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范文 > 范文
  • 内部会计稽核制度范文

    内部会计稽核制度范文

    会计内部稽核制度范文

    会计稽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则, 对公司的会计核算等业务活动进行内部稽核检查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稽核制度, 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通过稽核, 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者制止, 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保证。第二章 稽核的内容第三条 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督促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 负责对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稽核督查。第五条 负责对账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备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的专项稽核工作。

    第六条 负责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况的检查。第七条 根据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 结合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 对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书面报告。

    第八条 稽核人员应填写“稽核工作日记 ”, 并详细记录稽核工作中提出的建议及处理结果。第三章 稽核的种类及重点 第九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 将采取以下几种不同的稽核形式 : (一) 专项稽核。

    就特定的稽核目的和要求, 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 针对某一会计事项或会计业务进行重点稽核。(二) 全面稽核。

    按照稽核任务和范围要求, 对某一时期全部会计业务活动进行的系统稽核。(三) 常规性稽核。

    即每天应对前一天发生的会计业务进行稽核。 第十条 会计稽核的主要内容及重点如下:(一) 会计凭证稽核重点:1. 各类凭证其经济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或企业有关规定, 是否真实合法 ;2. 凭证内容各项要素是否完整;3. 印鉴及有关签章是否齐全;4. 数字 ( 包括大小写、金额、日期 )是否准确有效;5. 编制的会计凭证和划款凭证是否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有填制依据;6. 其有关审批及经办人员签章是否齐全。

    (二) 汇款凭证填制稽核重点 : 检查汇款凭证填制和供货方合同是否金额相符, 是否有会计主管的签章。(三) 对科目余额表应重点稽核其科目余额表中借贷方发生额、科目余额是否正确。

    (四) 记账凭证稽核重点:1. 记账凭证使用是否正确 , 会计科目分录是否正确 ;2. 核查是否有漏寄、积压回单。(五) 各类账簿和会计报表稽核重点:1. 账簿及账户的使用是否正确, 账簿的记载是否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2. 有关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数字与内容是否与账簿一致;3. 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及内容勾稽关系是否一致, 上下期报表是否衔接, 数字是否真实准确。

    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会计内部稽核制度范文

    会计稽核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 为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更为准确的会计信息, 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规则, 对公司的会计核算等业务活动进行内部稽核检查 ,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稽核制度, 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通过稽核, 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者制止, 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 也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二章 稽核的内容

    第三条 负责监督会计人员对有关规章制度、法规和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督促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 负责对所发生的各项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进行全面稽核督查。

    第五条 负责对账簿、报表以及计算机中储备的各种会计资料和数据及文件的专项稽核工作。

    第六条 负责各种重要印鉴、印章的保管及使用情况的检查。

    第七条 根据稽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 结合有关制度、操作规程和办法, 对会计核算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提出合理化建议和书面报告。

    第八条 稽核人员应填写“稽核工作日记 ”, 并详细记录稽核工作中提出的建议及处理结果。

    第三章 稽核的种类及重点

    第九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 将采取以下几种不同的稽核形式 :

    (一) 专项稽核。就特定的稽核目的和要求, 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 针对某一会计事项或会计业务进行重点稽核。

    (二) 全面稽核。按照稽核任务和范围要求, 对某一时期全部会计业务活动进行的系统稽核。

    (三) 常规性稽核。即每天应对前一天发生的会计业务进行稽核。

    第十条 会计稽核的主要内容及重点如下:

    (一) 会计凭证稽核重点:

    1. 各类凭证其经济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或企业有关规定, 是否真实合法 ;

    2. 凭证内容各项要素是否完整;

    3. 印鉴及有关签章是否齐全;

    4. 数字 ( 包括大小写、金额、日期 )是否准确有效;

    5. 编制的会计凭证和划款凭证是否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附件或有填制依据;

    6. 其有关审批及经办人员签章是否齐全。

    (二) 汇款凭证填制稽核重点 : 检查汇款凭证填制和供货方合同是否金额相符, 是否有会计主管的签章。

    (三) 对科目余额表应重点稽核其科目余额表中借贷方发生额、科目余额是否正确。

    (四) 记账凭证稽核重点:

    1. 记账凭证使用是否正确 , 会计科目分录是否正确 ;

    2. 核查是否有漏寄、积压回单。

    (五) 各类账簿和会计报表稽核重点:

    1. 账簿及账户的使用是否正确, 账簿的记载是否符合记账规则的要求;

    2. 有关账簿和会计报表的数字与内容是否与账簿一致;

    3. 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据及内容勾稽关系是否一致, 上下期报表是否衔接, 数字是否真实准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公司会计稽核制度范文是怎样的

    一、根据《会计法》27条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规定,结合本公司制定本制度。

    二、会计稽核制定工作指定专人完成,直接由老板和总经理负责。 三、按月对原凭证和记账凭证审核一次,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复核一次。

    四、按月盘点现金一次,并由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与会计现金、银行存款总账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五、对库存原材料,每年年底盘存一次,据以调整账务(成本与库存)。

    六、稽核人员对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核算的其它资料以及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等有关财务资料,除按月进行稽核外,还可根据需要对上列资料进抽查、会计、出纳人员应予支持和配合。 七、稽核人员因工作需,可向本厂员工开展稽核调查或询问,有关人员应予以支持和配合,不得借故推诿、阻挠。

    八、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审核内容和方法: 1。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

    大宗物品必须取得税务发票,对方如是一般纳税人,应取得专用发票,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取得普通发票或税务部门代开的专用发票(6%)。 发票上的物品经本公司需要的东西,有无批准的购量预算。

    2。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

    发票上的物品是否销售商所经营的产品,购进价与预算、现实是否相当,货物是否验收入库等。 3。

    核原始凭证的完整性,有无购货单位名称、购货时间、品名、规格、大小写、复写、公私章;是否发票联,有无涂改(金额涂改要退回重开)涂改处有盖公章,审批人是否签名等。 4。

    核记账凭证的正确性。时间、编号是否正确,使用的科目、方向、金额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相符,摘要记载是否清楚等。

    九、复核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是否正确无误: 1。账与明细账是否相符,摘要栏是否记载得简要明了。

    2。对资产负债表数字与总账数字是否一致,核对损益表中的数字是否与总账和有关明细账相符,有无更改报表数字,有无对不同对象使用不同的数字报出。

    3。对报表之间的数字是否衔接,前后期之间是否衔接。

    十、稽核人员应兢业、执法,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为老板、总经理汇报,取得支持。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如何建立健全的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是会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等方法。

    稽核工作的主要职责是:(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衔接等;(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若发生问题要及时加以改正;(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怎么写会计内部稽查制度

    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实际就是一个行为规范,尽管它不受宪法保护,但在宪法许可的情况下在特定的环境中运行。

    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一个综合体,囊括了企业所有的管理。按专业可划分为劳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设备工具、工装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工艺管理制度等等。

    企业要想发展,不仅要有先进的科学技术,高科技的技术人才,还要有系统化的管理制度作保障。制定这些制度必须要符合企业现代发展要求,它随着企业的发展也在动态中不断更新和完善。

    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是怎样的呢

    公司内部财务稽核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2条 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5项,除另有规定外,悉按本规定办理。 第3条 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4条 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5条 稽核人员前往各单位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并应将各单位以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细研究以作参考。

    第6条 稽核人员有保守稽核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检查单位。 第7条 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该部门一起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

    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8条 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可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9条 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盛气凌人。 第10条 稽核人员在稽核事务完成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 账务稽核 第11条 在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时,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12条 检查账簿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3)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时或定期核对。 比较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遗漏现象。

    (4)各种账簿表示错误的纠正画线、结转、转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漏的空白账页,有否画“*”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是否已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修改者。 (7)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8)旧账簿内未用的空白账页,有无加画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13条 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

    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手续。

    急需一份企业会计内部稽核制度,2000到3000字左右,十万火急,帮

    财务报告编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企业的财务报告编制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第三条 本企业在对财务报告编制实施控制的过程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财务报告编制的岗位分工和职责安排应当明确; (二)准备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控制要求应当明确; (三)起草财务报告、校验、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审核批准等流程应当规范。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 第四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财务报告编制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五条 本企业董事长及全体董事对本企业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集体负责。

    第六条 本企业财会部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等。 第七条 本企业内部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会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八条 对授意、指使、强令企业编制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之情形,本企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并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本企业应当建立保密通报制度,确保有关人员在隐藏身份的情况下可以向企业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揭发造假行为。

    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应当制定一套处理这类事项的程序和制度。 第三章 财务报告编制准备及其控制 第九条 本企业财会部门应当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明确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年度财务报告会计调整政策、披露政策及报告的时间要求等。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应当经本企业财务负责人核准后签发至各参与编制部门。 企业编制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可以参照前款规定制定编制方案。

    第十条 本企业编制财务报告,应当以真实的交易和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为依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 本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需要设置和管理会计核算科目和账簿。

    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应当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十一条 本企业应当对交易或事项所属的会计期间实施有效控制。

    对故意漏记或多记、提前确认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的情形,应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本企业应当制定书面会计政策,并对本期与确认、计量、分类或列报有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分析、评价,特别关注是否存在滥用或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调整会计估计所依据的假设及改变原先做出的判断等情形。

    对会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十三条 本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并将清查、核实结果及其处理方法向企业董事会及相应机构报告,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资产的安全完整。

    本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年度中间对各项财产物资和结算款项进行重点抽查、轮流检查或者定期清查。 第十四条 本企业应当在日常会计处理过程中及时进行对账,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确保会计记录的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计算准确、依据充分、期间适当。

    本企业应当每月对所有会计科目进行总账和明细账之间的核对、调节,定期检查明细科目之间的串户或使用错误,发现科目使用错误或串户,应当立即通知凭证处理人员或数据录入人员修改后审核,并根据实际差错原因及发生时间办理相应的调账手续。 第十五条 本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账务调节制度。

    本企业有关人员在审核已录入但未复核过账的凭证过程中,一经发现串户、记账科目使用错误、借贷方向错误等差错时,应及时根据原始凭证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向有关制证人员等询问后办理调账。 本企业有关人员在使用、审核已过账的会计记录时,一经发现串户、记账方向错误等问题,主管财务人员必须经过有相应授权的财会部门负责人和财务总监的书面批准后方可办理补充调账事宜。

    第十六条 本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对有关会计科目。

    内部稽核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对于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作了原则性规定,包括: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核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帐簿、会计报表的方法等。

    从会计工作实际情况看,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工作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审核财务、成本、费用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之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计划与预算。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4.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

    不符时,应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内部稽核制度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前者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工作制度;后者是单位在会计机构之外另行设置的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审计人员对会计工作进行再检查的一种制度。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