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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的正确书写格式范文

    谁能告诉我,正确的公文写作格式(要具体),以及A4纸和16K纸的页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1 范围 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 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准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的胶纸印刷纸或复写纸。

    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张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 mm±1mm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装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

    两页页码之间误差不超过4mm。骑马订或平订的订位为两钉钉锯外订眼距书芯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

    平订钉锯与书 间的距离为3mm~5mm;无坏钉、漏钉、重钉,针脚平伏牢固;后脊不可散页明订。裁切成品尺寸误差±1mm,四角成90度,无毛茬或缺损。

    8 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本标准将组成公文的各要素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宽度同版心,即156mm)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8.1 眉首 8.1.1 公文份数序号 公文份数序号号是将同一文稿印制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 编号。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用阿拉伯数码顶格标识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

    8.1.2 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 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8.1.3 紧急程度 如需标识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如需标识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8. 1。4 发文机关标识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对一些特定 的公文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如需标识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以及紧急程度,可在发文机关标识上空2行向下依次标识(见图三)。 发文机关标识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用红色标识。

    字号由发文机关以醒目美观为原则酌定,但一般应小于22 mm*15mm(高*宽)。 联合行文时应使主办机关名称在前,“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如联合行文机关过多,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8.1.5 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 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O01),不加“第”字。

    发文机关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8.1.6 签发人 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

    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置于第1行,其他签 支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 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 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8.2 主体 8.2.1 公文标题 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

    公文写作的标准格式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发[2000]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

    公文写作的标准排版及格式

    常见公文写作格式和文件排版格式 公文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公文特指《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13种行政公文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规定的14种党的主要公文。广义的公文则涵盖了全部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1.文种全国党的机关公文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自1996年5月3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为准,全国党的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决议、决定、指示、意见、通知、通报、公报、报告、请示、批复、条例、规定、函、会议纪要等14个种类;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文体主要有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13个种类。文种方面存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党政混用文种。决议、指示、公报、条例、规定为党的机关公文专用,命令、公告、议案为行政机关公文专用,不可混用。

    二是生造文种。把没列为文种的公文种类作为文种使用。

    党的机关除《条例》所确定的文种外均不可直接行文,但可作为"印发"、"颁发"式"通知"的"附件"行文。例如,《关于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可以改成《**关于印发技术练兵比武的办法的通知》,不能作为文种使用的还有"总结"、"计划"、"安排"、"要点"、"细则"等。

    三是"请示""报告"""函"混用。例如:《**关于办公自动化所需经费的报告》是要求上级解决问题,应该用"请示"而不是"报告"。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不需要回复;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需要回复。有时也存在"请示"和"函"混用。

    《办法》规定: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是用函。可是有的单位为了办事顺利,向不相隶属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时,故意将"函"用成"请示",如"**县办公室关于追加2006年度办公经费的请示"(给县财政局),应改为"**县办公室关于追加2000年度办公经费的函"。

    2.纸张和排版《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的书面格式划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并分为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7个要素。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又称间隔横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眉首;置于红色反线(不含红色反线)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主题词)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置于主题词以下的各要素统称版记。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公文用纸可采用16开型(宽184mm*长260mm),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宽210mm*长297mm)。国家机关公文用纸的采用A4型纸。

    采用A4型纸的页边和版心尺寸为: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地脚(下白边)为:35mm±1mm”,翻口(右白边)为:25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正文用小三仿号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采用16开型纸的页边和版心尺寸为:天头(上白边)为:40mm±1mm”,订口(左白边)为:25mm±1mm,地脚(下白边)为:25mm±1mm”,翻口(右白边)为:20mm±1mm”。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0行,每行排25个字。

    公文的装订要求左侧装订,订位为两钉订眼距书心上下各1/4处,允许误差±4mm.钉锯与书脊间的距离为3mm~5mm,一般为4mm。公文的页码标识,要求用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页码。

    3.发文机关标识(文头) 又称“版头”,《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版头“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或者加括号标明文种组成,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部”。发文机关标识原则上应使用宋体字或黑变体字和红色标识,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由发文机关酌定,推荐使用高22mm*宽15mm字体。

    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目前有的文件版头不规范。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前不必要再加上一级行政区域名称。

    如“**县档案局”,不必写为 “**省**县档案局”或“**市**县档案局”。同级机关或部门可联合行文,联合行文版头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并用联署机关名称。

    联合同级别机关,一般按党政军群的顺序排列。发文字号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位往往是没有联合机关专用红色文头,打印“黑头”文件,严重影响了公文的严肃性。4.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发文字号一般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处,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并居中排布(不与签发人时)。机关代字应当反映发文机关或部门的性质,不可有几种写法。

    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识。目前存的问题有:一是“字”和“发”混淆不清。

    常见的公文写作格式有哪些

    常见公文写作格式与范文公文格式 (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一函的写作格式 一、函的概念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时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为公文中惟一的一种平行文种,其适用的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不仅可以在平行机关之间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行文,其中包括上级机关或者下级机关行文。

    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字等。此外,函有时还可用于上级机关对某件原发文件作较小的补充或更正。

    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二、函的特点(一)沟通性。

    函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起着沟通作用,充分显示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备的特点。(二)灵活性。

    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文关系灵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

    二是格式灵活,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主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较灵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办。可以有文头版,也可以没有文头版,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三)单一性。函的主体内容应该具备单一性的特点,一份函只宜写一件事项。

    三、函的分类。(一)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

    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二)按发文目的分。函可以分为发函和复函两种。

    发函即主动提出了公事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为回复对方所发出的函。

    (三)另外,从内容和用途上,还可以分为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办事宜函,邀请函、请示答复事宜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等。四、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

    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2、主送机关。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三)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

    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四)结语。

    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

    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五)结尾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五、撰写函件应注意的问题函的写作,首先要注意行文简洁明确,用语把握分寸。无论是平行机关或者是不相隶属的行文,都要注意语气平和有礼,不要倚势压人或强人所难,也不必逢迎恭维、曲意客套。

    至于复函,则要注意行文的针对性,答复的明确性。其次,函也有时效性的问题,特别是复函更应该迅速、及时。

    像对待其他公文一样,及时处理函件,以保证公务等活动的正常进行。例文 通知事宜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国办函 [1993] 2号国家计委、经贸办、农业部、业部、经贸部、纺织部、技术监督局: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羊毛生产,搞活羊毛流通,提高羊毛质量,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要切实抓紧抓好草场改造和羊种改良工作。

    (略)二、技术监督局要加强羊毛的质量监督和检验工作。(略)三、要尽快组织直接进入国际羊毛拍卖市场。

    (略)四、为了促进国内养羊业的发展,支持纺织工业生产和扩大出口创汇。(略)上述有关政策,请有关部门、各地区特别是羊毛生产区认真研究落实,执行中的问题,由国家计委和经贸办协调,并督促落实。

    一九九三年一月三日公文格式 (函、请示、报告、通知、规定的公文格式)之二《通知》写作要点 通知是下行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执行或服从安排的文种。通知讲究时效性,是告知立即办理、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一、标题:制发机关+事由+通知。二、正文:一通知前言:即制发通知的理由、目的、依据。

    例如“为了解决***的问题,经***批准,现将***,具体规定通知如下。二通知主体:写出通知事项,分条列项,条目分明。

    三、结尾:三种写法:一意尽言止,不单写结束语。二在前言和主体之间,如未用“特作如下通知”作为过渡语,结尾可用“特此通知”结尾。

    三再次明确主题的段落描写。通知格式:(指示性通知)北京积水潭医院关于******的通。

    公文写作的格式及要求有哪些

    标题:小标宋体, 二号字

    正文:仿宋,三号字

    行间距:我们单位一般设置“固定值”28磅

    字间距:一般不作要求

    政府公文格式及公文字体字号标准

    公文纸一般采用国内通用的16开型,推荐采用国际标准A4型,供张贴的公文用纸幅度面尺寸,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保密等级字体:一般用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字体:字体和字号与保密等级相同(3号或4号黑体)

    文头的字体:大号黑体字、黑变体字或标准体、宋体字套色(一般为红)

    发文字号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签发人的字体:字体字号与发文字号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标题的字体:字体一般宋体、黑体,字号要大于正文的字号。

    主送机关的字体:一般采用3号或4号仿宋体

    正文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附件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

    作者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日期的字体: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3号或4号仿宋体)

    注释的字体:小于正文的的4号或小4号仿宋体

    主题词的字体:常用3号或4号黑体 [公文写作]公文格式排版中的字体要求[公文写作]

    抄送机关的字体:与正文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字

    印发说明的字体:与抄送机关的字体字号相同(常用3号或4号仿宋体)或小一号的文

    主标题(又称一级标题)为二号宋体(加粗)

    二级标题为三号黑体

    三级标题为三号仿宋加粗。

    正文均为三号仿宋。

    以上为政府公文规定。且主标题以外的部份的标题和正文可采用小三号字体,但以三号为最正规。

    公文格式范文

    不知道你要什么公文。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公文种类”共确定了“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共13类、14个文种。 下面就各个文种作一介绍。

    一、命令(令)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命令(令)有3个特点,即:具有强制性、有限定的发令机关、发布命令必须以法律和法令为依据。

    在具体使用中命令(令)可以分为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嘉奖令等。 1.公布令。

    这是颁布法律、法令和法规时使用的令文。公布令正文比较简短,一般由颁布对象、颁布根据、颁布决定、执行要求4部分组成。

    颁布对象,指所公布的法规文件的名称;颁布根据,说明是经过什么会议通过或由什么领导机关批准的;颁布决定,即公布或批准的决定,一般有“现予颁布(公布、发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执行要求,一般指公布的法规文件开始生效实施的时间要求。颁布令后面要附上所颁布的法规文件。

    2.行政令。这是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时使用的令文。

    行政令的正文一般分为3个部分,即命令缘由(引言)、命令事项(主文)和执行要求(结语)。 命令缘由部分着重阐明发令原因,扼要写明发令的背景、形势和缘由,揭示发令的目的和意义,使受令方了解执行此令的重要性,增强执行命令的自觉性。

    命令事项是命令的主体部分,也就是命令所要采取的重大的强制性措施。要分条款或分层次地写明规定事项、工作要求、方法步骤。

    文字要写得具体、肯定、简明、庄重,不作议论。使受令方一目了然,易于执行。

    执行要求是命令事项的补充,对受令方提出要求和嘱咐。有的令文执行要求已在前面两部分讲明,也就不必再单独写这部分了。

    也有的命令的正文没有明显地分为三个部分,而是篇段合一的。 3.嘉奖令。

    这是上级对下级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奖励时使用的令文。嘉奖令的正文一般包括4个部分:优秀事迹、性质和意义,嘉奖项目、号召和希望。

    优秀事迹部分是构成嘉奖令的依据和基础,主要写被嘉奖对象的英雄模范事迹。 嘉奖项目是嘉奖令的主要成份。

    要交代是什么机构或什么会议决定给予嘉奖,嘉奖项目是哪些。然后,要根据嘉奖对象的事迹,扼要地写出对受奖者的勉励和对大家的希望。

    撰写嘉奖令应注意:第一,嘉奖令并不常用,凡发令嘉奖的,必须是相当突出的英雄模范人物,其功绩显赫,影响甚大,足以效法、学习。第二,嘉奖今既要叙述事迹,又要议论意义,还要有号召力,这就要求注意语言的运用,要实事求是地概括,不能夸张渲染。

    二、决定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是领导机关发出的,带有制约、规范、指导作用的下行文。各类决定的写法: 1.表彰决定:这类知照性决定,就是把决定事项简要地传达给有关单位,极少有要求执行的具体意见,它的内容比较单纯,主要是决定依据和决定事项,即使有号召或者鼓动性的结尾,也很简短。

    在写法上往往开门见山,直接陈述,篇段合一,语句简练、明快。 2.处分决定的写法有所不同,应写受处分人的身份、错误事实、错误性质、根源、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处分内容等。

    3.关于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的决定。这类决定用于安排较大范围的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一经发出,震动较大。

    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9〕23号)等。这类决定大都经过一定的会议讨论通过。

    它的写法更强调把道理说清楚、讲透彻,以便尽可能地统一认识,增强执行决定的自觉性。 三、公告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项的公告。

    它通常以国家机关名义或者授权新华社向国内外庄重宣布某一重大事项。如宣布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结果、出访、颁布法律、重要法令,公布重大科技成果等等。

    第二类是宣布影响面很大的专门事项的公告。这类公告,是由有关职能部门,按法定程序发布的,有的也因涉外工作的需要而发布。

    如按《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公告,以及公布企业破产的公告,企业换证公告,质量监督公告等等。 第三类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公告。

    公告内容单一,篇幅一般比较简短,标题可以写成三种形式:由发文机关、事由、文体组成;由发文机关、文体组成;只有文体这一要素组成,如(《公告》)。标题下可依公告单独编号。

    在公告的正文中,要简明扼要地写出公告依据、公告事项。结尾一般以“现予公告”、“特此公告”作结语。

    四、通告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告文种各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的比较多,时常见诸报端。

    如公安部门发布的车辆年检、交通管制的通告,工商部门发布的企业许可证年审的通告等等。 通告的标题大体有三种: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二是只有发文机关和文种组成;三是只写文种《通告》。

    通。

    公文的正确格式

    公文格式: 1、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2、主送机关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报等公文,叫普发公文,凡下属机关都是受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可采用抄报形式。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

    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排印,回行时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之后用全角冒号。 3、正文 这是公文的主体,是叙述公文具体内容的,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

    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长杂乱。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数事。

    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应准确掌握和使用。 4、发文机关 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

    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也可盖印,不写发文机关。

    机关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的凭证。 5、发文日期 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

    发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发文机关的下面并稍向右错开。发文日期必须写明发文日期的全称,以免日后考察时间发生困难。

    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一般以领导人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

    应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成文日期,如2013年7月9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2行、右边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发文单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一行和日期居中对齐。 6、抄送单位 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

    一般均用上下两条线隔开,抄送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需要执行或知晓内容)的上级、下级和无隶属关系的机关,应当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 抄送机关名称标注在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下方,用横线把主题词和印制版记隔开,抄送机关名称前加“抄送”2字用3号仿宋体字左边空1字排字,后标全角冒号。

    抄送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或逗号隔开,末尾用句号。一行不够用二行,二行与冒号后对齐。

    7、文件版头 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标明是哪个机关的公文。版头以大红套字印上“******(机关)文件”,下面加一条红线(党的机关在红线中加一五角星)衬托。

    8、公文编号 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如:“国发〔1997〕5号”,代表的是国务院一九九七年第五号发文。

    “国发”是国务院的代字,“〔1997〕”是年号,(年号要使用方括号“〔〕”),“5号”是发文顺序号。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编号。

    编号的位置:凡有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的上方红线与文头下面的正中位置;无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下的右侧方。编号的作用:在于统计发文数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公文的代号使用。

    9、签发人 许多文件尤其是请示或报告,需要印有签发人名,以示对所发文件负责。签发人应排在文头部分,即在版头红线右上方,编号的右下方,字体较编号稍小。

    一般格式为“签发人:***”。 10、机密等级 机密公文应根据机密程度划分机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

    机密等级由发文机关根据公文内容所涉及的机密程度来划定,并据此确定其送递方式,以保证机密的安全。密级的位置:通常定格标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

    机密公文还要按份数编上号码,印在文件版头的左上方,以便查对、清退。 11、紧急程度 这是对公文送达和输时限的要求,分为“急件”、“紧急”、“特急”几种。

    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工作问题的及时处理。紧急程度的标明,通常也是放在标题左上方的明显处。

    12、阅读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密程度,有些公文还要明确其发送和阅读范围,通常写在发文日期之下,抄报抄送单位之上偏左的地方,并加上括号。如:“(此件发至县团级)”。

    行政性、事务性的非机密性公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行文,都不需特别规定阅读范围。 13、附件 这是指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据需要一般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的。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 、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

    置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页开始排印,与主件装订在一起。 公文如有附件,要在正文最后一行后空1行的左侧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附件”2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

    如有2个以上附件,用阿拉伯数字依次标注序号。附件名称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附件名称的文字对齐序号后面用小圆点。

    例如“附件:1.XXXXXXXXXX” 附件的首页左上角顶格用3号黑体字排印“附件”2字及附件的顺序号。党委仅用"附",十五、其他。

    公文文字一般从左至可横写、横排。拟写、誊写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也不要复写。

    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 14、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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