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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学上初中的外来务工子女就读问题

    小学上初中的外来务工子女就读问题解决方法:

    1、申请在本市借读的外地学生,应持学生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就读有困难的证明(原本市下乡青年的子女还需持街道劳动科证明)和本市暂住证,向暂住地区管片学校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借读登记表,并按市教育局规定的标准缴纳借读管理费。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专指父母是外省市在本市务工人员,子女随父母在本市暂住,年龄在6至15周岁,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儿童。

    根据规定,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

    相关部门将对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校按生均标准和实际在校生足额拨付教育经费。

    据介绍,各区县政府要承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将得到奖励。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如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应持暂住证、原籍户籍证明、务工证明、住(租)房证明、原籍或天津市儿童预防接种证,向暂住地所属区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就近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由原籍转入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除须具备以上规定条件外,还要由原所在学校开具转学证明。

    区县教育局在每年寒暑假期间统一审核办理转学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与本市学生相同的免收学杂费和免收书费政策。

    各相关学校不得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单独编班。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市完成义务教育学业,经考试合格颁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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