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宪法的范文
宣传宪法的作文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国家内部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的变化对宪法的发展变化起着直接作用,同时国际关系也对宪法发展趋势有所影响。
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constitutio,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古罗马帝国用它来表示帝王的“诏令”、“谕旨”,以区别于市民会议通过的法律文件。欧洲封建时代用它表示在日常立法中对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的确认,含有组织法的意思。英国在中世纪建立了代议制度,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同意就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后来代议制度普及于欧美各国,人们就把规定代议制度的法律称为宪法,指确认立宪政体的法律。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 ,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12.4宪法征文500字
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每个人都有遵纪守法的义务,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更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主人,不仅要学科学、学本领,还要从小学法律知识。如果我们小时候养成了某种不良习惯,要矫正过来要花费非常的力气。
记得电视上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从小就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贪玩不守纪律。后来他迷上了玩游戏,天天泡在网吧、游戏厅这些地方,认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坏人,为了有钱上网,他和这些坏蛋一起抢劫自己的同学,结果失手把自己的同学捅死了,这个男孩不仅害死了别人,自己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当警察叔叔抓住时,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犯了法,他天真地说:“天黑了,我要回家吃饭了。”看了这骇人听闻的案例,我感到胆战心惊。他应该正在享受父母的关爱、生活的乐趣,可是他的人生已经蒙上了厚厚的阴影。这件事提醒了我们,从现在起就要培养清醒的法律意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只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自控能力,明辨是非,我们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在我们身边,常常发生一些不守法规的事。我们除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不良行为也不能视而不见。
有一次,我在大街上看见一位叔叔吃完就把口香糖直接吐到地上,我看见了。我就连忙跑过去,对着那位叔叔说:“叔叔,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应该用纸包住,然后丢到垃圾桶里。”叔叔听了,按我说的去做了。然后,对我笑了一下就走了,我看见后,心里觉得美滋滋的。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经常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矩。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难道没有人知道吗?还有一些情况,像遇到小偷、抢劫等,如果我们去制止,会遇到一定的危险,这时候就应该马上找大人处理或及时报警。
同学们,让我们遵规守法,创造出一个和谐,欢乐的校园。为自己的梦想提供最理想的环境,别忘了,美好未来之门的钥匙握在自己手里,一切从自己开始,遵纪守法,我能行。
弘扬宪法精神征文500
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任何事物都不能缺少束缚它的规则,否则就会方寸大乱。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希望让未成年人严于律己。 我的身边就有一些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活生生的例子。
几个初中生沉迷于网络游戏中,整天泡在网吧里。身上的钱花光了,就将罪恶的双手伸向身边的人,向未成年人勒索钱财。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些不良少年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被送去少管所进行劳教。这真是恶有恶报啊!他们轻视法律,在不良的环境影响下,走上了道德败坏,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们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绝不能像故事中的少年那样以身试法,触犯了法规,到时候后悔莫及。 还有一个实例。
一个中学生,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心里感到很不平衡,报复的心理促使它产生了邪恶的念头,于是进行还击。他多次偷盗电动车和摩托车,成了臭名远扬的“江洋大盗”。
纸是包不住火的,一次在这名未成年人准备作案的时候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擒获。事实证明,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定倒在法律之下。
这位中学生戴上了偷窃的罪名,从此他的人生便留下了不光彩的一笔,就像一张雪白的纸张滴上了乌黑的墨水印,很难再擦掉了。我们同样作为中学生,不应该有不健康的思想,因此我们现在如果多学一些法律知识,懂得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合法的,要做到对于违法的事应该及时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的身心健康地成长。
我认为,现在的未成年人应该学法守法,从小抓起,对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多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行为。
只有做到这些自我保护措施,从生活的经验教训中悟出实实在在的道理和人生价值,遵守法律,让法律与我同行!让法律伴我成长!。
宪法活动征文四百字左右
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不仅是一句响亮的政治口号,而且是跨越宪法学、政治学与社会学的极富哲理的最新命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宪法是规范、限制国家权力,保护、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律。宪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划分、国家权力的运作与公民权利的保障。所谓宪法精神,指的是人民权利高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从属于人民权利,即人民主权。正是基于对宪法的理解,伟大导师列宁曾一阵见血地指出,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
我国宪法是社会主义的新型宪法,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主权同样是我国宪法的精神。我国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先生曾极为精辟地指出,所有的公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限权”;所有的私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维权”,所有的社会法都写着两个字,那就是“扶弱”。因此,“限权”、“维权”、“扶弱”应是我国宪法精神的具体体现。
新世纪新时期,要弘扬宪法精神,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尊重和保障公民的人权;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就要依照《宪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使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非法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四十一条,保护公民的监督权;就要依照《宪法》第十三条,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就要依照《宪法》第三章第一节和第五节,真正落实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作为国家和地方权力机关的地位;就要依照《宪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使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对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负责;就要依照《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使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真正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总而言之,就要求依照《宪法》第五条,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就要求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新世纪新时期,党中央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响应、衷心拥护、坚决支持,神州大地已形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热潮。
和谐,是中华民族的道德要求和传统美德。今天,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权利观念、主体观念和利益要求有了较大程度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但是,由于少部分人法律意识淡薄、道德观念缺失,以至于因利益问题产生的不和谐现象逐渐增多。在正在奔向小康社会的当代社会主义中国,仅有物质富裕是远远不够的,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万万不可遗忘。因此,党中央适时向全国各族人民发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号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求处理好人与人、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三方面的关系,一要依靠党的政策,二要依靠中华民族几千年的传统美德,三要依靠宪法和法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妥善处理因利益问题产生的各种纠纷,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形成人人心情舒畅、个个关爱他人、互谅互让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各地公、检、法机关开展的大接访活动,就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此举解决了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积案、陈案,人民群众欢欣鼓舞,也进一步提升了公、检、法机关的整体社会形象。
弘扬宪法精神,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必须弘扬“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源泉,国家机关及其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这一宪法精神;必须使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自由权、财产权和监督权不受侵犯,并落到实处;全社会尤其是国家机关及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照宪法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运作,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各级人大的监督。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把弘扬宪法精神与构建和谐社会紧密结合,我们就能真正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怎么写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活动总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夏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夏教函【2014】10号),我校认真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是: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二、时间安排 在2014年12月4日,即国家宪法日当天,我校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三、开展活动: (一)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 12月4日,13亿中国人迎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我校响应教育部的号召,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全面开展宪法学习教育活动。 12月4日清晨,同学们整齐地坐在座位上,认真地朗读着。
我们学校校长杨梅红亲自主持并参加宪法学习活动,深入各个班级,与学生一起学习宪法知识,使学生对宪法的知识有了更深的了解。 (二)举行了特别的升国旗仪式。
为了提高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感,12月4日,我校全体学生和老师在操场上举行了隆重而庄严的升国旗仪式。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全体师生或行注目礼,大家仰注着国旗,心潮澎湃,为我们伟大祖国的日益文明富强而自豪。 升旗完毕后,由学生代表作了生动的国旗下讲话。
讲话中对国旗在宪法中的规定作了详尽的表述。同学们听得认真,记得用心,对国旗有了更深入地了解。
通过此次升旗仪式,同学们更加爱护国旗,在各方面争当先锋,努力做到为国旗添彩,为祖国争光。 (三)上了一节宪法教育课。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我校于12月4日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日的法律知识教育活动。 通过上一节宪法教育课,让学生充分感受到了宪法的庄重。
本次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得到师生一致认可。增强了全校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了宪法精神。
(四)开展了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展示活动。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我校开展了以“12.4国家宪法日”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校园文化主题活动。
各班开展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题的知识竞赛、诗歌朗诵、文艺演出、手抄报作品展、法律知识大讲堂等主题文化活动。活动进行得有声有色。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培养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增长了法律常识,增强了法制观念,明确了自己要成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的好公民。活动见到了实效。
(五)校长为教职工和学生讲授了一次宪法教育课。 12月4日是全国的宪法日,我校充分利用今年宪法日这一契机,杨梅红校长为全校教师和学生讲授了一节宪法知识课。
此次授课紧紧围绕宪法内容宣传为中心,彰显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加强了宪法知识的了解,提高了我校师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了良好的依法治校的氛围。
(六)在干部教师学生中开展一次宪法知识测试活动。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全校开展了全校教师、学生《宪法》知识测试活动。
全体师生认真答题,交出了一份份满意的答卷。 测试结束后,杨校长总结了全体师生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并号召大家继续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校,坚持法制教育,紧密联系教育改革,注重教育的实效。
总之,本次宪法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带头、做到了领导教师学生的全员参与。全体师生提高了对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的理解,营造了宪法教育氛围,突出了教育特色,增强了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和用法保护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爱宪法征文3000
核心观点 “国家宪法日”不等同于“宪法宣传日”,设定这一特殊日子并不仅仅具有仪式性、象征性的意义,而是高扬依宪治国的旗帜,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效化制度和基础性工作 今天我们迎来了首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是我们建设法治国家势在必行的一个重要举措。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作出决定:将现行《宪法》公布施行的日期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宪法日”不等同于“宪法宣传日”,设定这一特殊日子并不仅仅具有仪式性、象征性的意义,而是高扬依宪治国的旗帜,弘扬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长效化制度和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对于夯实宪法实施的社会基础、凸显宪法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营造尊重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设立“国家宪法日”,首先在于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宪法确立了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活动准则、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必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一言以蔽之,宪法权威决定着法律权威、法治权威。
维护宪法权威有赖于全社会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目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宪法虚无主义倾向,宪法理念脆弱,宪法意识淡薄,在关系国家核心价值观的问题上缺乏宪法自信,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自觉性。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和力量本质上来源于全体国民对它的深深信仰和至高尊崇。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宪法日”意味着是“宪法意识深化日”、“维护宪法权威行动日”。 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 设立“国家宪法日”,在于宪法的实施有赖于全社会宪法意识的培育。
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凝聚了国家和社会的最高价值,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正如列宁所言:“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并规定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和途径。国家与人民的关系是最基本的宪法关系,国家机构受人民委托行使权力,必须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是宪法的基本精神。权利保障是宪法精神的核心内容。
人民的权益要靠宪法保障,宪法的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从根本上讲,宪法的实施需要形成以宪法价值为核心的社会共识,需要将这种社会共识转化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宪法的权威要求现行宪法获得人民普遍服从、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国家宪法日”,也意味着是“宪法价值的信仰日”、“公民权利的宣言日”,“公权力的规范日”,经过年复一年持之以恒的努力,必将进一步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进一步增强公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只怕违法,不怕违宪”是错误观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还在于宪法作为“法中之法”具有法律位阶的最高性、调整范围的广泛性、条文内容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需要通过广泛的宣传来认识其特殊的法律功能。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作为母法从宏观上、原则上、全局上对国家和社会生活进行系统调整和规范,是一切法律、法规的立法依据,其本身并不针对某一特定立法领域作出具体规范,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宪法为统领的法律、法规是宪法的具体化,其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按照宪法思维,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同时也构成了对宪法的违反。
然而,由于认识上存在误区,不少人存在“法律很近,宪法较远”的错觉,认为违反刑法、民法、诉讼法将受到法律制裁,而违反宪法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这种“只怕违法,不怕违宪”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如不及时矫正,将使至高无上的宪法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闲法”。
由此,“国家宪法日”还意味着是“宪法宣传日”、“宪法知识普及日”、“宪法价值体验日”,通过庄严庄重、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普及宪法知识、培育宪法意识,使人民群众在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宪法宣传活动中感受宪法的崇高地位,在点点滴滴的现实生活中体验、认知宪法。
怎样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深人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 • 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人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宪法在我心中 演讲稿
国旗下讲话《宪法在我心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今年的12月4日是全国第十一个法制宣传日。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宪法是国法,宪法不是家法,也不是校规,而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国法。
中华人们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是宪法保护的重点对象。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相关法律条例。
同时还特别在1991年制定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的保障进行了完善。 或许大家觉得法律离我们很远,只要自己安分守己不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就行。
但正是因为中学生对自己作为一个公民享有的权利往往略知一二,虽然也在行使和享受权利,但法制意识较模糊,特别是对如何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知之甚少,不懂得珍惜自己的权利,也不懂得尊重他人权利。法制观念较淡漠,使得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
另外,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依法维权的意识也薄弱。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比如说有同学在校外遭到不法分子的勒索要挟,常常会想要大事化了,这可能会使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一块肥肉。又比如说有些同学在成年后为了体验生活校外打工,因为不熟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使得自己的劳动和所得不成正比。
诸如此类的情况我们都可能会碰到,因此,我们不能坐以待毙,而是应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决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
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
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
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
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
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
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
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
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
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
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
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