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专利无效的范文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格式是怎样的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 请按照本表下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①请求人 姓名或名称(代表)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邮政编码 地址 联系人姓名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邮政编码 地址 ②专利代 理机构 名称 代理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地址 姓名或名称 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证书号 电话 ③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请求宣告下述专利权无效 专利号 授权公告日 专利权人(代表) 发明创造名称 ④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事实和理由 ⑤ 附件清单 ⑥ 请求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⑦ 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一、本表应使用中文认真填写一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
二、本表第①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和地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请求人为多个人,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人为代表人填写第一署名人位置,第一署名请求人为单位的,还应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三、本表第②栏应填写已在中国专利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代理人,并注明代理人证书号。
四、 本表第④栏,应清楚扼要地叙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明人的应写明证明人的姓名、职业、工作单位和地址;有证据的应写明其来源或出处。
专利 文献应注明国别、专利号或申请号、分类号、申请日和公布日;非专利文献应注明文献的国别、名称、引用文章标题、作者、出版者、出版日期和期、卷、页数、段 落、图号等。 五、本表第①和第④栏填写不下时,应使用专利局制定的附页续写。
六、本表第⑤栏应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页数和份数。 七、本表第⑥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应在《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
专利宣告无效-简述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之主题不合格。
(2)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缺乏新颖性、美观性和非冲突性。 (3)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申请人主体不合格主要是指没有专利申请权的人以自己的名义申请专利,并因此而获得专利权的情形;另一方面,是指外国人不符合《专利法》第18条规定的情形。 (4)申请文件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
(5)申请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过了原说明书的范围。 (6)在后专利权。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
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发明创造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依照《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其专利权无效。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确实不具备专利条件的,可做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 2。
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如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那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审查,认为该请求属实,即可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3。
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法定领域 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条所述的发明创造授予了专利权,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按相关法律规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七条 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专利侵权赔偿金、专利使用费、专利权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怎么宣告专利无效呢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的定义)、第二十条第一款(保密审查规定)、第二十二条(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第二十三条(外观设计的不与在先设计及在先权利相冲突)、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说明书的要求)、第四款(权利要求书的要求)、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外观设计图片照片的要求)、第三十三条(修改不得超范围)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独权的要求)、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分案不超原申请范围)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不重复授权,先申请原则)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