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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的定义

    癸卯学制是中国近代第一个颁布实施的学制。

    癸卯学制是在壬寅学制的基础上,通过对其改造而完成的学制。

    1.壬寅学制

    1902年,清政府公布了由官学大臣张百熙拟订的《钦定学堂章程》,由于1902年为壬寅,所以该年所拟订的学制被成为“壬寅学制”。

    壬寅学制系统

    壬寅学制规定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学校系统,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比较系统的法定学校系统。

    壬寅学制从纵的方面分为三段七级:

    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蒙学堂四年、寻常小学堂三年、高等小学堂三年,总计为十年。

    小学堂的宗旨“在授以道德知识及一切有益身体之事”。

    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四年。

    中学堂为“高等专门之始基”。

    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规定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大学堂三年(政、文、商、农、格致、工艺、医七科),大学院以研究为主,年限不定。

    高等教育的总学程共计二十年。

    高等教育的办学宗旨为“激发忠爱、开通智慧、振兴实业”。

    壬寅学制从横的方面看,与高等小学堂平行,有简易事业学堂;与中学堂平行,有中等实业学堂、师范学堂;与高等学堂平行,有仕学馆、高等实业学堂、师范馆。

    壬寅学制具有如下特点:

    (1)强调国民教育,提出了普及义务教育的思想;

    (2)注重实业教育,提出了设立各级实学堂的思想;

    (3)女子教育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在学制系统中,没有女子教育的地位;

    (4)依然留有科举制的痕迹,规定给予自高等小学堂始授予不同的科举出身。

    2.癸卯学制

    1903年由张百熙、张之洞、荣庆重新拟订了一个《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

    《奏定学堂章程》对学校系统、课程设置、学校管理等都作了具体的规定。

    癸卯学制于1904年1月13日公布实施。

    该学制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为指导思想,以尊孔读经为宗旨,内容比壬寅学制详备。

    癸卯学制自1903年公布起,一直延用到1911年满清王朝覆灭为止,对旧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的影响很大。

    以后学校制度的建立,实际上是在癸卯学制的基础上进行的。

    癸卯学制包含着从小学到大学的完整体系。

    从纵的方面看,可以分为三段六级,儿童从7岁入学到通儒院毕业,全部学习时间是25--26年。

    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9年,包括初等小学堂5年,高等小学堂4年,另设蒙养院,不在正式学制之内;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五年;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11--12年,分为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分科大学堂3--4年、通儒院5年三级。

    从横的方面看,有师范学堂和实业学堂。

    师范学堂分为初级和优级;实业学堂分为初等、中等、高等。

    此外,还设有实业补习普通学堂和艺徒学堂及译学馆。

    癸卯学制是中国第一个完整、系统并付诸实施的学制。

    按照该学制的规定,儿童从7岁入学到通儒院毕业,修业长达25--26年,这是我国最长的一个学制。

    也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以政府法令形式公布实施的新学制。

    该学制的建立与实施改变了中国封建社会官学、私学、书院三种教育形式并立的旧格局,为中国现代学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但是,癸卯学制几乎完全是抄袭日本学制而来,带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

    而且女子教育毫无地位。

    在课程的设置上,按照中学为体,保存国粹的原则,规定各级学堂必须把读经科和中国文学科列为重点的必修课,其目的就是“保存圣教”、“巩固国本”,自然科学方面的课程所占的比例很小。

    另外,癸卯学制规定的一套详备、整齐的学校系统,远非中国当时的国力所能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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