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幼儿园水费电费燃气费应按什么标准收取
发布者:金龙2020-07-27
民办幼儿园水费,电费,燃气费应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
根据《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
现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第三条 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是指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体育用房、校系行政用房等教学设施,以及学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学生生活设施使用的电、水和管道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煤气以及空混气等)。
扩展资料:
《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的学校,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的公办、民办学校,包括:
(1)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
(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3)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成人初中;
(4)普通小学、成人小学;
(5)幼儿园(托儿所);
(6)特殊教育学校(对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的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