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终身教育”
发布者:马阳2020-07-29
“终身教育”这一术语自1965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主持召开的成人教育促进国际会议期间,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人教育局局长法国的保罗•朗格朗(Parl Lengrand)正式提出以来,已经在世界各国广泛传播。
由于人们对终身教育的认识和理解不一,尚未形成一个得到公认的概念。
较为普遍的解释是,从时间上看,教育应贯穿人的一生;从教育形式上看,则应包括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
产生当代社会日益发展成为高度科学化、信息化的社会。
学生不仅在学校学习,而且从社会、从家庭、从传媒中接受的信息量与日俱增。
这些形式的教育都是潜移默化而又有强大影响力的教育。
在社会生活信息化与信息网络化、全球化的形势下,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不仅改变了传统的教育形式,也扩充了教育情境和内容。
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要求的提高,出现了各种教育思潮,如回归教育、成人教育、创新学习、终身教育等。
而其中影响最大、意义最深远的要数“终身教育”思潮。
1965年,法国教育家保罗·朗格朗(Paul Lengrand)在《终身教育引论》中指出,教科文组织应赞同“终身教育”的原则。
1972年,埃德加·富尔(Edgar Faure)在《学会生存》中对“终身教育”加以确定,并提出未来社会是“学习化社会”。
目前许多国家已把终身教育理论作为本国当前和今后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