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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内容

    普工安全教育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4)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

    (5)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 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6)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 设备等。

    (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8)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

    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9)挖、扩桩孔、挖槽(坑) 、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戴安全帽、佩戴安 全绳、穿救生衣等) 。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0)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 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1)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中,不得打闹。

    严禁酒后作业。

    (12)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场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13)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

    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 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4)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5)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街报告。

    未经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

    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16)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

    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 槽(坑)壁的稳定状况。

    (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到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 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箅等。

    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18)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

    钢筋工安全教育内容

    (1)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在接受生产任务是,应听取班组长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讲解,掌握交底内容。

    凡没有进 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3)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 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 作业。

    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4) 建筑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 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 作业过程中应执行安全技术交底,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 认检查,几点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 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6)电动机械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非机械操作工和非电工严禁进行需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 气作业。

    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7)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

    上下沟槽(坑)必须走马道或安 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

    严禁在沟槽(坑)内休息。

    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坑)作业时,必须 经常检查槽(坑)壁的稳定状况,确认安全。

    (8)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 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9)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 ,严禁戴手套。

    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将长发挽入帽内不得外露。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 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 防护设施的高处 [2M以上(含 2M ) ]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 带钉易滑的鞋,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资物料、工具,严禁赤脚、穿拖鞋、高 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10)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

    禁止乘坐非乘人 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沟槽边、作业点、通道路口必须设 置明显安全标志,夜间必须设置红色警示灯。

    (11)上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应认真查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 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 空隙,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2)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的通畅、作业环境清洁。

    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 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临边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防坠落的措施。

    施工现场的井、 洞、坑、池必须有防护栏或防护箅等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13)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 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比的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需临时拆除或变动的安全防护设 施时,必须 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等。

    木工安全教育内容:

    1) 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 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木工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 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 害。

    2) 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对发现的危险必须报告,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 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3) 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

    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 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 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作业时使用的工具应随时放进工具箱内;使用的铁钉,不得含 在嘴中。

    4)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 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着装要整齐,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 时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严禁酒后作业。

    5) 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

    禁止乘坐非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下。

    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 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6) 成品、半成品、木材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存放,码放高度不超过 1. 5m 。

    木工作业场所的刨 花、木屑、碎木必须“三清” :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

    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 稳整齐,工具随时入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

    7) 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紧适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时锯条突然暴断伤人。

    8)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等。

    混凝土工安全教育内容:

    1) 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掌握 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进行 作业,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3) 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 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电动机械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非机械操作工和电工严禁进行需 专业人员操作的机械、电气作业。

    4) 上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 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 和空隙。

    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等。

    瓦工安全教育内容:

    1. 瓦工必须服从领导的安排,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 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 作。

    3.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要认真查看在施工程洞 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 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4. 瓦工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 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 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 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6.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 用品,着装要整齐。

    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 [2m以上 (含 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 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 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7. 在深度超过 1.5m 的沟槽、 基坑内作业时, 必须检查槽帮有无裂缝、 水侵或坍塌的危险隐患, 确定无危险后方可作业。

    8. 运输中通过沟槽时应走便桥,便桥宽度不得小于 1.5m 。

    砌筑 2m 以上深基础时,应设有爬 梯和坡道,不得攀跳槽、沟、坑上下。

    等。

    架子工安全教育内容

    1. 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 ,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 业。

    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

    在技工带领、指导下,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 行作业。

    2. 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高度近视以及不适合于登 高作业的,不得从事高架设工作。

    3. 架子工应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 ,在高处 2m 以上)作业 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 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翻爬脚手,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4. 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 业。

    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 用。

    5. 高层施工脚手架(高 20m 以上)在搭设过程中,必须以 15~18m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 采取撑、挑、吊等分阶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的技术措施。

    6. 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一般脚手架用双股 8号铅丝或 6mm 一级钢筋与结构拉顶牢固, 高 层脚手架采用刚性拉结,拉接点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 6m ,垂直距离不大于 4m 。

    高度超过 20m 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

    7. 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得从事脚手架操作。

    8. 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小于 2跨,厚度不小于 5cm 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在定位 位置上。

    9.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 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安全距离。

    等。

    油漆工安全教育内容

    1. 油漆工必须了解的安全要求

    1) 建筑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 不满 18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 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 不得上岗作业。

    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实习期 间必须在有经验的工人带领下作业。

    3) 生产班组(队)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班组(队)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 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接 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4) 油漆工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 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 上班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等,应认真查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 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 无探头板和空隙,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6)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 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等。

    防水工安全教育内容:

    1) 防水工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 人员的指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 [2m以上 (含 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等。

    电、气焊工安全教育内容:

    1. 焊工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2. 焊接铜、铅、铝、锌等合金金属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品。

    3. 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4. 作业时应穿戴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防护脚盖、面罩、戴好工作帽、护目镜等 防护用品;焊钳的手柄、皮手套、工作服和胶鞋等应保持干燥;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5. 施焊地点潮湿,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 缘板上。

    应定期检查绝缘鞋的绝缘情况。

    6. 雨、雪、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露天作业。

    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 后方 可作业。

    7. 焊接曾存储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时,应根据介质性质进行多次置换及清洗,并打开 所有孔口,经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8. 焊接时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扶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9.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

    容器内照明 电压不得超过 12V 。

    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

    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 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10. 工作中遇下列情况应切断电源:改变电焊机接头;移动二次线;转移工作地点;检修 电焊机;暂停焊接作业。

    11.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 器内以内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12.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用其他金属物作二次线回路

    13. 清除焊渣时应佩带防护眼镜或面罩。

    焊条头应集中堆放。

    14. 高处作业时,与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 2.5m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护安全带,并系在可靠 的构架上,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 5m 处设置护栏,并设专人职守,必须清理作业点下 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在稳固的平台上作业。

    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良好 的接地保护装置。

    15. 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16. 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

    不得碾轧焊把线。

    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利 器物损伤的措施。

    17. 在有害介质场所进行焊接时,应采取防毒措施,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

    18. 焊接作业现场周围 10m 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9. 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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