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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协提案办理意见范文

    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征求意见怎么写

    第七条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程序: (一)交办。

    在每次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全委会议闭会后,由本级政府办公厅(室)通过会议或书面通知形式,将建议和提案分交有关部门和地区办理。书面通知应载明交办件数、主办(会办)单位、办理期限和要求、答复格式等有关事项。

    如确属批交有误,需变更承办单位的,由收文单位说明理由,在十日内将建议或提案退回政府办公厅(室)重新转办。收文单位不得自行移送其它单位。

    (二)承办。各承办单位在收到建议和提案后,应逐件登记,并将回执单及时退送政府政府办公厅(室)。

    对应由本部门或本单位承办的建议和提案,提出拟办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 凡需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征求会办单位的意见;会办单位应按时将办理意见送主办单位。

    (三)催办。各级政府办公厅(室),要对建议和提案加强催办,并选择若干单位进行检查。

    (四)答复。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意见确定后,应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管领导审定签发,并按规定格式打印、编号和盖章,送提出该建议、提案的代表或委员,并分别抄送同级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厅(室)一式三份。

    对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单位将办理结果报省政府办公厅,由省政府办公厅统一答复。 (五)总结。

    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在建议和提案办理完毕后,应对办理工作进行总结。凡承办建议和提案较多或具有典型经验的单位,要向同级政府办公厅(室)写出书面总结。

    并由同级人民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和下次人民代表大会、本级政协常委会和下次政协全委会分别写出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人大代表提案范文

    2005年,银监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负责地做好全国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全国人大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188 件,其中建议131 件、提案57件,内容涉金融支持国民经济建设,管控金融风险,修改、完善金融法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机构、业务准入管理,邮政储蓄体制改革,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等当前经济金融生活中的热点问题。

    银监会收到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后,会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多次听取办公厅关于承办工作基本情况和工作安排的汇报,认真分析议案、建议和提案内容;各承办部门高度负责,认真研究,精心准备,有针对性、实事求是地答复代表和委员,按时保质地完成了议案、建议和提案的承办工作。 管控金融风险是银监会的一项重要职能。

    银监会把2005年确定为银行业案件专项治理年,认真吸收代表、委员意见,全面布置总结案件查防工作,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建立了案件通报和统计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要求采取完善制度、开展“拉网式”业务大检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和加强思想教育等一系列措施防范案件风险,取得了明显成效。

    银监会对代表、委员关于加强对不良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管、规范对邮政储蓄机构监管等一系列的建议、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在精心准备、深入调研、充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作了回复。目前,已联合财政部制定并下发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正在修改制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同时还加强了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收购处置项目的现场检查和对资产处置重大项目的持续监管力度,并组织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有关银行对不良资产剥离、管理和处置中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有关责任人严格问责,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

    银监会努力按照银行业监管标准、理念和手段,对邮政储蓄机构实施了持续性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对邮政储蓄网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并纳入规范化管理,积极督促邮政储蓄机构从内部管理上逐步向商业银行转型;积极推进邮政储蓄体制改革,目前正在抓紧做好成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方案的设计及相关准备工作;同时积极拓宽邮政储蓄资金运用渠道,鼓励邮政储蓄资金返还农村使用,支持“三农”发展。 银监会新闻发言人赖小民表示,办好议案、建议和提案,既能够反映银监会对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高度重视,也是做好银行业监管各项工作的具体体现。

    2006年银监会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做好“两会”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全面履行银行业监管各项职能。

    如何正确处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

    一、人大代表建议处理(办理)程序: 1、各承办部门自区政府交办会上接到建议提案后,应及时召开专门办公会议,研究办理方案,确定承办人员和负责领导,落实任务,明确责任。

    2、承办部门应尽快和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联系,弄清他们所提建议或提案的意图,调查处理建议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协商解决的,由主办部门牵头,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3、问题解决后,承办部门应以公函形式认真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态度要诚恳,内容要实事求是,语言文字严谨客观。答复函须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政府督查室审阅,重点建议和提案的答复函还要报送区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后方可正式打印,正式文件打印要有签发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4、答复函一式五份:一份面交代表或委员(附上送达回执和征询意见表,请代表或委员当场签字,当面征询代表或委员意见);三份送区政府督查室(附上送达回执和征询意见表);一份留部门存档。 5、建议提案务于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不能按期答复的,区政府办公室将在全区通报批评。 6、送达回执和征询意见表(由承办单位自行复印),由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亲自填写。

    7、地市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时除答复函应由承办单位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起草行文并负责送达代表或委员,其余与区级办理程序相同。 二、人大代表建议的要求: 1、无论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还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要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必须填写在建议、批评和意见纸上。

    这样有利于对所提出的具体内容进行交办、研究和答复,也便于分类整理和妥善保存。 2、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多人联名。

    有的代表认为,联名越多越表示这个建议的重要,因此努力争取更多的代表签名,其实建议的重要与否,不在于签名代表人数多少,主要看建议内容是否有价值,是否有真知灼见。 3、由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把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分类后,分别交付 有关机关和组织进行处理并答复代表。

    乡镇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处理,并答复代表。 4、对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单位一般要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至迟不能超过6个月。

    对人大代表在平时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时间,法律没有规定,全国人大机关一般要求在2个月到4个月之间办完答复代表。

    人大,政协提案的会办意见是什么

    会办意见是作为会办单位给主办单位提出的答复意见,参考性质比较强,一般情况下主办单位会酌情使用,也有主办单位认为这部分就该是会办单位答复,那么他们也会基本照用.

    会办意见一般根据会办内容答复,即哪些属于本单位工作范畴的,就答复哪些内容.

    对于需要答复的内容,一般分三部分:

    一是就该问题而言,已经展开了哪些工作,特别是需要提案人了解的工作.

    二是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主客观上的.

    三是准备采取的措施.包括提案人提出的建议哪些可以采纳,哪些不能采纳,准备怎样采纳等等.

    如何提高政府办理建议提案的实效

    注重源头 严把提案质量关提案是政协工作的“特色”,只有提案提得好、提到点子上,办理协商才有价值、有分量。

    从政协工作的全局研究部署提案工作的重要事项,紧紧依靠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不断加强沟通协作,树立质量意识。严把提案质量关。

    一方面,注重加强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定期以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组织委员就如何提出高质量提案进行交流研讨,帮助委员全面了解政协提案工作,运用提案建言献策。

    另一方面,注重围绕大局选题立意。每年政协会议召开之前,提案委员会都会在全面了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向委员们发出提案征集线索提示,为委员们撰写提案提供指引。

    此外,各专门委员会更是积极为委员搭建知情明政的平台,通过召开工作情况通报会、专题调研等形式,组织委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活动,让委员们更好地了解区域发展的重点和关注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

    办理建议、提案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办理建议、提案的基本程序是:分发、承办、 审核、答复、上报。

    (1) 分发接到人大和政协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后, 要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和分类,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分发 给具体承办单位。 (2) 承办。

    具体承办时,要针对建议、提案中提出 的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草拟出具体的 办理意见或答复稿。 (3) 审核。

    承办部门拟出办理意见或答复稿后,要 由办公室负责人在内容和格式上进行统一把关。 (4) 答复。

    办理意见和答复稿经领导审定后,须加 盖单位公章,按建议或提案表上所列代表或委员的通信 地址,直接答复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于其中应该解 决并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予以解决;因条件 限制一时无法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解 决;确实不能或不应解决的,要实事求是讲明情况,向 代表或委员解释清楚,切忌敷衍塞责、生硬对付。

    (5)上报。承办单位对建议、提案的答复,应向原 交办的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或政协办公厅报送三份,向交 办的上级政府办公室抄报一份。

    如何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

    各承办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亲自抓建议及提案的研究、落实和答复,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二、立足解决问题,提高办理质量。

    对具备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对确应解决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相一致或在实际工作,中暂时不能落实的,要详细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好政策关、质量关、复文关。

    三、做好协调工作,按时办复。对牵涉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配合,各承办单位按本单位的职责范围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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