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偃师市最美乡村教师评选
偃师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三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的
通 知
各镇中心校,局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要求,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推进我市教育持续、健康、均衡发展,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各镇中小学校、局属学校中开展第三届“寻找最美教师”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深入寻找、发掘、宣传有代表性、高素质的教师,对他们奉献教育的炙热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在全市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助推我市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二、活动对象
在各镇初中、小学、局属学校从教8年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包括特岗教师,特岗教师从教3年以上)。
三、评选标准
1、参评人员的事迹要感人、有代表性,能彰显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能展现教师扎根一线、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健康向上的当代教师风采,深受学生及家长好评,在当地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参评教师的教育教学成绩居同类学校中等及以上水平,曾取得过“偃师市师德标兵”或“偃师市优秀教师”以上荣誉称号。
3、在2014年、2015年先后开展的偃师市“扬师德,正师风,争做‘四有’好老师”主题教育活动、“弘扬教师魂,激发正能量”师德巡讲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师德典型要优先推荐。
4、近年来取得过“洛阳最美教师”、“偃师最美乡村教师”称号的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5、凡有有偿补课或有偿家教行为的教师不能参与本次活动。
6、推荐人选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夸大拔高等现象。
四、活动安排
1、报名阶段( 3月21日至4月8日)
报名形式采用单位推荐,原则上各镇中心校限推荐“最美教师”候选人2名,各局属高中、初中、小学限推荐2名,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教学校各限推荐1名。
候选人名单要在所任职单位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
报名者需填写《偃师市最美教师推荐表》(见附件),同时上报不少于3000字的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加盖所在中心校或局属学校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ysjyjsxk@163.com。
请各镇中心校务于4月6日、各局属学校务于4月7日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师德标兵或优秀教师证书原件报市教育局师训科,过期不候。
2、评选阶段(4月11日至4月22日)
市教育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报名者进行审查、初选,并通过个人自我展示、深入学校调查的形式,对初选者进一步了解,评选出“最美教师”候选人。
通过偃师市教育局网站、偃师市民生网对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报道。
3、网投阶段(4月25日至5月6日)
通过偃师市民生网“最美教师”评选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并设立举报电话67721136 ,“最美教师”候选人接受全市人民的投票与监督。
4、决选阶段(5月9日至6月24日)
市教育局评审委员会按照网投30%、评委打分30%、实地调研40%的比重,选出“最美教师”10名。
5、表彰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借助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对10位“最美教师”的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并在市教师节表彰大会上为当选的“最美教师”颁奖。
五、具体要求
“寻找最美教师”活动是展示我市教师精神风貌的重要途径,是打造一流教师队伍、促进城镇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
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宣传到位,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遴选考核和评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深入挖掘优秀典型,把那些师德高尚、业绩突出、学生和家长心目中的好老师推选上来;要组织师生并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做好“最美教师”的网络投票工作;要大力学习宣传“最美教师”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扩大活动影响。
联系人:万阳春,联系电话:67721136。
此文件电子版放在偃师市教育局公文传输系统和师训科公共邮箱:sxk67721136@163.com,密码:sxk666666。
附件:偃师市最美教师推荐表。
http://www.yanshiedu.cn/show.asp?id=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