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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安部信阳公安局

    一、领导成员姓名、分工

    李长根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武警。

    张根太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协助李长根同志抓全面工作,分管警令部、11O接警、警卫、

    消防工作;联系纪检工作。

    陈宗海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装备财务、科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张 景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法制、禁毒、信息通信工作。

    姚丙育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刑事犯罪侦查工作。

    舒 醒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交警、高速公路交警工作。

    张 敏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出入境管理、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何祥松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分管治安、巡特警、城管警察支队、保安服务总公司工作。

    赵代江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政治部主任 :分管纪检、监察、政治部、警务督察、审计、警察

    培训工作。

    詹遂俊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处级侦察员 :分管国内安全保卫、控告申诉工作。

    张传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处级侦察员 :分管监管、局直五所工作。

    高昌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师河分局局长 :主持师河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刘世群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平桥分局局长 :主持平桥公安分局全面工作。

    王晓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协助姚丙育同志分管刑侦工作。

    二、简介、职能:

    信阳市公安局是信阳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受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双重领导,具有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等多项职能,内设有政工、纪检、刑事犯罪侦察、经济犯罪侦察、治安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等机构,是全市社会治安管理的主管机关。

    三、主要职责:

    (一) 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

    制定对策。

    (二) 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

    和培训工作。

    (三) 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负责劳动教养的审批工作,指导和直接参与行政复议应

    诉工作。

    (四) 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组织、指挥和侦破、处置全市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五) 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

    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 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危害国内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活动、案件与事件。

    (八) 组织、指导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戒毒所的监管工作和收容教育管理工作。

    (九) 负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大型经贸活动、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治

    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人员在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服务。

    (十五)领导全市的消防部队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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