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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环保制度范文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三、职责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责任。

    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四、监督管理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

    6、车间班长每天到厂界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巡查时在门卫登记备案。7、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考核细则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条,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并交副总签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3、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对不做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强制处理。

    4、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当班班长。对当场制止无效的要求车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考核结果上报安环部,月末由安环部上报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资。

    5、各部门及车间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门50元/次,处理事故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送回仓库,并补领新灭火器,用过没有补领的考核20元/次;原则上消防箱内水带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晒干及时放回。6、安全环保部接到环保局人员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接到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安环管理人员考核20元/次,车间考核50元/次,并要求车间强制处理。8、部门或车间现场卫生、物品定置定位摆放、现场劳动纪律、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现场督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9、车间废气吸收塔吸收液更换及车间内部废气的的管理按照车间现有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六、附则1、 本规定根据运作情况的需要可进行补充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环保规章制度

    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认真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方针,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主要任务是:宣传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进本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企业的经济活动能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污染。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企业员工、领导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车间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消灭污染物。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应设置环境保护和环境监测机构,企业环保技术人员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 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有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机构应配备必须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厂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指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企业环保工作由分管环保领导主管,搞好企业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企业负责人负责环保事项。

    第八条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第九条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企业生产发展,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第十条 防止"三废"污染,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本企业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第十一条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第十二条 在下达企业考核各项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 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第四章 环保机构职责

    第十四条 本企业环保机构职责:

    1、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厂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第五章 奖励和惩罚

    第十五条 凡本企业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凡本企业员工玩忽职守,任意排放企业"三废",造成污染环境事件,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论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赔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有企业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企业环境保护制度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 范围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3 责任

    生产部、工程部及各生产车间。

    4 内容

    4.1 “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 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 生产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4.7 废水方面

    4.7.1 纯化水站:树脂再生后的废酸、废碱、纯化水罐清洗用的废酸或废碱。

    4.7.2 锅炉房消烟除尘废水。

    4.7.3 车间生产产生的废水及生活污水。

    4.7.4 纯化水站、锅炉房及车间产生废水直接进入废水处理站,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经过滤池滤过达标后排放。

    4.8 废气方面:锅炉燃烧产生的含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经水幕除尘处理。

    4.9 生产车间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及锅炉煤渣采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设堆放场。

    4.10 空调机、空压机及锅炉引风机等动力设备采用隔音、吸音及减振等治理措施。

    4.11 公司内危险品必须按照有关危险品的管理规定贮存、保管以及销毁等,不得对生产区及其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最新企业环保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我厂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的原则;实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评选先进的必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定制。

    第二条 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行政一把手是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第二章 环境监测工作 第四条 每年根据公司下达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监测时如有超标情况,要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不得私自减少监测次数或停止监测。

    第五条 每月3日上报前一个月的《环境报表》。 第六条 生产办除开展常规监测外,要承担对突发性的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工作。

    第七条 外排污水和大气的监测外委进行。 第三章 环境保护工作日常管理 第八条 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第九条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重点要作好“4.22世界地球日”和“6.5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

    第十条 完善环保各项基础资料。 第十一条 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环境管理,承揽环保设施施工的单位,要持有上级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过程要防止产生污染,施工后要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有植被损坏情况的,施工单位要采取恢复措施。

    第十二条 污染防治与三废资源综合利用: (一)对生产中产生的“三废”进行回收或处理,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对暂时不能利用而须转移给其它单位利用的三废,必须由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严格执行逐级审批手续,防止污染转移造成污染事故; (二)开展节水减污活动,采取一水多用,循环使用,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三)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检查,减少跑、冒、滴、漏现象。对检修中清洗出的污染物要妥善收集和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对检修中拆卸的受污染的设备材料要进行处理,避免造成污染转移; (四)在生产中,由于突发性事件造成排污异常,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汇报,以便做好协调工作; (五)对于具有挥发性及产生异味的物品,要采取措施防止挥发性气体造成污染环境或产生气味,避免污染环境或气味扰民事件的发生; (六)凡在生产过程中,开停工、检修过程产生噪声和震动的部位,应采取消音、隔音、防震等措施,使噪声达标排放。 第四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第十三条 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为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应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清洁生产工艺。 第十五条 凡由于设计原因,使建设项目排污不达标,设计单位除负设计责任外,还应免费负责修改设计,直至排污达标,并承担在此期间由于排污不达标造成的排污费和污染赔款,对由于施工质量造成生产装置污染处理不能正常运行,施工单位应免费限期进行整改,直至达到要求。

    在此期间,发生的环保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 环境保护设施的管理 第十六条 生产办要将环保设施的管理纳入设备的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 环保设施需检修或临时抢修,要对其处理或产生的污染物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并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保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和达标排放。 第六章 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第十八条 污染事故是由于作业者违反环保法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污染事件,事故的处理按****局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污染事故级别划分根据国家污染事故划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或简报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第二十一条 凡外来施工的承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时,签订双方要明确环保要求及规定,施工队伍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发生污染事故,一切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油集团、管理局、**、实业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组织实施。

    3、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光焕发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6、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7、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应采取保证车辆清洁的措施。

    8、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9、施工现场混凝土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10、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

    11、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车辆的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排放标准的要求。

    1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

    14、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有专门的库房,地面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5、食堂设置隔油池,并及时清理。

    16、厕所的化粪池应做抗菌素渗处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并与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通畅。

    18、施工现场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音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3—12524)制定降噪措施。

    节能环保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于环境保护的总体管理要求和具体执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2 总则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由行政部归口管理和分工负责、分级负责制度。

    坚持公司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环境和生产同步规划、同时实施、同步发展。公司建设和生产应依法保护环境,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依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靠科技进步,采用新技术、推行文明、清洁生产,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

    3 机构和职责3.1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和需要由行政部负责,并接受市环保部门监督指导。3.2 行政部的主要职责。

    3.2.1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依据公司环境保护战略、方针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相关的管理办法。3.2.2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3.2.3 负责公司环保监督,环境统计的审核工作。3.2.4 建立健全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各类环境保护设施设备安全,有效正常地运行,从而做到达标排放。

    3.2.5 负责处理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并制定防止环保突发事件预案,发生污染事件或其它突发性污染事件,应立即采取防止污染的应急措施。3.2.6 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的组织实施,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4 办公环境管理4.1 办公环境必须保持安静,商谈业务或接打电话应尽量降低音量,严禁在办公区域内奔跑、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工作。4.2 办公时间严禁闲谈、睡觉、吃东西、玩电脑游戏、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报纸等。

    4.3 员工着装应得体,不得穿过于随便、休闲的服装,以免有损公司整体形象。4.4 爱护各类设施设备,并正确使用设施设备。

    4.5 办公桌面保持清洁、整洁,椅子摆放整齐,废纸杂物随时入篓,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纸屑。4.6 重要文件做到及时保存,不能随意放置桌面,避免造成泄露机密。

    4.7 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其它员工的资料或专用设备。4.8 不得随意带与公司无关人员入司,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负。

    4.9 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检查所有电源等是否关闭,保证安全。5 生产环境管理5.1 厂区地面卫生清洁 厂区地面卫生清洁专门由1名清洁工负责,其卫生清洁范围包括:5.1.1 全厂厂区通道、空地卫生清洁工作;5.1.2 监督厂内员工讲卫生,爱绿化;5.1.3 车间公厕卫生清洁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5.1.4 清洁工每天经常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厂垃圾倒放区的大垃圾桶内。

    5.2 生产现场地面整洁5.2.1 生产现场的原辅材料必须放在固定位置或区域内,摆放整齐,标识明显、清楚,不合格品应加以标识并隔离存放。5.2.2 废弃边料等应及时清理回收。

    5.3 生产区无乱塔、乱建、乱堆、乱挂现象。5.4 厂区职工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污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不随地大、小便。

    6 日常生产生活垃圾、三废管理6.1 按规划设置公共厕所、垃圾箱、果皮箱等公共设施。清洁工定期清理、保质清洁卫生。

    6.2 公共厕所用无害水冲厕所,并有专人管理。做到基本无臭味、无蚊蝇、无蛆虫、无随地便溺现象。

    6.3 妥善处理粪便、污水,对垃圾等废弃物做到日产日清,对粪便和垃圾要设立处理场和联系好相应的处理单位。 节能降耗管理制度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对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职责、工作程序和记录。

    本程序适用于对本公司的水、电等能源消耗的过程。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GB/T15587-1995《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3 职责3.1 公司行政部是本程序执行的主管职能部门,组织各部门根据要求对节约能源和控制成本采取有效措施;3.2 后勤主任负责提供能源实耗统计数据抄报工作;3.3 各部门负责对各生产车间的节约用水、用电宣导和监督;3.4 公司行政部办公室负责对各办公场所、后勤、食堂节约用水、用电宣导和监督。4 工作程序4.1 水、电消耗定额 4.1.1 公司行政部负责计算水、电单耗定额,制定水,电消耗定额指标,并纳入环境目标和指标中。

    4.1.2 生产用水、电单位根据水,电,煤消耗定额指标实施,并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对于超标准的按照有关奖罚制度进行处理。4.1.3 各部门做到正常的供电工作,保证用电的合理性,使生产不受异常影响,导致成本增大。

    4.2 水、电、煤消耗定额修订4.2.1 公司行政部办公室按照有关控制程序要求,执行对水电消耗定额的进行考核并及时进行调整,使定额有序和可操作性。4.2.2 已调整定额及时公布,并通知各部门。

    4.3 节能降耗工作4.3.1 公司行政部理办公室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地宣传节能降耗有关资料,各部门主管做。

    求环保管理制度

    目 录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四章 附则 企业环保矿长工作职责 环保职能部门职责 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职责 矿山企业环保设施操作规程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交 接 班 制 度 矿山企业环保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环保工作,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矿产资源集约化、开采方式环保化、生产工艺清洁化、道路运输无尘化、企业管理制度化、闭坑矿区生态化,促进矿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第三条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企业领导、员工要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企业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第二章 组织结构 第四条 建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设立环保矿长、明确主管部门、落实企业环保管理人员。

    第五条 定期召开企业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分析企业环保工作形势,研究决定企业环保工作重大事项。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六条 重视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固体废物以及噪声的污染防治,保护矿区环境。

    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企业的日常生产管理中。 第七条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做好企业生产产生的废水、粉尘、废渣和噪声污染治理,提出治理规划,落实治理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污染治理。

    第八条 加强对企业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做好运行台账记录,建立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各类环保实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 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申报企业生产和排污状况,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企业生产工艺和生产规模发生重大改变时,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基本依据,企业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企业环保矿长工作职责 1、矿山企业环保矿长是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地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执行各级环保部门关于矿山环境保护工作的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3、制定和落实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和规章制度,与企业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并组织环保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 4、主持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全面研究和部署环境保护工作,传达环保部门的方针、政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协调企业内部各部门的环保工作。 环保职能部门职责 1、在环保矿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矿山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负责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2、负责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掌握和研究各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执行情况,查找问题和隐患,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措施,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3、负责对各类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

    4、负责对企业内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各类台帐记录,进行记录汇总,并将检查结果报环保矿长和法定代表人。 5、负责企业员工的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做好培训记录及档案资料管理。

    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职责 1、积极参加各类环保培训,认真学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本岗位的环保职责范围,熟练掌握所负责的环保设施和措施的有关知识及操作技能。

    2、加强对所负责的各类环保设施、设备的管理,严格执行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每天检查环保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运行时间和正常运转率,确保各类备品备药的正常储备量。

    3、认真记录各类环保台帐,台帐记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自觉接受和积极配合环保职能部门的检查,按照检查意见及时整改,消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

    矿山企业环保设施操作规程 为了增强矿山企业环保设施的科学管理和使用,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规程。 1、矿山企业环保设施包括各类湿式除尘设施、布袋除尘设施、喷淋设备、废水沉淀池、废水处理清淤设施和废水循环利用系统、隔音降噪设施、垃圾回收站、公用厕所等。

    2、企业环保设施管理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环保矿长总负责、环保职能部门具体分管、各环保管理人员直接管理。 3、落实岗位责任制,所有操作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熟读有关操作规程和设备制造厂提供的使用说明书,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步骤,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操作。

    4、操作人员在环保设备使用前,要根据各类设备的性能特点进行认真仔细的全面检查,确保设备齐全有效。开机后操作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5、认真作好值班记录,严格交接班。工作内容与值班记录必须相符,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设备出现的问题应当班及时处理,需移交下一班时,必须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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