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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教育学院颁发的是什么大专证

    学院创办于1956年,是一所由省政府设立、省教育厅主管、国家教育部批准承担全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和在职教师学历提高教育及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

    1993年被原国家教委授予“全国高等教育先进学校”,2002年被省政府授予“文明学校”称号。

    学院设有:校长研修部、文科研修部、理科研修部、信息技术研修部、外语研修部、体育与艺术研修部、职业教育部、函授教育部等八各教学单位,承担着每年培训全省万名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以及近万名本专科函授生的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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