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对象如何办理温州市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手续
发布者:何同2020-07-29
《温州市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及《2007学年永嘉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个人填写表》
二、 办理时需带以下几样材料:
1、《温州市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
2、03学年至06学年学分查询结果打印稿(必须由教师所在学校盖章)
3、《2007学年永嘉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个人填写表》(评高级职称的教师需带上相关材料,到进修学校由联络员审核签字)。
温州市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表.doc2007学年永嘉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个人填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