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养好公民/回望民国教育系列
国民的法治意识决定了一个国家法治建设的未来。
当前我国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遇到的各种阻碍,无不与国民法治意识的薄弱有关。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决定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未来,实现国家法治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是国民法治意识的提升。
因此,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国民法治意识的培育。
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要持之以恒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全体公民广泛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
注重对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培育,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要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识教育。
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等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核评价体系,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
要重点抓好行政机关普法工作者队伍和各部门、各行业专兼职普法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提高能力素质。
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学人才参加讲师团,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
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人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社会法律从业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提高普法志愿者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