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转学的问题
小学入学政策
1、入学:凡具有福州市常住户口,年满6周岁的儿童,都应进入小学学习。
小学入学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
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五区按划片范围安排入学。
2、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下旬,学校将张贴招生通告,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户口薄、房产证到片内学校报名。
入学不举行笔试或口试。
小学转学政策
1、学生因家长工作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口随迁的,经学生家长申请,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以转进或转出。
2、转学生原则上由户口所在地片内小学接收,如转入学校班生数确已满额,可由区、县(市)教育局按推移式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其它小学就读,有关学校应及时接收。
3、小学转学需经学校和主管部门审批。
4、福州市五区小学毕业班不办理转学。
小学升初中政策
1、福州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中小学相对就近对口入学”的总体方案,凡小学毕业生总体上按中、小学相对就近的办法安排到初中入学(对口方案附后)。
其它县(市)根据各地初招政策实行中小学对口、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升入初中。
2、户籍关系在八县或五区农村的小学毕业生,但在市区城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入学。
如确需留在城区初中借读的,必须向所在区教育局申请留城升初中。
各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初中入学。
3、福州市区一些外语、体育、艺术、科技传统项目初中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批可以招收一些学有专长的小学毕业生。
招生学校要对报考学生进行专业测试。
具体招生学校和招生办法见当年初招政策。
4、经市教育局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中学有的面向五区招生,有的面向全市招生。
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校招生范围填报志愿。
民办中学初中招生不得进行择优考试。
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