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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职教育硕士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

    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前者是职业性学位,在我国被称为专业学位,后者是学术性学位。

    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有所不同。

    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以研究性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学习三到四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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