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的自我防范范文
关于自我保护的事例 300字
触目惊心的家庭侵害 家庭,应该是未成年人最安全、最可靠、最温暖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文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可是不少家长忘记了还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爱怎么管就怎么管,要怎么打就怎么打,而未成年的孩子又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因此在家庭中发生了一些儿童受侵害的悲剧。
2000年4月12日夜11时,北京房山区琉璃河地区43岁的农民骆淑平,因对8岁的儿子王闯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说谎之事不满,遂持木把笤帚对王闯进行殴打。王闯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去反抗,也不躲避,任母亲毒打,造成双臂及下肢大面积创伤,并引发肾功能衰竭,法医鉴定为重伤。
检察院对其母提起了公诉,房山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审理此案,她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 北京一家医院提供的消息说:一个5岁的女孩被父母逼着学弹钢琴,如不弹够父母规定的时间便被呵斥或打骂,她却没有一点自我保护意识,任由父母打骂。
她的父母还认为“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才”。一天,孩子弹钢琴时突然全身不停地抽动,破口大骂,眼鼻错位,被医生诊断为脑神经介质发生障碍的“抽动秽语综合症”,是由压力过大所致。
从此,孩子一见钢琴就犯病,家长只好将钢琴卖掉。 30岁出头的下岗女工王某,把自己的全部希望都寄托在女儿陈莹身上。
1999年7月7日晚上,王某在家里教5岁的女儿练习书写阿拉伯数字。陈莹写了一会儿,就叫嚷着找小朋友玩去,王某坚决不许。
直到晚上11时半,小陈莹就是写不好“8”和“9”这两个数字,气得王某顺手抄起苍蝇拍就打女儿。个性倔强的陈莹干脆就不写了,也不躲避母亲的抽打。
这时,气到极点的王某,找来擀面杖,抡起来就打女儿的腿和后背。当晚,女儿上床后,直喊肚子痛,并在床上不停地翻滚。
王某一看慌了神,急忙把孩子送到医院。然而,医生终没能留住小陈莹的生命。
以往提到家庭暴力,受害的往往是老人、妇女,而今,家庭暴力已殃及到未成年的孩子。在国人心中,“不打不成才”的传统家庭教育观念根深蒂固。
专家说,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弱,自护观念在心里也没有树立起来,暴力侵犯儿童案件不在少数。因此,一些专家、教授、医师向全社会的所有家庭呼吁:住手!再也不要打孩子。
过分溺爱、过度保护将束缚孩子自由飞翔的翅膀,而暴打孩子将折断孩子的翅膀。呼吁全社会每个家庭都给孩子一双真正自由飞翔的翅膀 Ⅰ.青少年受到侵害的原因 我们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
由于生活环境复杂,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象还时有发生。我国法律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虽然规定了家庭、学校、社会、司法等不同方面的保护措施,但由于环境和条件所限,这些保护有时会出现不及时、不到位的现象,使青少年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对于这种伤害一定要用辩证的方法去看待。这种伤害既包括显性的表面的伤害,即对青少年身体的伤害,同时还包括对青少年心理、精神层面的伤害,最严重的是生命的剥夺。
这种隐性的伤害主要是指来自学校老师、家庭中父母的伤害,不易被社会觉察和理解。但应与家长、老师的教育目的相区分。
同时,另一方面青少年也要自主思考、自我判断和反思。对于来自学校、家长的侵害注意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目的和方式两个层面预防和警示自己。
Ⅱ.青少年可能受到来自几方面的侵害 对于十三四岁的青少年来说,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以及我们有限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可能常常会受到来自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社会不良行为的侵害,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侵害。 青少年受侵害的四种常见的来源,即意外伤害、家庭侵害、学校侵害、社会侵害。
意外伤害往往是由于一些突发的责任事故,例如交通意外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家庭侵害、学校侵害和社会侵害往往是以暴力的手段侵害青少年的人身自由权利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给青少年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等问题。
对青少年的伤害不仅包括身体方面的伤害,而且还有心理和精神方面的伤害,甚至剥夺了青少年年轻幼小的生命。 学校家庭中的侵害行为有许多。
面对小霸王,不卑又不亢。(来自同学的侵害) 校园是我们健康成长和努力学习的美好乐园。
为什么校园里会发生暴力事件?校园暴力多与某些学生的生活环境和不健康的心理相联系。由于对家长、老师、同学不满,以盲目反抗情绪和攻击的态度对待别人;也有的孩子从小缺乏与同龄人的正常交往,不会与人和睦相处,养成了随便打人骂人的坏习惯。
另外,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孩子结成团伙,名为讲“义气”,实际专门欺负弱小或是他们看不顺眼的同学 2)面对老师父母,加强沟通相互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这个法律,不仅是给。
“结合你自己的社会经验怎样做好社区工作”写500字!谢谢!
来自网络,仅供参考啊,还是自己写比较好,因为这是别人的经验,比一定适合你。
社区是城市居民的家园,社区的安定直接关系到一个城市的繁荣与稳定。创建“平安社区”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区域竞争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
我觉得,要做好社区综治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必须从上至下,从领导到基层,从社区居委会到居民群众,都要得到共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创新理念,整合资源,专群结合,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积极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防范体系,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力量。 一、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 从街道干部到各社区的专职工作人员,都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综治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抓好,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加强治安防范,强化基础工作,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保持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针对新时期稳定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制定全年综治工作方针。
2、建立责任到位层层负责的工作网络。街与各居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及时指导工作的开展。
3、以社区居民的切身利益为落脚点开展综治宣传,如一些机团单位较多的社区宣传阵地,可利用这些社区文化角、墙报,深入地宣传严打的重要性,普及综治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分发宣传材料,收集居民意见,在社区内也起到广泛宣传的作用、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和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激发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积极性。 二、开展“安全创建”活动,推动防范措施的落实 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创建”活动,营造各社区范围内的治安稳定环境,是搞好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途径。
要从群众关心的问题入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重点抓好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的预防工作。 1、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和与驻街单位共建安全社区等工作,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安全感。
2、我们可以从居民中选出身体素质好、责任感强的同志充实到治安防范队伍当中,定期在社区的各个楼院当中巡逻,起到良好的镇慑作用。其次,与派出所、物业公司配合,由派出所指导物业公司保安人员在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夜归人员实行护送制度,确保小区大楼的走道照明亮灯率达95%。
3、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和维护社会稳定长效机制。健全治安防范队伍,严密监控和重点路段、部位的治安动态,及时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对全街道治安秩序进行有效的监控、防护和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维稳工作机制,能有效预防、发现、调处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4、开展治安乱点、盲点、治安混乱部位的整治活动。对一些主要街道的车辆停放秩序、小区治安秩序、出租屋、商铺、废旧物资回收业、娱乐行业和重点路段进行治安情况专项整治。
三、健全综治维稳工作长效机制 1、结合目前各社区实际,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和专区民警、居民群众的力量,健全防控网络,增设治安岗亭或警务室,加强边际治安联防,加强街巷、道路巡防,将治安巡逻覆盖街道整个区域。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新格局,增强治安防控能力。
2、建立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全面加强暂住人口各项工作。积极发挥检查督促作用,配备暂住人口专管员,使暂住人口的管理、教育、服务、维权各项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教育,结合街道辖区内的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培养吸收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优秀分子加入党团组织,组建若干由暂住人口组成的调解员队伍。二是加强管理,对出租房屋加强治安管理,督促和鼓励用工单位、出租房主与居委会做好暂住人口登记做证工作,深入排摸“三证合一”和暂住人口办证一站式服务,做好暂住人口治安、计生、劳动就业等工作。
三是加强服务,推行暂住人口适度集中居住。四是要重视暂住人口的维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努力维护外来民工合法权益。
3、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街道应每年评选、表彰奖励各社区涌现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弘扬社会正气,营造全社会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减少青少年犯罪。 4、加强各社区工作人员责任心,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重点排查化解那些可能导致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可难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耐心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积极发挥街道、企业治保会调委会作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问题,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努力减少集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的发生。处置群体性事件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按政策办事,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四、构建党建工作载体,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 1、各社区应积极与驻地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增强安全意识 学会自我保护演讲稿
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年级的***,今天我讲话的内容是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创建平安和谐校园,让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灿烂!。
你知道这样一些故事吗?
12岁的北京女孩金易,她听信了一名中年妇女的话:“我们阜阳可好玩了,跟阿姨去阜阳玩吧。”就这样她被拐骗了,这“一玩”就是7年,被拐卖当了7年的童养媳?
还记得那是个有“流星雨”的夜晚,14岁的少女马雯看见一个手提了橡胶警棍的人,便轻信他是警察,那个人问她:“你有学生证吗?跟我上趟派出所。”马雯就和那人走了。最后惨遭杀害。
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山西大学女研究生韩捷的悲惨遭遇。那天,下午2点多,在校园里,一个模样文静的陌生人上前搭话,“你好同学!我是‘学生科’的老师,你的学费为什么不交,跟我到‘学生科’走一趟。”当韩捷被带到外校的一个地下室时,才明白过来,等“救命”二字喊出来,为时已晚。
一桩桩悲剧,一件件惨案的发生,追根溯源,那就是孩子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太差。有关人士指出,在不少教育发达的国家,孩子从上学的第一天起,就要接受有关生存的教育,如:面对坏人怎么办?发生火灾怎么办,发生地震怎么办等。而我们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时,更多的是关注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家庭保护和司法保护,而忽视了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然而,事实告诉我们,自我保护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一个关键性环节,只有广大未成年人增强了自护意识和能力,其他几种保护才更具实效。
那么孩子们怎样做才能“自我保护”,远离危险、防患于未然;如果真的遇到了危险情况,应采取什么措施来“自救”,为此,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是这样说的:儿童一定要坚守“不和陌生人说话”的原则。中国的许多孩子都曾被教导“别人跟你说话,你不回答就很不礼貌”,其实恰恰就是处于礼貌,才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据有关部门统计,拐卖儿童90%以上是犯罪分子以花言巧语欺骗儿童的。而在英国,“不和陌生人说话”是儿童的权利。他们没听说过不与陌生人说话是不礼貌的行为,只知道他有这个权利。所以,在西方发达国家平均犯罪率已达600件/万人,比中国高出30倍以上,但儿童却很少出事。
王大伟教授还对孩子说,如果你遭遇被抢,不论是抢钱还是抢东西,如果当时的力量相差甚远,应遵守“生命第一”的原则,答应犯罪分子的要求,给他钱或者东西,不要用尖叫声或者说:“我认识你,我不会放过你”之类的话,这样很容易激怒犯罪分子,使他做出过激行为。本不想杀人,由于受到外界刺激,冲动之下就会杀人灭口。
如果你被劫持,想要逃生,一定要运用“斗志不斗勇”的原则。电影《小鬼当家》就是一个成功的典范。
这里黄老师给大家推荐几种自护自救方法:
1、学会识别诱惑.
孩子们,面对陌生人请求帮助或寻找失物之类的事,应该保持警惕,这是犯罪份子诱拐儿童两种惯用的策略。如,有的人洋装认识你,叫出你的名字,其时,他很可能是看到你衣服上的名字,或跟踪你时,听到有的人这样称呼你。
2、 敢于大声呼叫
小孩子身单力薄是打不过犯罪人的,但你却能吸引周围人注意力的事情。比如,大声呼喊:“救命!他不是我爸爸!”这样会引起其他人围观,争取得到救助。
3、要勇敢地说“不” 在有人威逼你做无礼或危险的事情时,孩子要敢于说“不”!
4、能尽情倾诉
在日常生活中,你与父母要经常进行交流。一旦遇到不惬意的事或被人搔扰了,能够向父母尽情倾诉。减轻心理压力,并能及时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5、明确身体隐私部位不可能触摸
孩子们,你们应该明确,游泳衣、裤遮盖的部位是个人隐私,任何人都无权触摸,这是你的权利。
6、注意网上安全
最后,祝愿大家平安一生,一生平安!
自我保护事例100字
遇险与自救——野外旅行迷路,登高觅人
赵小锐和同学利用暑假到森林中参加生物夏令营,他看什么都感到新鲜。突然,他发现一只美丽的大蝴蝶,他想也没想,抄起捕虫网就追了过去。也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当赵小锐如愿以偿抓到那只大蝴蝶时,周围已经找不到一个同学了,也听不到一点同学们的谈笑声,甚至连那条森林中的小路也不知去向了。他迷路了。这时,他想起老师说过的话:“在森林中迷路时,千万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想到这,小锐做了几次深呼吸,平静了一下心情,开始为如何走出困境思索起来。不久,他就制订了一套方案:他先是回忆起自己离开队伍的时间,然后仔细观察附近的地形地貌,找到自己跑来时踩出的脚印,沿着脚印一步步慢慢地走,终于走回到来时的那条小路。沿着路没走多久,就听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呼喊声,小锐激动得都要哭了。他成功了!
小区居民文明公约
为了改变城镇建设的落后状况,加快我县城市化、现代化建设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二〇〇〇年,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创建文明城镇活动的决定。
这一决定,深得民心、深受市民的欢迎。但是,在实施这一活动中,由于虚多实少,后劲不足,活力不强,效果不大。
究其原因,我认为除了受旧观念束缚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在认识上,缺乏把创建“安全文明小区”作为创建文明城镇的前提条件来实施。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就是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治安问题入手,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社区防范治安管理和社会控制能力。
通过创建,达到“四无三下降二提高一落实”的目标。“四无”,既无重大恶性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新增吸毒人员。
“三下降”:即一般刑事案件下降,一般治安案件下降,两劳回籍人员重新犯罪下降。“两提高”:即群众自我防范意识提高,群众自觉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提高。
“一落实”:即治安责任制落实。在实现社区安全的同时,把社区卫生、环保、绿化、市场、规划、房管、计生、文化、党团、交通、人口、联防等事项管理制度、管理队伍、服务活动落实到基层,并使之正常运行。
因此,创建“安全文明小区”与创建文明城镇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而安全环境是创建文明城镇的前提条件。 二、在做法上,缺乏“重点突破”,缺乏对创建典型的宣传。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必须脚踏实地,实实在在地工作。必须采取“统一规划,优势先行,重点突破,分块推进”。
必须针对居住住宅的环境条件、地理位置、人员素质、治安秩序、生活秩序等因素特点,从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出发,因地制宜地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等措施,分别对居住小区实行封闭式、半封闭式及开放式等多种防范管理形式。近年来,各地在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中,已涌现出一些比较好的典型。
如瓯北镇金桂花住宅小区,实行了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全封闭式防范管理,人防有业主、物业和保安人员,物防有防护围墙、防盗门,技防有监控闭路电视,24小时有人巡查监控。小区内同时还建立了卫生公约,文明守则,门卫制度及遵纪守法制度。
瓯北蛇山组团住宅小区,因势利导,实行了人防、物防相结合的半封闭式管理,安全文明一起抓,彻底改变了小区内赃乱差局面。瓯北镇珠岙村针对外来人口五倍于本地常住人口的特点,强化护村队组织,突出以人防为主,常年坚持巡逻护村活动,实行开放式管理。
三个小区虽然实行了三种不同创建模式,但都达到一个较好的目标。创建后,小区内社会秩序明显好转,金桂花小区和蛇山住宅区创建后由原来的多发案降到零发案,珠岙村由原来的多发案降到接近零发案。
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居室容貌、生活秩序、道德观念、文明风气均较前大有好转。这些小区已为我县创建文明城镇工作树立了典型。
因此,大力宣传推广这些典型,并继续扶持、完善这些典型,应当是我县创建文明城镇活动中的一项不容忽视的工作。 三、在动力上,一些部门忽视法律赋予的职责,缺乏依法治理的法制观念,创建工作缺乏分工协作、齐心创建的合力。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是把社会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群众中去的具体行动。国家建设部、公安部曾于一九九六年一月发布了《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随后,地方建设部门和公安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但是,自1996年实施该《规定》以来,我县城镇居民住宅建设在设计、审批、施工和验收中,都还没有按文件要求办理。受小农观念束缚,搞单门独户笼罩式的自我防范多,普遍缺乏公共安全防范意识。
因此,给犯罪分子入室盗窃、抢劫杀人留下了可乘之机。笼罩式住宅既不符合国家关于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规定,同时,也损坏城镇容貌和文明形象。
这种现象,一是表明治安状况差,群众缺乏安全感,二是表明在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忽视了国家法律赋予的创安职责,协作不够,缺乏合力。 为了在我县尽快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把创建文明城镇落到实处,我建议: 一、统一规划,加强领导。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是创建文明城镇的基础工作,是局部与大局的关系,应当统一规划,有机结合。党政领导应把这项活动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载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基础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民心工程狠抓落实。
各级党政组织要加强领导,主动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的矛盾、权力和义务方面的问题,解决经费落实困难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确定创建模式,带领群众创建安全文明的家园。
二、加大力度,宣传发动。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是群众性的公益事业,需要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
去年,瓯北镇和上塘镇分别在蛇山组团居民区和经贸新村居民区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时,开始由于有些群众和广大机关干部对此举不理解、不支持,阻力很大,甚至动武对抗,一些人公然辱骂镇领导、居委会干部和公安民警,有的多次推倒已建围墙。瓯北镇党政领导、文明办领导和公安民警在蛇山组团居民区先后召开大小会议18次,最后统一了群众的意识,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