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蒙式教育
蒙式教育法简介
蒙台梭利是世界著名的幼儿教育专家。
近百年来,她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一直对世界幼儿教育产生着积极的影响。
蒙台梭利教育法是对幼儿实施素质教育及潜能开发的优秀教育模式。
一、 蒙式教育的十大特点:
1、以儿童为中心。
视儿童为有别于成人的独立个体,反对以成人为本位的教学观点,
2、“不教的教育”。
蒙台梭利反对以教师为中心的填鸭教学,主张由日常生活训练着手,配合以良好的学习环境和丰富的教育内容,让儿童自发的主动学习,自己建构完善的人格。
3、把握儿童的敏感期。
0- 6岁的幼儿在特定的时期会出现特定的喜好倾向。
若顺着敏感期学习,该特性即可获得最大的学习效果。
4、教师扮演导师的角色。
一般称蒙氏教师为启导员。
他必须对孩子的心灵世界有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对于孩子的发展状况了如指掌,才能提供孩子适时、适性地协助与指导。
5、完全人格的培养。
蒙氏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协助孩子正常化。
透过环境的设计、教具的操作,使孩子一步步建构完善的人格。
6、尊重孩子的成长步调。
蒙氏教育要求教师根据儿童发展的进程,对不同特点的儿童进行因材教,不搞一刀切式的教育。
7、混龄教育。
让不同年龄的孩子在一起,可使较小的孩子有不同年龄层的模仿对象,而较大的孩子则可以从帮助年幼的儿童中增强自己的知识和能力。
8、丰富的教材与教具。
蒙台梭利教具非常丰富,但这些教具并非是教师用来教学的工具,而是孩子工作的材料。
孩子透过这些工作,从自我重复操作练习中,建构完善的人格。
9、屏除单一奖惩制度。
蒙氏教学尊重儿童,培养孩子正在萌芽的尊严感。
10、爆发式的教学成果。
蒙氏教育尊重孩子内在需求,让孩子适时、适性的成长,短期内不易察觉成果,但却会在某一时间以爆发的形式,彰显出孩子内在的心智发展水平。
二、自由—蒙式教育法的基础。
自由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的基本原理。
蒙台梭利称她的教育方法是“以自由为基础的教育法”,又被称为“自由研究的教育。”因此,把握“自由”的内涵,是了解蒙式教育法本质的前提。
(1)、关于自由。
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儿童可以不受任何人约束,不接受任何自上而下的命令或强制与压抑的情况,可以随心所欲地做自己喜爱的活动。
生命力的自发性受到压抑的孩子绝不会展现他们的原来本性,就像被大头针钉住了翅膀的蝴蝶标本,已失去生命的本质。
这样教师就无法观察到孩子的实际情形。
因此,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孩子,先要给孩子自由,促进他们自发性地表现自己,然后加以观察、研究。
这里所谓的给孩子自由,不同于放纵或无限制的自由。
蒙台梭利说:“让孩子学会辨别是非,知道什么是不应当的行为。
如任性、无理、暴力、不守秩序及妨碍团体的活动,都要受到严厉的禁止,逐渐加以根绝。
必须耐心地辅导他们,这是维持纪律的基本原则。”事实上,放纵孩子绝对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2)、关于纪律。
蒙台梭利认为纪律是一种积极的状态,是建立在自由的基础之上的。
一个人如像哑巴那样的安静,像瘫痪的人那样的一动不动,不能算是有纪律的。
积极的纪律包括一种高尚的教育原则,它和由强制而产生的“不动”是完全不同的。
她说:纪律的培养不能靠宣传和说教,也不能靠指责错误,而是在自然的活动中发展起来。
重要的是使儿童在活动中理解纪律,由理解而接受和遵守集体的规则,区别对和错。
因此,真正的自由也包括思考和理解能力。
一个有纪律的人应当是主动的,在需要遵守规则时能自己控制自己,而不是靠屈服于别人。
在蒙台梭利学校的活动室内,允许儿童自由地活动、交谈、交换位置,甚至也可以按自己的意愿移动桌椅。
在教室里的儿童有目的、自愿的活动,每个人忙于做自己的工作,安静地走来走去,有秩序地取放物品,并不会造成混乱。
因为他们懂得安静和有秩序是必要的,并且知道有些活动是被禁止的。
儿童在这种环境中逐渐成长,自然会注意自己的行动。
长此下去,就会养成守纪律的好习惯。
三、环境教育儿童
蒙台梭利十分重视环境,她说:“在我们的学校中,环境教育儿童。”并认为环境是重要的保育内容,而且保育方法的许多方面亦由环境决定。
儿童需要适当的环境才能正常地发展,完善其人格。
然而,多数儿童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生活在适当的环境中。
儿童天性亲近自然,但是,伴随着文明的发展,自然却距离儿童越来越远了。
他们居住在以成人为本位的世界中,身边的一切对他们来说,其规格、重量及形态都是不完全相适宜的,难于随心所欲地操作。
“有准备的环境 ”是为了让精神处于胚胎状态的儿童能够顺利成长,将秩序与智慧等精神食粮的环境预备好。
对六岁以前的儿童而言,成人的环境与儿童的环境在大小及步调上相差悬殊。
因此儿童在活动时须时时依赖成人协助。
但是,儿童一直依赖成人的协助便无法完成应有的成长,不能支配自己的生活、教育自己、锻炼自己。
如果没有理想的环境,儿童就无法意识到自己的能力,这样永远无法脱离成人而独立。
因此,蒙台梭利根据儿童六岁以前的敏感期和吸收性心智,创设一个以儿童为本位的环境,让儿童自己生活。
这个环境是“有准备的环境”。
其意义并不仅是环境,而且是儿童不久将要面临未来世界及一切文化的方法和手段。
因此,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充分发挥儿童的节奏与步调。
儿童与成人在心理和生理方面差异悬殊,成人在一小时内的认知和感觉与儿童所经验到的截然不同。
儿童以其特有的步调感知世界,获得很多成人无法想象的事情。
儿童特有的节奏已成为他们人格的一部分。
成人在复杂、多变的文化环境中生存时,必须愈加保护儿童特有的“节奏或步调” 所需的环境。
(2)、给儿童安全感。
人类的孩子比其他动物的成熟来得迟,因此他们更需要庇护。
当孩子的身体感到危险时,用温柔、鼓励的眼神关爱孩子,才能使他们自由、奔放地行动。
(3)、可自由活动的场所和用具。
儿童必须依靠运动来表现其人格。
尤其是他们的内心,一定要与运动相结合,才能够充分获得发展。
因此,需要让儿童持续接触东西—收集、分解、移动、转动、变换位置等可自由活动的用具和场所。
(4)、美。
美对儿童是非常具有吸引力的,儿童最初的活动欲是因美引起的。
所以,在儿童周围的物品,不论颜色、光泽、形状都必须具有美的感觉。
(5)、必要的限制。
儿童的周围不可有太多的教材或活动的东西。
太多的东西反而使儿童的精神散乱迷惑,不知该选择何种教材或从事何种活动。
以至不能将精神集中在对象物上。
为避免儿童做不必要的活动,而导致精神疲惫、散漫,教材及活动必须有某种程度的限制。
(6)、秩序。
儿童的秩序感以两岁为高峰,其后的数年间,儿童的秩序是极特殊的。
这个时期秩序感与儿童的关系就像鱼和水、房子与地基。
事实上,儿童会以秩序感为中心,运用智慧进行区分、类比的操作,将周围的事物加以内化。
要是没有秩序的话,一切事物将产生混乱,儿童会因而失去方向感。
所以,秩序必须存在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每一部分。
(7)、与整个文化有连贯性。
所谓“秩序存在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每一部分”,就意味着秩序应包含于拓展儿童智慧的教材中。
这种秩序可使儿童朝真实且正确的“工作”去努力,也就是儿童能真正认真的去进行“真实的生活”。
能够独立专注于自已世界内活动的儿童,才能真正在下一个阶段的成人世界中活动。
而秩序应表现在“有准备的环境”中与成人的文化世界相连贯。
四、蒙式教育的五大教育内容
日常生活教育:包括基本动作训练、照顾自己、照顾环境、照顾他人、社交行为。
以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自主性、专注力、手眼协调能力和自信心。
感官教育:通过对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的训练,培养幼儿的观察力、分类能力和注意力。
数学教育:培养幼儿初步的数量概念、逻辑思维能力、理解能力和判断能力。
语言教育:通过对听觉、口语、视觉、语音、文字和阅读练习,培养幼儿听、说、认、读和书写能力。
科学文化教育:包括自然、地理、历史、科学、音乐、美术。
通过让幼儿学习民族文化,培养幼儿爱科学的情感和民族自豪感,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求知欲。
五、及时把握孩子的敏感期
敏感期是自然赋予幼儿的生命助力。
如果敏感期在内在需求受到妨碍而无法发展时,就会丧失学习的最佳时期。
日后若想再学习此项事物,尽管要付出更大的心力和时间,成果也不显著。
如何运用这股动力,帮助孩子更完美的成长,正是成人的职责。
以下几点建议,可以帮助父母及时把握孩子的敏感期:
1、尊重孩子为有能力的个体。
孩子是具有能力的天生学习者,他们会寻着自然的成长法则,不断使自己成长为“更有能力”的个体,这是父母首要改变的观念。
2、细心观察敏感期的出现。
每个孩子敏感期的出现并不完全相同。
因此,成人必须以客观的态度,细心观察孩子的内在需求和个别特征。
3、布置丰富的学习环境。
当成人观察到孩子某项敏感期出现时,应尽力为孩子准备一个满足他成长需求的环境。
4、鼓励孩子自由探索。
当孩子获得了尊重与信赖后,就会在环境中自由探索和尝试。
5、适时协助而不干预。
当孩子热衷于有兴趣的事物时,大人“应放手让孩子自己做”,避免干预。
但并非要丢下孩子完全不管,而是适时予以协助指导。
实际上,蒙班侧重的是常规行为习惯和数概念的培养,通过让孩子自己操作教具,让孩子通过尝试错误,既自己动手操作,来得到自我提高。
教师在班中主要是观察引导,我觉得让孩子在小的时候多接触是有好处的,特别是3-4岁间,但蒙班对孩子的想象力和个性上的培养不是很多,另外,蒙式教育的成本也是很高的,它的教具几乎全是进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