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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

    2013年江苏省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要求,以及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制定了《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商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对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中的标准作出明确要求。

    1、关于领导干部外出活动接待工作

    《规定》对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中的吃住行作了严格限制并制定了标准。

    《规定》要求,用餐一般采用自助餐形式,以当地家常菜为主,陪餐人数也有具体限制;住宿一律不住豪华宾馆、豪华套间,房间不得突击装修装饰;出行要按照低碳环保的要求,尽量集中乘车,同时严格限制出行乘车数量。

     

    两个《规定》还明确,公务接待活动中,一律不组织群众迎送,不打电子滚动标语,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接见合影;省领导同志下基层不封路、不用警车、不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会场布置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安排茶歇,不发放材料袋、笔记本等。

    严格迎送陪同,简化迎来送往。

    对地方领导迎送陪同作了明确要求,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前往机场、车站或指定地点迎送,地方主要领导同志只在住地或考察点迎送。

     

    为减少层层陪同,《规定》对接待和陪同的人员作出严格限制:省主要领导下基层,陪同的省级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辖市不超过3人,县(市、区)不超过2人;其他省领导下基层,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不陪同。

    2、关于商务接待工作

    商务接待对象主要包括境内外客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投资、合作洽谈、经贸联络考察团组等。

    文件还要求,商务接待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宴请,要注意厉行节约。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新规”也作出正面回应:如严禁组织中小学生迎送,不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商务接待是指招商引资、接待客商考察以及组织参加各类展会、经贸洽谈会等商务活动,应秉持促进发展、文明规范、务实节俭、遵循国际惯例、尊重风俗习惯等原则;

    坚持轻车简从,简化迎送陪同,严控随行人员;安排考察点和考察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目的明确,行程紧凑;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欢迎欢送活动;用餐标准应与地方经济发展情况相适应,不铺张浪费。

    扩展资料:

    江苏是开放大省,经济外向程度高,正常的商务交往联络必不可少。

    因此,为更好地规范商务接待工作,江苏省首次专门出台商务接待规定,将公务接待与商务接待严格区分开来,明确了商务接待的适用范围和对象。

    文件明确,商务接待对象主要包括境内外客商、企业负责人以及项目投资、合作洽谈、经贸联络考察团组等。

    文件还要求,商务接待可以根据需要安排宴请,要注意厉行节约。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新规”也作出正面回应:如严禁组织中小学生迎送,不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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