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育硕士

1996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过决议设置教育硕士专业学位(Ed.M),并于1997年开始招生试点工作。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我国的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获取研究生学位开辟了渠道。
开设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师可以系统地学习新知识,掌握学科的前沿,得到教育研究的培养。
教育硕士与教育学硕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学位,前者是职业性学位,在我国被称为专业学位,后者是学术性学位。
专业学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与学术性学位有所不同。
学术性学位的培养方式以研究性为主,学位课程只要求学习三到四门,最后以研究论文为主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