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如何申请公派出国留学
一、申请程序:
1、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
2、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
3、按拟申请项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请准备工作;
4、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按所申请项目及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录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5、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有关项目专栏内容);
6、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有关高校人员的申请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少量项目须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请查阅项目选派办法。
二、出国留学对英文并未具体要求(如PET5)。
在完成申请程序提出申请后等候通知即可,选择专业则需与单位沟通。
扩展资料:
一、申报基本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除应符合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④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
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当于副司局级(包括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留学网-申报指南
百度百科-公派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