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接待管理制度

客户接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避免怠慢客户,给客户留下美好印象,保持中心品牌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贝乐学科英语(XX·XX)培训中心"全体员工。
三、具体内容
1、总体接待原则
1)微笑起身迎接或端正坐姿迎接
2)了解客人来访目的
3)解答来访客人提出的问题或及时通知被访人员
4)如被访人员不能及时接待,为来访者安排接待处休息
5)随时提醒被访人员,能更快的接见来访者
6)礼貌送客
2、根据访客身份,确定接待等级(贵宾、高规格、一般规格、拒绝)
1)高规格接待:即来访者比被访人员职务要高,或来访者对中心的业务、品牌具有重要积极作用的人,适用于比较重要的接待
a 访者为上级领导
b 教育主管部门
c 重要政府部门
d 预约贵宾
e 媒体
2)一般规格:即来访人员与被访者职务、级别大体一样,大部分接待都是对等接待。
a 供应商
b 学员家长
c 投诉者
d 预约者等
3)低规格接待,即来访人员比被访者职务要低
4) 拒绝:保险推销及其他影响正常办公环境的行为和人员
5)中心来访通常都以对等规格或高规格接待。
3、接待方式
1)高规格接待:
按中心通知引领至会议室/接待区,以咖啡、冷饮、茶水或其他方式招待,由中心相关部门人员陪同。
2)一般规格接待:引领至接待区以水招待,由被访人员或相关部门派员接见。
3)应聘者的接待:初试引领至接待区或指定地点,由人力资源人员负责安排,复试引领至接待区或指定地点以水招待,由人力资源人员负责安排
3)临时接待(同普通接待)
4) 前台接待来访人员一律引领至公司接待区或会议室
5)被访员工负责将相关来访人引领至接待区域/市场区域洽谈或会见
6)禁止将访客带入学术区域,特殊情况须经校长特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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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处罚规定
1、如因不恰当的接待,公司内部员工对接待工作进行投诉,第一次教育勒令改正,第二次口头警告,第三次书面警告,第四次罚款50元
2、如因不恰当的接待,致使被接待方对接待工作进行投诉,并对对公司名誉、品牌造成一定影响,
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甚至开除处理。
3、若发现访客(高规格、应聘者除外)未带访客牌,对被访人员进行处罚,第一次口头警告并罚
款50元,第二次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五、本规定由行政部门负责起草,执行过程中的解释权归行政部门。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贝乐学科英语(XX·XX)培训中心
XX年X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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