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信阳公安局
一、领导成员姓名、分工
李长根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武警。
张根太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协助李长根同志抓全面工作,分管警令部、11O接警、警卫、
消防工作;联系纪检工作。
陈宗海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装备财务、科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张 景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禁毒、信息通信工作。
姚丙育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刑事犯罪侦查工作。
舒 醒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交警、高速公路交警工作。
张 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出入境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何祥松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治安、巡特警、城管警察支队、保安服务总公司工作。
赵代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治部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政治部、警务督察、审计、警察
培训工作。
詹遂俊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处级侦察员 :分管国内安全保卫、控告申诉工作。
张传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处级侦察员 :分管监管、局直五所工作。
高昌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师河分局局长 :主持师河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刘世群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平桥分局局长 :主持平桥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王晓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协助姚丙育同志分管刑侦工作。
二、简介、职能:
信阳市公安局是信阳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受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具有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等多项职能,内设有政工、纪检、刑事犯罪侦察、经济犯罪侦察、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机构,是全市社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
三、主要职责:
(一) 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
制定对策。
(二) 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
和培训工作。
(三) 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劳动教养的审批工作,指导和直接参与行政复议应
诉工作。
(四) 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组织、指挥和侦破、处置全市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五)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
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 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案件与事件。
(八) 组织、指导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的监管工作和收容教育管理工作。
(九) 负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大型经贸活动、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治
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
(十五)领导全市的消防部队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