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超水表通知范文
如何申请减免超计划用水加价的报告
一、计划用水户
(一)减免条件
1、因估抄水表,微机录入错误造成大金额超计划加价水费的计划用水户。
2、因管理脱节,计划逐年下调造成大金额超计划加价水费的计划用水户。
3、纯居民小区、特困企业等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大金额超计划加价水费的计划用水户。
(二)减免程序
1、用水户向市节水办业务科室提交减免申请报告。
2、计划专管员认真核查报告内容(必要时须前往现场了解情况),据实填写“业务处理单”。
3、业务科室召开内部讨论会,由科室负责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送分管领导。
4、办领导组织各科室中层干部召开专题办公会,针对用户实际情况、业务科室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合议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并将合议档案交政工科备案。
5、用户根据处理意见及政工科开具收费通知前往服务大厅办结相关手续。
二、建筑施工用水户
(一)减免条件
因临时基建用水超期、超量、违章使用等原因造成大金额的超计划加价水费的建筑施工用水户。
(二)减免程序
1、施工用水户向市节水办业务科室提交减免申请报告。
2、施工用水专管员认真核查报告内容并对现场进行勘查,据实填写《施工用水调查(查证)处理表》。
3、业务科室召开内部讨论会,由科室负责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原则在5倍范围内处理,至少不得低于3倍加价)报送分管领导。
4、召开办公会,针对用户实际情况、业务科室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合议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并将合议档案交政工科备案。
5、用户根据处理意见及政工科开具的收费通知前往服务大厅办结相关手续。
徐州矿大本部宿舍限电吗
矿大本部每人每学期电量为140度,用超的话需要自己掏钱买。
晚上不停电。 以前宿舍2台台式机,一个电饭锅用的都没问题,热水器要买的话买质量好点的。
否则有安全隐患。学校对此检查很严。
南湖学生公寓入住、退宿电量处置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湖校区住宿学生的电量管理,明确各类入住学生的用电属性、电量标准和结算办法,确保学生规范、正常用电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学校计划安排,需在南湖校区学生公寓住宿且按规定向学校交纳住宿费(辅导员除外)的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委培生和专职学生辅导员。
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操作执行,主要由相关物业公司委派、后勤管理处确认的各学生公寓智能计量系统操作员(以下简称“操作员”)负责,执行依据为后勤管理处下达的书面指令。
第四条:操作员执行的书面指令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南湖校区*公寓**年第*学期学生电量输入指令》。本指令适用于成批入住的新生和已办理住宿手续的老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按学期进行的基础电量输入; 2、后勤管理处房屋管理科出具的“入住/退宿通知单”《第三联:办理用电手续通知单》。
本指令适用于零散入住、退宿的各类学生基础电量的输入和结算。 操作员需在“第三联”中注明输入或核销的电量数并以此做为每月报表的依据,同时进行汇总登记;每月报表时一并将“第三联”提交后勤管理处。
第五条:每年集中报到、入住的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以及已办理住宿手续的老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其基础电量标准和输入系统的时间,按照《南湖学生公寓智能计量系统及水电管理办法》,按统一标准(本科生和研究生140度/人,少数公派留学生除外)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六条:零散入住(非每年新生集中报到期间入住)的本科生、研究生、复学生或文昌校区转入的学生等,由操作员依据“入住/退宿通知单”《第三联:办理用电手续通知单》及本办法办理用电手续;其基础电量标准从入住之日起到下一个输电日进行计算(能提供本人在财务处交纳的本学期住宿费证明的,可按一个学期的标准计算基础电量)。
第七条:因调整专业等原因确需在不同公寓间进行转宿的学生,由操作员依据《第三联:办理用电手续通知单》办理电量平移手续: 1、迁出公寓的操作员负责结算转宿学生的剩余电量(迁出宿舍结算日剩余电量除以该宿舍人数),并向迁入公寓操作员出具剩余电量结转证明; 2、迁入公寓操作员负责根据迁出公寓操作员出具的剩余电量结转证明,在本公寓智能系统中输入转宿学生的平移电量。 第八条:辅导员的水、电费自理。
辅导员用电实行先买后用,所购电量用完如不及时购买,系统自动停电;用水由物业公司定期(2~3个月)抄查一次水表,辅导员需根据水表读数和居民水价支付水费。辅导员的水费由操作员负责收缴。
第九条:进修生、培训生的水、电费自理。《入住/退宿通知单》另有要求的按要求办;无另行要求或另行要求以外的用水用电,按以下办法处置: 1、用电实行先买后用,所购电量用完如不及时购买,系统自动停电; 2、用水根据学员培训、进修月份,按每月4吨水的标准和居民水价一次性收齐整个培训、进修期的水费,原则上不再另行按月查抄水表。
第十条:其它情况。鉴于学生公寓在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除上述各类情况外,原则上不再考虑其它住宿需求。
由于学校工作需要或经领导同意的其它特殊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置: 1、新生家长临时性住宿:由负责接待住宿的部门(后勤集团或昌湖物业等),统一向学校结算、支付新生家长所用水电费。水电费价格同单位用户水电费标准。
2、承接军训部队官兵临时住宿:由学工处武装部负责向学校结算、支付承训部队官兵住宿期间的水电费。水电费价格同居民用户水电费标准。
3、考研或因学院特殊需要,需延期离校、留宿的学生:用电实行先买后用,所购电量用完如不及时购买,系统自动停电;用水根据学生留宿时间(以月为单位),每月按4吨水的标准和居民水价一次性收齐整个留宿期的水费,原则上不再另行按月查抄水表。 第十一条:学生退宿。
学生退宿分为毕业退宿和零散退宿等两种情况。处置办法为: 1、毕业生退宿。
依据学校每年在学生毕业前印发的专门通知进行退宿和电量处置。 2、零散退宿。
是指因非正常毕业而办理的学生零散退宿。主指在教务处办理了休学、退学手续的学生。
处置办法:操作员根据休学、退学的学生所持《入住/退宿通知单》第三联进行处置:将该宿舍剩余总电量除以房间实际住宿人数后的所得电量数予以核销。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2009年开始实施。
后勤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八日。
徐州矿大本部宿舍限电吗
矿大本部每人每学期电量为140度,用超的话需要自己掏钱买。
晚上不停电。 以前宿舍2台台式机,一个电饭锅用的都没问题,热水器要买的话买质量好点的。
否则有安全隐患。学校对此检查很严。
南湖学生公寓入住、退宿电量处置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南湖校区住宿学生的电量管理,明确各类入住学生的用电属性、电量标准和结算办法,确保学生规范、正常用电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学校计划安排,需在南湖校区学生公寓住宿且按规定向学校交纳住宿费(辅导员除外)的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委培生和专职学生辅导员。
其它特殊情况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操作执行,主要由相关物业公司委派、后勤管理处确认的各学生公寓智能计量系统操作员(以下简称“操作员”)负责,执行依据为后勤管理处下达的书面指令。
第四条:操作员执行的书面指令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南湖校区*公寓**年第*学期学生电量输入指令》。本指令适用于成批入住的新生和已办理住宿手续的老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按学期进行的基础电量输入; 2、后勤管理处房屋管理科出具的“入住/退宿通知单”《第三联:办理用电手续通知单》。
本指令适用于零散入住、退宿的各类学生基础电量的输入和结算。 操作员需在“第三联”中注明输入或核销的电量数并以此做为每月报表的依据,同时进行汇总登记;每月报表时一并将“第三联”提交后勤管理处。
第五条:每年集中报到、入住的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以及已办理住宿手续的老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其基础电量标准和输入系统的时间,按照《南湖学生公寓智能计量系统及水电管理办法》,按统一标准(本科生和研究生140度/人,少数公派留学生除外)每学期进行一次。 第六条:零散入住(非每年新生集中报到期间入住)的本科生、研究生、复学生或文昌校区转入的学生等,由操作员依据“入住/退宿通知单”《第三联:办理用电手续通知单》及本办法办理用电手续;其基础电量标准从入住之日起到下一个输电日进行计算(能提供本人在财务处交纳的本学期住宿费证明的,可按一个学期的标准计算基础电量)。
第七条:因调整专业等原因确需在不同公寓间进行转宿的学生,由操作员依据《第三联:办理用电手续通知单》办理电量平移手续: 1、迁出公寓的操作员负责结算转宿学生的剩余电量(迁出宿舍结算日剩余电量除以该宿舍人数),并向迁入公寓操作员出具剩余电量结转证明; 2、迁入公寓操作员负责根据迁出公寓操作员出具的剩余电量结转证明,在本公寓智能系统中输入转宿学生的平移电量。 第八条:辅导员的水、电费自理。
辅导员用电实行先买后用,所购电量用完如不及时购买,系统自动停电;用水由物业公司定期(2~3个月)抄查一次水表,辅导员需根据水表读数和居民水价支付水费。辅导员的水费由操作员负责收缴。
第九条:进修生、培训生的水、电费自理。《入住/退宿通知单》另有要求的按要求办;无另行要求或另行要求以外的用水用电,按以下办法处置: 1、用电实行先买后用,所购电量用完如不及时购买,系统自动停电; 2、用水根据学员培训、进修月份,按每月4吨水的标准和居民水价一次性收齐整个培训、进修期的水费,原则上不再另行按月查抄水表。
第十条:其它情况。鉴于学生公寓在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除上述各类情况外,原则上不再考虑其它住宿需求。
由于学校工作需要或经领导同意的其它特殊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置: 1、新生家长临时性住宿:由负责接待住宿的部门(后勤集团或昌湖物业等),统一向学校结算、支付新生家长所用水电费。水电费价格同单位用户水电费标准。
2、承接军训部队官兵临时住宿:由学工处武装部负责向学校结算、支付承训部队官兵住宿期间的水电费。水电费价格同居民用户水电费标准。
3、考研或因学院特殊需要,需延期离校、留宿的学生:用电实行先买后用,所购电量用完如不及时购买,系统自动停电;用水根据学生留宿时间(以月为单位),每月按4吨水的标准和居民水价一次性收齐整个留宿期的水费,原则上不再另行按月查抄水表。 第十一条:学生退宿。
学生退宿分为毕业退宿和零散退宿等两种情况。处置办法为: 1、毕业生退宿。
依据学校每年在学生毕业前印发的专门通知进行退宿和电量处置。 2、零散退宿。
是指因非正常毕业而办理的学生零散退宿。主指在教务处办理了休学、退学手续的学生。
处置办法:操作员根据休学、退学的学生所持《入住/退宿通知单》第三联进行处置:将该宿舍剩余总电量除以房间实际住宿人数后的所得电量数予以核销。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2009年开始实施。
后勤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