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上诉状范文

建设工程合同上诉状要怎么写
上诉状
上诉人:
被上诉人:(刑事上诉状无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 一案,不服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 ) 字第 号 ,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 份
上诉人: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上诉请求。首先要综合叙述案情全貌,接着写明原审裁判结果。其次指明是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最后写明具体诉讼请求,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变原判还是部分变更原判。
2、上诉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是以下方面:(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3)适用实体法不当;(4)违反了法定程序。
[注意事项]
1、上诉只能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仅在一审判决、裁定送达时口头表示上诉而未在法定期间内递交上诉状,则视为未提出上诉。
2、上诉是当事人享有诉权,一审原、被告及被判决承担责任的第三人均有权上诉。
请用一例子说明建设工程合同分包与转包、劳务分包三者区别 爱问知识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合法的分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分包必须取得发包人的同意;(2)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3)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4)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 转包则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实践中,常见的转包行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别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即变相的转包。
但不论何种形式,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求建筑预算分包合同的范本与总承包商签订预算项
总包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和**市人民政府〔19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 二、工程地点:____ 三、工程编号: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营业执照号:____ 四、分包工程范围及工程量(附预算书)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六、分包工程人工费用____元。
七、乙方投入工种及人数 人。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按合同人数每人15元计算,下月结算时扣回,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80%)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和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职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中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用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屉、吹风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生活用煤,甲方按定量提供。
二、生活需用之粮食、油类,由乙方自理,甲方应在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方便,乙方工人如有疾病,经其负责人签字同意,可在甲方就医,医疗费用由乙方负责按月付清。 第六条 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每预算工日为 元。
实行单方平方人工费包干,每平方米 元。 二、单项内檐抹灰分包,达到优质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达到合格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实行分项人工费包干每平米 元。
三、单项分包砼、土方工程的每预算工日为 元。 四、清工每工日为 元。
五、全日停工、待料,停水、停电,清工工日为 元。 六、水、电、暖、卫工程,每预算工日(按幢号分包)为 元。
七、冬季施工期间(12月1日至2月底)降低工效10%的工日。其工日单价为 元。
八、分包工程费用明细表(一~七项均可列表)。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电、暖、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四、施工需用的中、小型机械,由甲方按施工方案配备,一台机械一般配备一名司机,保证乙方正常施工,乙方不准擅自操作设备(自带机械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计划进度、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工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住宿。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
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视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
什么是建设工程的分包
所谓的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即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只能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人、设计人和施工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设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设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人、设计人和施工人,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设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
总承包人在将工程分包时,应当审查分包人是否具备承包该部分工程建设的资质条件。 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该分包合同无效。
为防止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擅自将应当由自己完成的工程分包出去或者将工程分包给发包人所不信任的第三人,分包工程的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同意。避免因层层分包造成责任不清以及因中间环节过多造成实际用于工程的费用减少的问题,分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即对工程建设项目只能实行一次分包。
转包、分包及违法肢解分包的含义是什么
转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不行使承包者的管理职能,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倒手转让给第三人,使该第三人实际上成为该建设工程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1992年建设部颁布的建施(1992)第189号《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倒手转包建设工程项目。 前款所称倒手转包,是指将建设项目转包给其他单位承包,只收取管理费,不派项目管理班子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不承担技术经济责任的行为。”
所谓的倒手转包也就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转包的不良现象。 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依法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总承包又称“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直至工程竣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与总承包人或都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之间订立的合同,总承包人、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应当就承包合同的履行向发包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非法肢解分包,笔者认为是指建设工程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的行为。 1997年11月1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8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1999年颁布施行的《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二款进一步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的范文大致是怎样
土石方工程分包合同的范文如下: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承建的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分包。
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分包施工任务。 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二环路改扩建大石西路~清水河路口立交工程(2标段) 1。 2工程地点: 二环路西一段 1。
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
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 240天 1。
5。1开工日期: 2005年11月05日 1。
5。2竣工日期: 2006年07月05日 1。
5。3总日历日期: 2005年11月05日至2006年07月05日 1。
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
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
7。1单价:外运: 元/m3;内转: 元/m3。
1。7。
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 元/m3, 内转按 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
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
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 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
4计量方式和验收 1。7。
4。1土方的数量按实际方量施工方案计算,由甲方报相关部门进行签订认可核实。
第2条 图纸及资料 2。 1乙方施工作图(或大样图/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日期: 2。
2甲方审定日期: (提供份数: 份) 第3条 工程采用的标准规范及质量要求 3。1按《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JGJ73-91)要求组织施工及验收。
3。2质量要求:该分项工程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优良标准。
第4条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
1。1检查施工进度计划完成情况。
4。1。
2为乙方解决施工现场所需的用水、用电接口。 4。
1。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项。
4。1。
4协调乙方与其它专业之间在进度、施工质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关系。 4。
1。5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4。1。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甲方为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分项内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4。
2乙方责任 4。 2。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 4。
2。2组织能胜任该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操作熟悉的作业人员,进场前乙方应向甲方附报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指派 为专职质安员,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并接受项目部的质安部的质安管理分内工作。
4。2。
3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4。
2。4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办法、规定及各项现场管理制度。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业主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4。
2。5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按时参加生产调度会及工作协调会,并执行会议指令。
4。2。
6施工现场内,工程竣工交验前,乙方应配合专门的管理人员及相应的管理措施对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4。 2。
7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它乙方或业主指定分包方的工作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并服从甲方统一协调。 第5条 双方驻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
1甲方驻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驻工地代表人: 5。
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 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书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签字后发给乙方。
通知持有异议,应在签收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或维持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质量或施工人、财、物的投放无法满足合同要求,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而影响工程总进度计划,且在限期内没有修正或弥补,除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外,甲方有权采取另行选择队伍进场施工等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6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迟,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可顺延,但不予经济签证。 6。
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设计导致中断施工。 6。
2下雨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施工。 6。
3如遇地质条件变化,勘察报告与设计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断者。 6。
4因天灾或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