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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计继续教育视同通过怎么办理

    会计继续教育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登陆所在省份财政厅网上办事大厅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在“继续教育—从业资格继续教育—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办理—从业人员”处填写相关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申请人打印1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事项登记表》;

    2、申请:申请人根据预约时间到政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窗口提交所需材料及表格;

    3、受理:材料符合要求,政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窗口给予受理;

    4、审查:政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窗口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须签名的资料申请人必须签名;

    5、决定:对材料符合的进行审批;

    6、证件制作与送达:在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视同继续教育学分,申请人取回证件。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会计继续教育规定》充分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尽量简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续,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同样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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