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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代,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个儒士提供了最多的政治机会和经济实惠,朝廷的“文治”,把儒士的荣华富贵梦变成了活生生的现实。

    宋代与唐代相比,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士族的衰落。

    一方面,关中、中原的世族大家在连年不断的战乱中或南迁,或破落;另一方面,科举考试使得更多的平民家庭(庶族)兴起,动摇了世族大家的政治和社会的主导地位。

    宋朝的主脉络。

    在政治上,经过科举考试选拔的官僚,而非由世族大家世袭的权贵,成为政治的主导力量。

    宋代以后,官员家属和他们的后代,都叫官户,官户享有免役特权和全部或部分免除赋税的特权。

    宋朝的官户是指品官之家,即一品至九品的官员之家。

    官僚的子孙以恩荫入仕,即使是低级小官,也算官户;而通过出钱或纳粟买官入仕者,则自正七品以上,才算官户。

    官户以外的全部人户,都称民户。

    官户约占宋朝总户数的千分之一二。

    在法律上,官户也和民户中的主户一样,依财产多少划分户等,并缴纳两税和各种赋税,但官户可以免除大部分差役,有时也可免除无定时﹑无定量﹑无定类的科配。

    在触犯刑法时,官户按不同品级有议﹑请﹑减﹑赎等特权。

    中高级官员有荫补权,其子弟﹑亲戚﹑门客等不经科举考试,即可入仕当官。

    各级官员还享有朝廷颁赐的俸禄,这是许多官户的一项重要收入,特别是高级官员,各种名目的俸禄收入非常优厚。

    宋朝对官户也规定了一些禁约,如禁止地方官在所任州县拥有田产,禁止经营场务﹑河渡﹑坑冶等等。

    官户一般都是官僚地主,很多官户还兼营商业,集地主﹑官僚和商人三种身份于一体。

    他们利用特权,兼并土地,隐产逃税,放高利贷,牟取商业暴利等。

    显然,官户是宋朝的上流社会。

    当然,由于官户不能长久世袭,他们之享受特权,是因为他们本人或直系亲属为官所决定的,所以宋代的官户是经常变动的,是一个流动的群体,享受这种特权的人,也不能称其为贵族。

    宋代的官户与明代户籍制中的官籍意义相近,但明代拥有官籍者的数量很少了,多数官员家庭没有官籍,即多数官员家庭非官户而为民户。

    在宋代,入品官员的家庭均为官户,而在明代,只有极少数官员的家庭有官籍的特殊社会地位。

    官户在宋代为一官员的普遍待遇,而官籍在明代则是某些特殊官员的殊荣,享受这种待遇的家庭少之又少。

    与官不同,士所享受的国家待遇是有限的,他们可以豁免差役,但赋税是同样要缴纳的(可根据皇帝或政府的需要,适当加以减免);他们中,有国立或地方公立学校诸生(最低级的科举功名)资格者,可以得到政府的经济补贴,称“食廪者”。

    更重要的差别是,他们没有官员所拥有的现成而有效的政治权力来扩张他们的利益。

    就宋代以后的情况看,有低级科举功名的士,是地方的精英力量,小自钱粮、刑名,大到文化教育,地方官均依赖于这支精英力量。

    同时,他们是民众与官府、官员间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充当了政府与民众矛盾调节人的角色或社会—政治调节器的地位。

    直到科举制度被废除的清末,士阶层一直充当着这种特殊的角色,发挥着这种特定的作用,故宋以后,取代士族的一个词汇,是“士绅”。

    官是政权的主体(或部分主体)和政治的掌控者,而士则是乡村社会的实际控制力量。

    [3]官掌控政治,士掌控社会。

    无疑,儒在宋代以来,真正地成为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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