书

    申请书是个人、单位、集体向组织、领导提出请求,要求批准或帮助解决问题的专用书信。

    分类:

    申请书的使用范围相当广,种类也很多。按作者分类,可分为个人申请书和单位、集体公务申请书。按解决事项的内容分类,可分为入团、入党、困难补助、调换工作、建房、领证、承包、贷款申请书等。

    注意事项:

    (1)申请的事项要写清楚、具体,涉及到的数据要准确无误。

    (2)理由要充分、合理,实事求是,不能虚夸和杜撰,否则难以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3)语言要准确、简洁,态度要诚恳、朴实。

    格式与范文分析: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尊敬的校领导:

    您们好!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

    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去哪里申请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应当去县(市、区)委组织部申请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

    根据《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

    第五条 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登记收集符合补助发放资格的离任村干部信息,每年在规定时间内将《离任村干部汇总表》(附表1,以下简称《汇总表》)纸质件和excel格式的电子件交当地经办机构。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核查其中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将已经享受城镇职工养老待遇的人员名单反馈给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审定结果按照《汇总表》格式发送经办机构,经办机构按照审定结果确认代发人员。

    扩展资料:

    根据《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乡镇(街道)每半年将核销的补助对象名单上报至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委组织部填写《核减表》并提供给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应根据县(市、区)委组织部提供的《核减表》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并从次月起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第十四条 领取生活补助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咨询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经过核实确实有误的,县(市、区)组织、民政部门可向经办机构发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调整表》(附表6),经办机构予以调整生活补助。

    参考资料:亳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安徽省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实

    中央对离职村干部补贴

    关于村干部正常正常离职生活补助申请:一、补助对象条件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的对象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连续担任一般村干部满9年及以上的定工干部;2、男年满6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现仍健在的);3、镇村(街)逐级审查并公示无异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1、因触犯法律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离职后不支持镇村(街)工作,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参加越级上访的二、补助标准1、以担任一般村干部的职务和任职年限为依据,确定年补助标准。凡是年满三届(九年)的定工干部每年补助360元,每增加一年增加40元,最高不超过760元。

    2、间断任职的,以最长连续任职时间为任职年限,不作累加计算。3、连续任正职不足9年的,又担任过其他职务的,按副职累加计算年限。

    4、连续任职8年以下正、副职,未办理养老保险,家庭困难的党员村干部镇党委、政府在党内温暖工程中给予一定的照顾。5、补助对象在任职期间已办理村干部养老保险,现领取的养老金达到或超过本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不再享受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不足的可以补齐,但不得重复享受;参加低保的以此类推。

    6、曾经享受过一次性生活补助的离职村干部,其当时补助抵消后,依据本办法继续享受。7、补助对象去世的,停止发放生活补助。

    三、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1、生活补助资金每年发放一次,由镇政府统一在次年的春节前打卡发放到位。2、一般离职村干部生活补助资金,由镇、村按1:2的比例共同承担,其中镇财政承担1/3,村级转移支付承担2/3。

    四、审批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享受补助条件的一般离职村干部向所在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任职简历、任职文件或其他机关证明材料。

    2、离职村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评议。村(街)成立一般离职村干部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的一般离职村干部所任职务、任职年限及离职原因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村“两委”组织党员议事会成员、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3、村“两委”初审。评议会议后,结合评议情况,村“两委”会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审查结果在党务、村务公开栏及申请人所在的村民组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

    4、镇集中审核。镇成立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党政办和农组办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补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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